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征集云南消防文物史料
大家好我是特产笔记的小编,很高兴带大家了解各地的特产、旅游景点、人文和风土人情,各地数不胜数的美食以及不同的饮食文化也给我们带来很多有意思的体验,祖国大好河山值得我们去了解和感受,下面是今天带来的文章:
为总结、记载云南消防历史,全面展示云南消防救援队伍辉煌历程,再现人民消防在不同历史时期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精彩画卷,弘扬云南消防的优良传统和光荣历史,教育队伍、激励后人,云南省消防救援总队决定筹建云南消防队史馆,即日起向社会公开征集各个历史时期消防文物史料,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防、灭火工具和器材:古代石棉防火布、警铃(木铎)、警锣、消防竹筒、水袋、唧筒(机筒、机桶)、水囊、火钩、麻搭、柳罐、太平缸(吉祥缸、门海)、木质消防水桶、铜质消防水桶、水龙、水铳、洋车式水龙(洋龙、腕力龙)、机龙、消防梯、灭火药水、避火图、玻璃瓶灭火弹、老式消火栓、铜质水枪、水带等的实物、照片。
2.消防服装和装备:早期的龙脊铜盔、防火背心、号衣、号帽、老式救火服、老式消防头盔、消防用皮质宽腰带、消防用高筒防水皮靴、消防绳、斧具等的实物、照片。
3.不可移动文物:遗址、古墓葬、古建筑、古寺庙、历史遗迹、代表性建筑、名胜古迹的相关影视资料、图片、构件,如古代取火痕迹、古代泥墙或夯土墙构件、古代耐燃烧灰泥、瓦、古代螭吻(鸱尾、鸱吻)、清代隔火墙构件、清代防火隔离带构件、清代防火檐等,以及相关文物防火措施的资料。
4.记载、反映各个历史时期消防工作情况的具有历史纪念价值的文字、图片、影像资料(文献记载、报纸刊物、老照片、日记、手稿、书籍、媒体报道、文件、公函、批示、题词、工作记录、录音录像、书信、家训、史志等)。
5.消防法制建设历程中的相关文字资料:如早期消防法律法规,早期防火地方条例,乡规民约,老式消防监督检查记录,老式防火巡查记录,具有相关防、灭火内容的合同及责任书,防火宣传单,“防火安全户”奖状,城市消防规划等的原本、手抄本或拓本。
6.具有地方特征的早期消防队建筑(各个时期消防队不同面貌)、与消防有关联的图片、文字、模型或防(灭)火资料、实物器具。
7.各个时期其他与消防有关的具有历史价值的实物与资料:如布告、印章、宣传品锦旗、奖牌、奖杯、证章、纪念品、标志、票证、消防标语、消防口号、邮票、画册、牌匾、民间艺术品、手工美术品等。
8.民间各类消防组织、消防社团(如防火铺、救火会、早期企业专职队、义务消防队、政府专职队等)的相关历史资料、实物。
反映云南消防编制沿革的文件、资料和实物,如明确称谓、编制的文件,各个历史时期消防组织机构配发的服装、领章、帽徽、肩章、臂章;使用过的工作证、士兵证、警官证等。
1.参加各类典型火灾、应急救援(重大事故处置现场、抗洪抢险、抗震救灾等场景)中使用过的实物,以及文件材料(如照片、因战损毁或因年代久远淘汰的装备、奖品、纪念品、士兵证、嘉奖通令、入党申请书、工作介绍信、函等)、媒体报道、图片、书籍等。
2.各个历史时期社会单位、个人从事火灾预防、防火宣传的工作记录、照片等。
3.各个历史时期在消防部队、消防救援队伍工作期间,个人使用过的装备、文件、文化生活用品及能反映当时工作生活情景的照片等,特别是与某些重大历史事件、历史人物有关的上述物品,以及当时使用过的具有历史意义的物品。
1.捐赠:对具有展出史料价值物件,向捐赠单位或个人颁发荣誉证书,并在捐赠物展出时标注捐赠者姓名。
2.寄存:单位或个人所持有的具有展出价值的史料,可寄存在云南消防队史馆展出并保管,消防总队给寄存者颁发荣誉证书。
3.复制:单位或个人欲保存原件的,可捐赠复制(印)件,也可由消防总队复制(印),并给提供者颁发荣誉证书。
4.提供线索:恳请社会各界踊跃提供征集线索,消防总队收集到实物后,给提供线索人颁发荣誉证书。
3.对确属价值较高的文物,根据捐赠人意愿和所提供文物价值大小,给予适当经济补偿。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海塘路666号云南省消防救援总队队史馆建设指挥部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