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致公
大家好我是特产笔记的小编,很高兴带大家了解各地的特产、旅游景点、人文和风土人情,各地数不胜数的美食以及不同的饮食文化也给我们带来很多有意思的体验,祖国大好河山值得我们去了解和感受,下面是今天带来的文章:
近日,关于黄浦区两处列入第三次普查的文物点已被拆除或将被拆除的消息经媒体报导在社会上引起较强反响。有一些不同的声音引发的争论值得关注:1、列入“三普”的文物点是不是属于登记不可移动文物?2、这些文物点是不是可以被拆除。
笔者认为:国家文物局对列入“三普”记录范围的文物点早有明确的说法,其文物性质不容置疑,而且上海市文化局也已经向社会公布了属于“三普”记录范围的4422处不可移动文物目录,对其应该适用文物保护的相关法规。但是根据《文物保护法》第十五条,这些文物点所在区县政府文物行政部门应制定不可移动文物的具体保护措施,并公告施行。一般,笔者个人理解:这些措施应针对每一文物点的个案量身订制,才具可操作性,同时应在被正式公告为不可移动文物时即生效执行,而黄浦区文物局尚未公布区境内属于“三普”记录范围的文物点具体保护措施,所以有人认为黄浦区公布列入第三次普查的文物点为登记不可移动文物的法定程序尚未完成,这些文物点在法律上的保护依据还不够明晰。这一说法不是没有道理。
可无论如何,这不能成为漠视老城厢150年历史的沈氏老宅被拆毁的理由。早在2009年10月媒体就曾报道过市民呼吁保留沈氏老宅。当时市文管会干部还和一些专家到动迁现场看过。这是一座深宅大院,它长约45米,宽约25米,占地1000多平方米,建筑总面积约2000多平方米,始建于1860年,大宅四进五开间,前两进是两层楼,后两进是三层楼,每层高约6米,梁柱又粗又大,木雕精美,兼具传统徽派建筑特征和西方新古典主义风格,反映了十九世纪上海民宅的变化,对研究上海建筑发展很有价值。曾先后归属于清代沙船业两个巨头沈义生和严同春名下,无论其本身的建筑价值,还是其承载的沙船文化象征意义,都是值得保护的。2009年时,因为已经处于建设用地范围,里面的居民已经动迁,第三次文物普查将其列为文物点说明文物行政部门已有意识在抢救这一历史建筑。但令人费解的是为什么好事不做到底,像保护北施家弄的陆伯鸿故居那样,及时叫停拆房。沈氏老宅即使不可能原址保护,易地翻修在技术上也是可行的,而且未被列入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在履行法定程序申请后,经批准是可以迁移的。毕竟上海沙船文化的遗迹,留世已经不多。
至于原卢湾区境内的天厨味精厂旧址,情况较为复杂。现在的凹凸大楼,其建筑价值不能和沈宅并论,整体是否应当列入保护范畴,颇有争议。因为旧址毕竟不等于原址,原址是最初办厂时的地方,旧址是曾经所在的地方。1923年8月,吴蕴初与张逸云合资创办天厨味精厂,厂址初在肇周路,不久在新桥路(今蒙自路)、菜市路(今顺昌路)分设粗、精制工场,是国内第一家调味品制造厂。因吴蕴初懂技术、会经营,加上1925年五卅运动爆发和抵制日货,该厂生产的佛手牌味精击败日货“味の素”而名声大振,产品风靡全国及南洋。1926年和1933年,天厨味精先后获美国费城和芝加哥万国博览会大奖及奖状。1929年,该厂发起成立中华工业化学研究所。1935年改为股份有限公司,1936年味精产量达22万公斤。抗战爆发后厂址迁移。1947年迁回上海。抗战胜利后,该厂在北新泾设新厂,于1948年初建成投产。1955年先后有6家调味品厂并入公司。80年代年产味精约4500吨,产品远销香港、东南亚、巴西等国家和地区。1966年云岭东路工厂扩建工程完工后,顺昌路天厨味精厂迁出。旧址由上海凹凸彩印厂(曾用名:上海人民印刷七厂)接收,此后使用方对厂房多次改扩建。现存的凹凸大楼是凹凸彩印厂对旧址全面改造的遗作,原来的房屋被拆落地翻建,高房是由使用者加建到低屋两侧的,于是才形成凹字状外形,可以说,历经改建加层,已全无当年天厨味精厂的外貌。当然,不可否认的是天厨味精厂在其旧址的这段岁月曾经辉煌过,当时具有中华民族工业的象征意义。原卢湾区文化局将天厨味精厂旧址列为“三普”记录范围的文物点,说明其对该处历史人文价值的重视,这对于纠正社会上重视物质价值,不重视社会人文价值的倾向有积极意义。
针对这个文物点的具体情况,笔者认为是该论证一下如何保护,至少要搞清楚究竟保护什么,以什么方式保护为妥。保护并不说凹凸大楼就不能动。因为凹凸大楼确实既非原址,又非原貌。如果为了纪念这段历史,在将来改造后,旧址上挂块牌子,或开辟一间陈列室放些照片,如果媒体提到的消防栓、门楣等历史遗存经考证确与当年的天厨味精厂有关,也可作为当年旧址遗物放进去。
因为2012年上海市文物主管部门已向社会公布“三普”文物点名录,开过新闻发布会并上了网站,称其是不可移动文物。那么,按照文物保护法第二十条的规定,建设工程选址,应当尽可能避开不可移动文物。笔者以为要落实这条规定,规划部门在审批建设用地规划时应主动征询文物行政部门意见,了解地块内是否涉及文物。这如同做规划要了解地下管线、暗浜一样,是必做的功课。且不说区规划局是“三普”工作的参与单位,即使从加强职业责任心来看,不管有多少客观原因,地块规划已经完成了,还不知道有天厨味精厂旧址这么一个文物点,是说不过去的。可话又说回来,毕竟法定程序未走完。笔者认为:由于行业和工作性质不同,对法规的理解可能会有差异,在加速推进旧区改造的过程中,特别是在风貌保护区外,如果没有很明晰地规定如何保护,建设和保护就会出现矛盾。这是保护工作中的一个薄弱点。建议政府主管部门从有利于落实保护的角度出发,完善法规程序和操作细则,尽早从制度和机制上解决这个问题。
黄浦区是历史文化底蕴极为丰富的区域,同时也是旧区改造任务极为繁重的区域。如何妥善处理历史文化风貌保护和加快旧区改造进程之间的矛盾,是区政府面临的难题,所以各部门之间要加强联系,互通信息。建议区文化行政部门正式发函将第三次普查的文物点目录给建设系统各部门,建设系统也要在地块使用权出让前,在建设项目选址规划前,在发布房屋征收令前征询文物行政部门意见。希望通过这次媒体报导能使有关各方更加珍惜第三次文物普查的成果,能使新黄浦区历史文化保护事业今后在制度上有所健全,在机制上有所改善,在操作上有所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