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好当家海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大家好我是特产笔记的小编,很高兴带大家了解各地的特产、旅游景点、人文和风土人情,各地数不胜数的美食以及不同的饮食文化也给我们带来很多有意思的体验,祖国大好河山值得我们去了解和感受,下面是今天带来的文章: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4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本公司2023年4月23日召开的董事会表决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以截止2022年12月31日的股本1,460,994,304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 股派发现金红利0.13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18,992,925.95元。派现后公司未分配利润余额为1,122,250,686.17元结转以后年度。该议案须经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水产养殖行业的成功发展得益于国家政策的正确引导,科技进步是水产养殖行业腾飞的不竭动力。在“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思想指导下,大力推动水产养殖业绿色发展,集成创新生态健康养殖模式,全面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处。水产养殖过程中,生物群落与海洋环境共同形成了渔业碳汇。对实现碳中和、碳达峰目标发挥着积极作用。公司高度注重系统建设、整体考虑,注重产业与外部环境,产业内各环节的平衡,加速推进产业的标准化、规范化、溯源化、智能化的新发展阶段。
2022年是国家“十四五”规划实施的第二年,也是国家“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新发展格局显现成效的一年,推动产业升级、做好高质量发展至关重要。深入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保持战略定力,坚定走高质量发展道路,以持续深化改革增强企业活力为动力,以提质增效、防范风险为抓手。2022年公司将实现跨越式发展,切实落实董事会会议精神,进一步提升企业的核心竞争力、效益及员工的幸福感,打响新征程的攻坚战。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经济效益为中心,以产品质量为保证,以技术创新为手段,发展生态海水养殖业,积极拓展大健康养生产业,走循环经济之路,扎实稳健推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逐步把公司建设成为可参与国际竞争的大规模高效益的现代化企业。以“发展绿色食品,维护生命健康,振兴海洋经济”为企业使命,坚持以海洋资源为依托,以产业和产品结构调整为突破口,以强化管理为保障,大力发展营养价值高、科技含量高、附加价值高的绿色有机海珍。
中国水产养殖业快速发展,走出了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的发展道路。在调整产业结构,扩大就业,增强农民收入,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中国是全球水产品第一消费国,消费者的选择向稀缺性、差异化、口感风味等等因素倾斜,更加倾向于大品牌。绿色消费是带动营销模式的转变,消费者对“有机”的认可力量很大。面对多重困难和挑战,公司奋力克服复杂严峻的外部环境影响公司将紧扣海参产业主导地位,把握住有机全产业链建设这条主线,一二三产业的融合发展和新型经营主体等措施,搭配刺参良种培育、产地检验、养殖环境监测,围绕绿色养殖新理念,创新打造了可复制、可推广的现代化海参养殖新模式。
海参,素有“海中人参”之称,在6亿多年前就已存在,经过几亿年的历史转变,被评为海八珍之首,从人工育苗、围堰养殖开创有机海参全产业链,采用育苗、放养、捕捞、检测、加工到销售的全产业链运作模式,真正做到全程监控可追溯。为资源优势、品牌优势、产业链优势、产品优势、技术优势、区位优势奠定了发展的基础,连续14年获得有机产品认证荣誉,荣获国家及行业标准八项,超高的品牌价值和影响力,赢得社会广泛赞誉。
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海水养殖、食品加工、远洋捕捞、医药保健四大产业协调发展,主要养殖产品包括海参、海带、紫菜、贝类等;加工业主要产品为速冻调理食品(肉制品、蔬菜制品、面制品)、水产品(海参、鱼、虾、贝类等制品)、盐渍水产品(海蜇制品、海带制品)、即食鲜海参、淡干海参、海参原浆、刺参软胶囊、海参口服液、海参咖啡、海参药膏等一系列高技术含量、高附加值的功能性海洋食品、海洋保健品和医药品等。
4.1 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1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2022年,公司全年实现营业收入119,297.56万元,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5,962.67万元,营业收入比去年同期降低4.84%,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比去年同期降低9.90%。2022年度鲜海参累计捕捞4,428.26吨,比去年同期增加12.96%,其中:对内转海参加工2,273.84吨,对外销售2,154.42吨。鲜海参年平均对外销售价格131.45元/公斤,比去年同期降低10.14%。
2 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山东好当家海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于2023年4月23日在山东好当家海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召开了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会议通知于2023年4月11日以书面形式发出。公司董事唐传勤、李俊峰、梁卫刚、宋荣超、毕见超、孔云飞、孙慧玲、侯建厂、李八方参加了此次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公司监事全部列席了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唐传勤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关于召开董事会的规定。
1、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提交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提交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提交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提交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审计,公司2022年度实现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59,626,656.84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计9,258,503.73元,减去2021年度股东分配20,453,920.26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1,111,329,379.27元,2022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141,243,612.12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2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现提出如下分配方案:公司以截止2022年12月31日的股本1,460,994,304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 股派发现金红利0.13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18,992,925.95元,占净利润31.85%。派现后公司未分配利润余额为1,122,250,686.17元结转以后年度。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5、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议案》,提交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该议案在董事会召开前已得到全体独立董事的认可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独立董事意见为: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财务审计过程中表现出了良好的业务水平和职业道德,同意公司续聘的决定。
6、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银行授信额度、授信担保条件和贷款授权的议案》,提交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母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拟向国内外各类金融机构、融资租赁公司及资本市场融资静态余额拟不超过240,000万元(含本数,保证金除外)。同时为保证母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融资渠道和融资条件的选择性,拟向上述金融机构、融资租赁公司及资本市场申请的融资授信额度超过240,000万元。母公司授信担保条件为第三方或控股股东提供信用或资产担保、母公司资产抵押、控股子公司提供信用或资产抵押。控股子公司授信担保条件为第三方或控股股东提供信用或资产担保、子公司及兄弟公司的资产抵押。并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在此额度内决定和签署融资合同,授权期至2023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
7、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发生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预计2023年公司向关联方采购包装物、面包粉、蔬菜、参板、材料、商品及接受修理、工程建筑、生产经营配套服务(包括水、电、汽、燃料、餐饮、办公、商务、医疗等服务)、房屋租赁等总金额不超过30,657.00万元;向关联方销售产品、材料及提供经营服务的金额不超过765.41万元。。
该议案在董事会召开前已得到全体独立董事的认可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独立董事意见为:上述关联交易因正常的生产经营需要而发生,根据市场化原则运作,交易价格公平合理,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未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
审议上述议案时唐传勤、毕见超、孔云飞三位关联董事予以了回避表决。除三位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外,其他与会董事6人,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第十届董事已任期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公司股东推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进行审查并提出建议,本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唐传勤、梁卫刚、李俊峰、宋荣超、毕见超、孔云飞、孙慧玲、孙晓东、李八方为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其中孙慧玲、孙晓东、李八方为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的独立董事候选人。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决定,独立董事候选人需呈报上海证券交易所进行任职资格审核。
9、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详见2023-010号公告)
11、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提交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山东好当家海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3年4月23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参加了这次会议。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就本次会议的相关内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我们事前对公司董事会提交的《山东好当家海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发生关联交易》及相关协议和资料进行了仔细阅读、分析,我们认为:公司2022年度的关联交易因正常的生产经营需要而发生,根据市场化原则运作,交易价格公平合理,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未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同意该项交易报告。
我们事前对公司董事会提交的“关于续聘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议案”及相关材料进行了研究和审阅,我们认为: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上市公司财务审计的相关业务资格,在财务审计过程中表现出了良好的业务水平和职业道德,同意公司续聘的决定。
根据中国证监会证监发(2003)56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和《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山东好当家海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阅读了公司提供的有关资料,现就2022年度公司的对外担保情况关联交易情况发表如下相关说明及独立意见:
(一)、公司能够严格控制对外担保事项,没有为股东、股东的控股子公司、股东的附属企业及个人提供担保。
(二)、2022年度公司关联交易是因正常的生产经营需要而发生的,关联交易是根据市化原则而运作的,关联交易的价格公平合理,符合有关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未损害广大中小股东的利益。
董事会拟定的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以截止2022年12月31日的股本1,460,994,304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 股派发现金红利0.13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18,992,925.95元,占净利润31.85%。派现后公司未分配利润余额为1,122,250,686.17元结转以后年度。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山东好当家海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3年4月23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23年4月11日以书面形式发出。监事孙永军、邱学岗、王道刚出席了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孙永军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与会监事经过充分研究和讨论,形成如下决议:
2、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提交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因正常的生产经营需要而发生,符合公司当地实际情况,定价客观、公允,该等关联交易是必要的,并通过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行为。
1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提交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第十届监事已任期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公司股东推荐、公司监事会进行审查并提出建议,本届监事会提出唐爱国、邱学岗为第十一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是一家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该所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期间,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相关工作,严格履行了双方业务约定书中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由于双方合作良好,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拟续聘和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2023年度公司给予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的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酬为90万元,年度内控审计报酬为50万元。
(1)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和信会计师事务所”);
(2)成立日期:1987年12月成立(转制特殊普通合伙时间为2013年4月23日);
(6)和信会计师事务所2022年度末合伙人数量为37位,年末注册会计师人数为262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为167人;
(7)和信会计师事务所2021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29642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2541万元,证券业务收入11337万元。
(8)上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共 51家,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农林牧渔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金融业、建筑业、卫生和社会工作业、综合业等,审计收费共计7003万元。和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与本公司同行业的上市公司客户为2 家。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购买的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0000 万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2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纪律处分。和信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从业人员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2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涉及人员5名,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
(1)项目合伙人王伦刚先生,1999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199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1995年开始在和信执业,2007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共签署或复核了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8份。
(2)签字注册会计师:沈之轩先生,2019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7年开始在和信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共签署或复核了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共0份。
(3)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刘光先生,2003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4年开始在和信执业,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共签署或复核了上市公司审计报告4份。
签字注册会计师沈之轩先生、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刘光先生近三年均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王伦刚先生、签字注册会计师沈之轩先生、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刘光先生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提供的2023年度财务审计服务报酬为人民币90万元,202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服务报酬为人民币50万元,两项合计人民币140万元,与上一期(2022年度)提供的财务审计、内部控制审计服务报酬相比不变。上述收费按照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提供审计服务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确定。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审查,认为其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审计委员会同意续聘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审计费用为人民币140万元(其中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费用9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50万元),并将续聘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且具备相关审计的资质和能力,能够遵循独立审计的原则,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的需要,续聘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有利于保障公司审计工作质量,有利于保护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同意将该议案提交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
经审查,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能够按照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实施审计工作,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公允合理地发表独立审计意见。出具的各项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内部控制情况,考虑到公司财务审计的连续性,同意公司继续聘任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3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
(五)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每股分配比列: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13元(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经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审计,公司2022年度实现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59,626,656.84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计9,258,503.73元,减去2021年度股东分配20,453,920.26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1,111,329,379.27元,2022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141,243,612.12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2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以截止2022年12月31日的股本1,460,994,304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 股派发现金红利0.13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18,992,925.95元,占净利润31.85%。派现后公司未分配利润余额为1,122,250,686.17元结转以后年度。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23日召开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此次利润分配方案,此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公司独立董事对该项议案进行了事前审查,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我们认定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合理有效,能够保障股东的合理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我们同意将董事会提议的利润分配预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监事会发表的审核意见如下: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是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综合考虑公司的经营发展及广大投资者的利益等因素提出的;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未来经营发展的需要,有利于公司的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尚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判断,并注意投资风险。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山东好当家海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其他董事全部表决通过。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关联股东好当家集团有限公司将在股东大会上对该项议案回避表决。
以上关联交易事项已经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并出具独立意见:上述关联交易因正常的生产经营需要而发生,符合公司当地实际情况,定价客观、公允,该等关联交易是必要的,并通过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行为。
主营业务:批发零售金属材料、建筑材料、化工材料(不含化学危险品)、日用百货,餐饮、住宿。(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营业务:速冻调制食品的加工与销售;零售煤炭。批发零售金属材料、五金交电化工(不含化学危险品)、百货;经营备案范围内的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纸制品生产销售;普通货物仓储、塑料加工;水产品冷冻加工销售;以下限分公司经营:零售石油制品(含铅汽油除外);已下限分公司经营:污水处理;煤灰砖、混凝土砌块砖制造销售;港口货物装卸、驳运(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有效期限以许可证为准)。
主营业务:水产品加工、渔船修造,铝合金门窗、塑钢门窗制作安装,线路管道安装,保温工程施工,装饰装修,施胶剂生产与销售,工业用水生产与供应,批发零售日用百货、金属材料、建筑材料。以下限分公司经营:塑料制品制造销售,火力发电、蒸汽、热水生产和供应。(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有效期限以许可证为准)。
主营业务: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纸和纸板容器制造。(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主营业务:速冷调制食品、水产品的冷冻加工与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有效期限以经营许可证为准)。
主营业务:建筑用花岗石开采、销售,房屋建筑、土石方挖掘搬运、线路管道安装,混凝土生产、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有效期限以经营许可证为准)。
主营业务:速冻调制食品加工与销售,水产品冷冻加工与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有效期限以经营许可证为准)。
主营业务:纸制品制造;纸制品销售;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主营业务:为体育运动、鱼类观赏、植物观赏、海滨景点提供服务餐饮、住宿、会议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营业务:海带浓缩汁的加工与销售,盐渍海带、干海藻的加工与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营业务:房地产开发经营 ,养老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营业务:箱板纸、塑料制品制造销售;经营备案范围内的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主营业务:生产销售水溶肥料、海水养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有效期以许可证为准)。
主营业务:国内旅游和入境旅游招徕、组织、接待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有效期以许可证为准)。
主营业务:物业管理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营业务:水产品、鲜肉、果蔬的冷藏;加工、销售速冻调制食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有效期以许可证为准)。
主营业务:房地产开发经营,养老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有效期限以许可证为准)。
主营业务:订仓、仓储;货物监装;集装箱拼装、拆箱;国际多式联运;缮制有关单证,交付运费、结算,代付杂费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营业务:生产高档纸板及包装、装璜制品,销售本公司产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营业务:垂钓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营业务:动产质押典当业务;财产权利质押典当业务;房地产(外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房地产或者未取得商品预售或许可证的在建工程除外)抵押典当业务;限额内绝当物品的变卖;鉴定评估及咨询服务;商务部依法批准的其他典当业务。(有限期以许可证为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营业务:矿产品加工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营业务:长石矿露天开采(仅限于企业筹建用)、加工、销售;石英粉、普砂、黄砂、高纯石英粉、精砂、瓷土加工及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营业务:制造销售调味品、食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有效期限以许可证为准。)
主营业务:生物技术研究开发,销售食品、化妆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有效期限以许可证为准。)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消防设施工程施工;矿产资源(非煤矿山)开采;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土石方工程施工;建筑装饰材料销售;建筑用石加工;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本公司关联交易主要为公司向关联方采购包装物、面包粉、蔬菜、参管、参板、材料、商品及接受修理、工程建筑、生产经营配套服务(包括水、电、汽、燃料、餐饮、办公、商务、医疗等服务)、房屋租赁等,关联方的生产经营稳定,财务状况稳健,不存在履约能力方面的障碍以及履约方面的风险。
预计2023年公司向关联方采购包装物、面包粉、蔬菜、材料、商品及接受修理、工程建筑、生产经营配套服务(包括水、电、汽、燃料、餐饮、办公、商务、医疗等服务)、房屋租赁等总金额不超过30,657.00万元;向关联方销售产品、材料及提供经营服务的金额不超过765.41万元。
上述关联交易公司已与关联方签署相关关联交易协议,该类协议已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并尚在有效期限内。
1、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必要且持续,是与关联方正常的业务往来,能实现双方的优势与资源的互补,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价格以市场价格为基础确定,定价公允、合理, 遵循公平、合理原则,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的发生对于公司主要业务、收入、利润来源等不会产生重大影响,也不影响本公司的独立性。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山东好当家海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3日召开了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根据公司生产经营及未来发展需要,公司拟对公司经营范围及《公司章程》中的相应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内容如下: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的其他内容未作变动,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将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提交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委派的人士办理相关的工商变更手续等事宜。本次经营范围的变更及《公司章程》相关条款的修订以工商登记机关的最终核准结果为准。
●会议问题征集:投资者可于2023年05月08日前访问网址或使用微信扫描下方小程序码进行会前提问,公司将通过本次业绩说明会,在信息披露允许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山东好当家海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3年4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了《2022年度报告全文》及《2022年度报告摘要》。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加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经营业绩、发展战略等情况,公司定于2023年05月08日(星期一)09:00-10:00在“价值在线”()举办山东好当家海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与投资者进行沟通和交流,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
投资者可于2023年05月08日(星期一)09:00-10:00通过网址或使用微信扫描下方小程序码即可进入参与互动交流。投资者可于2023年05月08日前进行会前提问,公司将通过本次业绩说明会,在信息披露允许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本次业绩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价值在线()或易董app查看本次业绩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上述议案已于2023年4月23日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会议决议于2023年4月25日刊登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3、登记手续:出席会议的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有效股权凭证;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盖章),法人授权代表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有效股权凭证;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有效股权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线、出席股东大会时请出示相关证件的原件。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5月18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当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当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