山东龙大美食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大家好我是特产笔记的小编,很高兴带大家了解各地的特产、旅游景点、人文和风土人情,各地数不胜数的美食以及不同的饮食文化也给我们带来很多有意思的体验,祖国大好河山值得我们去了解和感受,下面是今天带来的文章: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5月25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00-3: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5月25日上午9:15至下午3:00期间的任意时间。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山东龙大美食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通过现场和网络出席会议的股东22人,代表股份464,862,729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43.0763%。
通过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4人,代表股份432,276,0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40.0567%。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8人,代表股份32,586,729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0196%。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8人,代表股份32,586,729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0196%。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8人,代表股份32,586,729股,占公司股份总数3.0196%。
5、公司股东及代理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北京中伦(成都)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总表决情况:同意464,781,12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24%;反对81,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7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32,505,12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99.7496%;反对81,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0.250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总表决情况:同意464,781,12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24%;反对81,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7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2,505,12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99.7496%;反对81,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0.250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总表决情况:同意464,781,12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24%;反对81,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7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2,505,12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99.7496%;反对81,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0.250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总表决情况:同意464,781,12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24%;反对81,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7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2,505,12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99.7496%;反对81,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0.250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总表决情况:同意464,781,12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24%;反对81,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7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2,505,12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99.7496%;反对81,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0.250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总表决情况:同意464,781,12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24%;反对81,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7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2,505,12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99.7496%;反对81,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0.250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总表决情况:同意464,781,12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24%;反对81,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7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2,505,12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99.7496%;反对81,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0.250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总表决情况:同意464,781,12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24%;反对81,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7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2,505,12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99.7496%;反对81,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0.250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总表决情况:同意170,851,42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66%;反对125,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3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2,461,22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99.6149%;反对125,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0.385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总表决情况:同意464,781,12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24%;反对81,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7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2,505,12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99.7496%;反对81,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0.250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 以上表决通过。
总表决情况:同意464,274,11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734%;反对588,6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6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1,998,11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98.1937%;反对588,61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1.806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北京中伦(成都)律师事务所律师现场见证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认为:
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及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2、北京中伦(成都)律师事务所关于山东龙大美食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3年1月12日,山东龙大美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2023年度对合并报表范围内下属公司提供不超过60亿元担保总额度(该预计担保额度可循环使用),用于满足公司下属公司生产经营资金的需要。其中,公司对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含70%)的下属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为40亿元,对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下属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20亿元。有效期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12月27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山东龙大美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3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15)。
近日,公司全资子公司聊城龙大肉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聊城龙大”)与日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聊城分行(以下简称“日照银行聊城分行”)签订授信协议,授信敞口金额为14,000万元。公司与日照银行聊城分行签订《本金最高额保证合同》为上述融资行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上述担保金额在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授权额度内,无需另行召开董事会及股东大会。
8、经营范围:许可项目:生猪屠宰;食品生产;食品销售;牲畜饲养。(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牲畜销售;畜禽收购;食用农产品初加工;鲜肉批发;鲜肉零售;低温仓储(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电子产品销售;厨具卫具及日用杂品零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7、保证范围:主合同项下不超过人民币壹亿肆仟万元整的本金余额;以及利息(含复利和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债务人应向甲方支付的其他款项、甲方为实现债权与担保权而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公证费、送达费、公告费、律师费等)。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下属公司提供担保总额为9.16亿元,占公司2022年12月31日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比例为27.59%。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