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汕习俗许多后生人所不知道的潮汕“分家”习俗它颇有讲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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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古至今,民间都流传着“树大分杈,子大分家”的说法。确实,分家是一个家庭发展到一定阶段所必然要面对的一件大事
实际上,以前潮汕每户家庭都至少会有两至三个孩子,甚至更多孩子。然后父母会在孩子们成家立业后,对自己这几个孩子进行分家。由于女孩是嫁出去的,所以一般是由家中男孩才能参与分家这件事的。
潮汕地区“养儿防老”的思想比较重,这种思想的前提就是孩子能够独立成长与发展,才能承担赡养父母的责任。所以,对于分家,就慢慢演变成为一种特定的潮汕民俗,它是有诸多讲究的。
分家涉及到家中财产分配、继承权利及老人日后赡养等诸多问题,是家庭中的大事,口说无凭,需要立字为据,所以分家契约也应运而生。而且契约(潮汕称之为书)写就后,必须请家族中辈份高或有威望的人签字见证,避免日后争吵不休。
分家具有一些特定的程式,是以公平作为前提的。主持分家仪式最合适的人选就是孩子们的母舅,因为以前潮汕流传着“母舅看外甥,个个一样亲”的说法,所以母舅也被认为最适合主持分家的人选。
分家又称“分伙”,它的基本原则是兄弟均分,大房先选。一般分家会先剔一点出来给长房,因为一些家族会比较重视长子或长孙。还要考虑家中是否有未婚的男孩和女孩。如果男孩未婚,在分家的时——就要预留部分等值的财产出来给这个孩子日后当“老婆本”,潮汕地区叫“亩本”;如果女孩未嫁,也是一样要预留出部分当日后嫁人的嫁妆。
家中如果最小的孩子,潮汕话叫“尾仔”,如果未婚,就可以分到家中最好的一块田地,若已婚,就没有这样的优待了。
在分家前,如果父母有外债未偿还,那么参与分家的继承者也要共同担负起偿还债务的责任。然后,才可以把家中的田地、房产等分配给孩子们。
分家后,孩子也就都有赡养父母的责任了,故有“轮伙头”“食伙头”的说法。家中如果有未婚子女,那他们可以选择跟父母一起生活。不然就是以天、以月为期把父母接到家中轮流赡养;有的家庭可商议支付每月的伙食费,这些一般需要父母与子女共同商定,写入契约中。
分家,也是要挑一个吉日的,这个吉日包含了对子女的祝愿,寓意他们分家后也都能够和睦相处。
这里要补充一句话,分家是不可能完全公平的,也有的父母确实是偏向,就像老一辈说的“十指伸出有长短”。
如果是独生子女的话,就不存在所谓的分家之说了。财产直接由独生子女去继承,父母和家中老人由独生子女赡养即可。
分家,在潮汕各地也是程式、仪式也是有不尽相同的,那么你们那里的分家仪式又是怎么样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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