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都之窗图片库用户协议
大家好我是特产笔记的小编,很高兴带大家了解各地的特产、旅游景点、人文和风土人情,各地数不胜数的美食以及不同的饮食文化也给我们带来很多有意思的体验,祖国大好河山值得我们去了解和感受,下面是今天带来的文章:
首都之窗是北京市政府门户网站,是市政府面向社会服务的窗口。首都之窗图片库作为本网站图片管理与发布的平台,将充分展示北京风貌、古都风韵和首都风范,并致力于摄影师图片版权的保护及使用管理。
本服务协议是图片库注册用户(统称为“志愿摄影师”)与首都之窗就用户通过首都之窗图片库自主上传并自愿将其图片作品在首都之窗许可使用而达成的服务协议。志愿摄影师只有在同意遵守本协议的全部条款并按照完成全部注册程序后,方可成为首都之窗图片库志愿摄影师。
特别提示:请仔细阅读本协议,并遵守本协议所述条款提供的服务。如果您不接受本条款,请勿提交注册申请。一旦注册成功则表示志愿摄影师完全接受本协议项下全部条款,本协议将对志愿摄影师产生法律约束力。
首都之窗运用自主开发的图片库系统通过国际互联网络为志愿摄影师提供各项服务(以下称“网络服务”,当前网址为)。
凡注册首都之窗图片库志愿摄影师的用户,须按“北京市统一身份认证平台()”要求进行统一注册。用户注册时应确认是否同意本协议和北京市统一身份认证平台《用户协议》,一旦注册成功,则视为用户对上述规则的同意,并愿意接受其规制。
在首都之窗图片库上传图片及图片说明等相关信息时应遵守中国有关法律法规,不得在首都之窗上制作、复制、发布、传播以下信息:
注册志愿摄影师所上传图片知识产权均应为本人所有,图片及图片中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字体等)均不侵犯任何第三人的合法权益,否则由此给首都之窗及其他第三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志愿摄影师承担。
1)图片范围。所有图片应真实反映北京人文景观、城市风貌和社会生活相关场景、景物等内容;
2)图片构图合理、应配有文字说明,对所拍摄图片取景位置要注意主题和题材的选择,根据主题进行远景、近景、中景、全景、特写的拍摄。
3)图片避免聚焦模糊或不准确(焦点偏移,聚焦模糊、主体不清晰图片),画面噪点过高,颗粒和颜色失真,后期处理粗糙,以及构图相近,内容雷同,重复性图片。
4)图片支持格式为JPG、GIF的图片,每次最多上传25张图片,单张图片大小不低于2500X2500像素。
1)志愿摄影师有权利参加首都之窗举办的征集、沙龙、培训、外拍等各种活动。
2)首都之窗作为公益平台,志愿摄影师发布的图片没有稿酬。但图片达到一定的数量和质量时,对志愿摄影师将有相应奖励,如:可获得首都之窗与合作单位颁发的优秀摄影师荣誉证书,印有首都之窗LOGO的纪念品等。具体奖励内容,以具体活动规则为准。
3)优秀摄影师有优先权利参加首都之窗组织的特色外拍活动,如:政府单位组织的大型活动拍摄,内部场馆的拍摄等。
4)与合作单位共同为优秀志愿摄影师提供各类奖励性物品,为摄影师日常拍摄提供便利。
1)志愿摄影师应在正确的舆论指导下,定期积极主动地向首都之窗投稿,图片内容以真实、客观和正面地反映北京人文、风貌为主的积极向上的作品。
2)志愿摄影师应保持与首都之窗图片管理员的联系,及时了解和积极参与首都之窗组织的图片征集、外拍活动等活动。
3)随时提供对首都之窗图片专题栏目“图说北京”的意见建议,为“图说北京”的发展出谋划策。
4)爱护并主动维护志愿摄影师这一身份,在拍摄过程中,特别是重要活动报道能够遵守工作纪律,按照统一安排进行报道。有团队工作的意识。服从首都之窗负责人员的管理,尽力完成所承诺的工作。
5)志愿摄影师所持证件仅用于拍摄场合,不得用于转借他人,不得用于租赁抵押等用途。
首都之窗有权对志愿摄影师所上传图片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予以发布,但首都之窗进行的审核,并不免除志愿摄影师的责任。一旦因志愿摄影师提交作品产生纠纷的,一切责任仍由志愿摄影师承担。审核要素包括并不限于以下内容:
b.真实反映北京人文、城市风貌的图片,构图基本合理,避免主题不明确(缺乏主题、画面凌乱,构图差,缺乏基本摄影技巧的图片)。
d.版权问题(包含商标或者涉及第三方权利)图片里不得清晰显现出商业机构招牌,或有广告嫌疑的产品等内容信息。不得清晰显现汽车号牌信息。
e.图片构图相近,内容雷同,重复性图片,如有发现,管理员只审核最优的一张图片。
首都之窗将以多种方式对志愿摄影师上传的图片进行展示和应用。志愿摄影师对其提供的拥有完整合法版权的图片,授权首都之窗拥有以下范围内的非独占性使用权利:
b.有权通过互联网和移动通讯网络传播,或以有线或无线方式非交互式传播志愿摄影师图片及其复制件(包括但不限于:主题展览、海报制作、视频制作)的图片作品。
c.有权对志愿摄影师图片进行筛选、组合、编辑,并将其放入图片库;编辑过程中,首都之窗有权对图片的尺寸、形状、文字或形式进行美化或修整,改变或润饰,包括但不限于决定作品的尺寸,编辑介绍文字或说明,在作品上增加水印、网址、商标、或其他不破坏作品主题的内容;
d.有权结合网站和各移动端的服务需要设置议题,将摄影师就某一题材投稿的作品进行筛选、汇编,并以上述方式复制、使用和传播。
a.根据摄影师上传图片的数量、质量、参与征集活动数量、反馈建议等综合评分,定期开展摄影师等级评价。
b.对于长期支持首都之窗工作并积极参与各类图片拍摄活动的志愿摄影师,依据服务贡献度给予适度奖励。
c.在首都之窗“图说北京”栏目开设图片作品排行榜,将依据图片排行情况推出精品图集,定期开展图片展示和推广活动.
1)与市级和区县旅游委、市文物局、市园林绿化局、公园等单位的深度合作,为金牌摄影师提供公园门票、年票、博物馆通票等免费票证,便于摄影师拍摄。
2)首都之窗应积极维护志愿摄影师权益,任何单位或个人有意向使用摄影师作品的,应为其与摄影师本人提供沟通桥梁。
1. 因志愿摄影师的原因导致的任何纠纷、责任等,以及志愿摄影师或志愿摄影师帐号违反法律法规或本协议约定引发的任何损害后果,均由志愿摄影师独立承担全部责任,与首都之窗无关。
2. 志愿摄影师保证和声明对其所提供的每张图片均拥有完整且合法的版权,图片及图片涉及文字均不应涉及侵犯他人著作权、肖像权、商标、名誉、隐私及其他一切违法内容,也不存在或发生任何阻碍首都之窗行使权利的障碍、限制或瑕疵。志愿摄影师应能随时应要求向首都之窗提供其属于合法权利人的一切证据材料,并对其所提供图片的违法内容及权属纠纷造成的一切后果承担全部责任。
3. 志愿摄影师应承诺,在志愿摄影师图片著作权出现争议或发生侵权事件时,按首都之窗的要求及时、准确地向首都之窗提供一切相关文件、资料、信息以及首都之窗要求的其他协助,以帮助首都之窗处理有关争议或侵权事件;若首都之窗因使用志愿摄影师图片而负担侵权赔偿,可依此协议向志愿摄影师全额追偿(包括但不限于因侵权所产生的赔偿、律师费用、公证费用及相关的一切合理开支)。
4. 本协议的订立、执行和解释及争议的解决均应适用中国法律并受中国法院管辖。在法律允许的最大范围内,首都之窗保留对本协议的最终解释权。
5. 因本协议产生的一切纠纷,双方均应进行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均有权向首都之窗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