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版山东《民俗志》删掉“陋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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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7日,《山东省志·民俗志》 新书发布会暨民俗志书写与民间文化传承学术研讨会在山东大学举行。这也是对上世纪80年代末90年代初首轮编修《民俗志》的重修,大大充实了我省民俗编志的内容。“民俗志与一般地方史志不同,它没有断代关系,因为一个地区民俗的形成与消失并没有明确的时间点。因此本次的《山东省志·民俗志》并不是上一轮修的志的续写,而是其重修版本。”《山东省志·民俗志》编纂委员会主任刘德龙说。记者了解到,在上一轮《民俗志》的编修过程中,社会有关方面对某些民俗的认识还有一定偏见,致使许多应当编写入志的民俗事象被排除在外,加之当时采集的民俗资料只有20多万字,相对本次的超过百万字篇幅,可谓单薄。“这次重修,是对原来的《民俗志》的增删、扩充,弥补了上一轮志书的缺憾。”刘德龙说,“在上一版中,《民俗志》 把一些地方的诸如骂街、卖淫之类的陋俗也收入了,本轮修志则把它们都删除了。在此基础上,我们力求把各个门类的民俗事象纳入。同时,还增加了首轮志书没有纳入的山东省少数民族民俗进行了填补、丰富。”
据介绍,本轮《山东省志·民俗志》的编修工作从2003年开始,经过两年的资料搜集、六年的初稿撰写,数十位撰稿人在没有项目资金的情况下,牺牲业余时间搞田野调查、撰写文章,为修志做出了巨大贡献。在经过完善补充、审稿、把关等阶段之后,于2016年10月最终交付出版。记者了解到,本次《山东省志·民俗志》包含的内容上迄1840年,下至2005年,并以1949年以后的内容为主。同时,对于21世纪变化较大的民俗也录入其中。“多年以来,对于齐鲁文化的研究很多,但是全面的民俗研究还是一个空白,《山东省志·民俗志》的发布可谓填补了这一空白。”山东省政协原副主席王志民说。
在新书发布会随后的研讨会上,来自全国各地的民俗学者就本次《山东省志·民俗志》 发表了自己的见解。中国民俗学会副会长施爱东表示,在民俗入志方面,日本做得比较好。“日本人会制作民俗地图,用符号来标示某一民俗出现的地区。目前国内的山西省在这一方面做得比较好。”施爱东说。在中国民俗学会副会长郑士有看来,目前我们已经熟知的日常生活方式其实也已经算是民俗了。“比如股民对于许多事情的讲究、过年用微信收发红包、中国人过圣诞节吃苹果等,虽然从民俗学的定义上来说它还不是民俗,但实际上已经深刻影响到了人们的日常生活。”
对于民俗志书的编修,中国民俗学会副会长陈泳超表示,应警惕“假民俗”的混入。“有些地方为了发展地方经济,增加旅游收入,会把本地一些原本不知名的风景往古代圣贤身上靠,有的则干脆就是凭空捏造,修志书的人在办公室里自己就编造出了一个‘民俗’。对于这种情况,编修民俗志书时尤其需要注意,不要让只出现在书本上的民俗混入。”返回搜狐,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