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太极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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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均属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中的必要的、持续性业务,对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无不利影响。
1、为了优化配置资源,提高资源使用效率,避免重复投资,降低营销费用和降低采购成本,2023年公司拟向关联方采购商品和接受劳务55,950.00万元,向关联方销售商品和提供劳务301,650.00万元。
上述交易行为构成关联交易。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上市公司与关联法人发生的交易金额在3,0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以上的关联交易,除应当披露外,还应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023年3月28日,公司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董事会就上述关联交易表决时,关联董事李阳春先生、程学仁先生、俞敏先生、杨秉华先生、王刊先生、赵东吉先生、孟庆鑫先生在表决时进行了回避。其他非关联董事就上述关联交易均表决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已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是以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价格为依据确定。向关联方采购及销售商品的关联交易,有利于提高资源使用效率,避免重复投资,降低营销费用和采购成本,严格控制产品质量。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未发现有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的行为。
公司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包括向关联人采购商品、销售产品、为关联人提供劳务和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等。公司与上述关联人之间关联交易的定价原则是以市场价格作为定价基础,经交易双方友好协商并以市场化原则确定,不存在有失公允的情况,不存在损害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况。
公司从事中西药品研发、生产和销售,以上日常关联交易均属于公司的正常业务范围。由于医药产品种类繁多,生产经营具有连续性特点,且关联人业务范围涵盖医药工业、医药商业等医药健康产业的各个领域,公司与上述关联人发生的关联交易行为,有利于公司主营业务的开展,并在日后的生产经营中还会持续进行。
上述关联交易均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持续性经营能力造成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对公司的独立性不会产生影响。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为盘活闲置资产、提高资产使用价值,拓宽利润来源,重庆太极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间接控股子公司四川天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天诚药业)拟以拥有的绵阳市涪城区西山北路35号的土地及地上建筑物评估作价,与重庆太极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太极建设公司)现金出资共同投资组建绵阳天诚医药物流有限公司(名称以市场监管部门核定为准;以下简称:绵阳天诚物流公司)。绵阳天诚物流公司注册资本2000万元,其中四川天诚药业占70%;太极建设公司占30%。
2、太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太极有限)为公司控股股东,太极建设公司与公司均为太极有限控股子公司,同受太极有限控制。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3、除本次交易外,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同一关联人未发生相同类别的关联交易,也未与不同关联人进行交易类别相关的交易。
4、本次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本次交易额未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为盘活闲置资产、提高资产使用价值,拓宽利润来源,公司间接控股子公司四川天诚药业拟以拥有的绵阳市涪城区西山北路35号的土地及地上建筑物评估作价,与太极建设公司现金出资共同投资组绵阳天诚物流公司。绵阳天诚物流公司注册资本2000万元,其中四川天诚药业占70%;太极建设公司占30%。四川天诚药业以土地及地上建筑物评估作价2,318.30万元出资,太极建设公司以现金993.56万元出资,实际出资额超过注册资本金部分计入绵阳天诚物流公司资本公积。
(二)2023年3月28日,在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上,关联董事李阳春先生、俞敏先生、程学仁先生、杨秉华先生、王刊先生、赵东吉先生、孟庆鑫先生在表决时就该事项进行了回避。其他非关联董事就上述关联交易均表决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已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三)本项对外投资事项属于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且交易金额未超过公司上一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5%,故本项关联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3、经营范围:货物运输、仓储服务、装卸搬运、房屋租赁、设备租赁。(以市场监管部门核定为准)
绵阳天诚物流公司注册资本2000万元,其中四川天诚药业出资1400万元,占比70%;太极建设公司出资600万元,占比30%。四川天诚药业以土地及地上建筑物评估作价2,318.30万元出资,太极建设公司以现金993.56万元出资,实际出资额超过注册资本金部分计入绵阳天诚物流公司资本公积。
5、绵阳天诚物流公司成立后,按《公司法》的规定运行,设执行董事1名,由四川天诚药业推荐人员担任;设监事1名,由太极建设公司推荐人员担任。
四川天诚药业拥有的绵阳市涪城区西山北路35号土地及建筑物情况如下:(1)土地面积46,953.88㎡(约70.43亩),使用权类型:出让,为仓储用地,剩余土地使用年限10年。(2)房屋及建筑物共25项,证载面积11,656.1㎡。上述资产账面原值为2,419.63万元,账面净值为544.59万元,其中房屋建筑物账面原值为619.88万元,账面净值为26.14万元;土地使用权账面原值为1,799.75万元,账面净值为518.45万元。
重庆华康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责任公司对四川天诚药业位于绵阳市涪城区西山北路35号土地及建筑物进行了评估,并出具《资产评估报告》(重康评报字(2022)第299号),评估方法采用成本法、收益法和市场法。截至评估基准日2022年6月30日,四川天诚药业西山北路35号土地及地上建筑物账面值为544.59万元,评估值为2,318.30万元,评估增值1,773.71万元。具体如下:
1、房屋建筑物纳入评估范围的房屋建筑物账面原值619.88万元,账面净值26.14万元,评估原值1,289.90万元,评估净值393.19万元,评估增值367.05万元。增值原因系天诚药业房屋修建时间较早,构建成本较低,本次评估按照现时条件下重置价格对其进行评估,由于近年来房屋修建材料及人工成本的上涨导致评估增值。
2、土地使用权纳入评估范围的土地使用权账面原值1,799.75万元,账面净值518.45万元,评估值1,925.11万元,评估增值1,406.66万元。增值原因系天诚药业于2002年取得土地使用权,取得成本较低,近年来四川省绵阳市土地市场价格上涨,造成土地使用权实际价值的上升,从而形成评估增值。
本次交易价按照市场公允、合理的作价原则商定,以评估价为基准。经交易对方协商,四川天诚药业出资1400万元,占比70%;太极建设公司出资600万元,占比30%。四川天诚药业以土地及地上建筑物评估作价2,318.30万元出资,太极建设公司以现金993.56万元出资,实际出资额超过注册资本金部分计入绵阳天诚物流公司资本公积。
为了盘活闲置资产、提高资产的使用价值,甲、乙双方共同投资组建绵阳天诚医药物流有限公司,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新组建的公司暂定名称为绵阳天诚医药物流有限公司,公司性质为有限责任公司,经营范围主要为:货物运输、仓储服务、装卸搬运、房屋租赁、设备租赁。
(二)绵阳天诚医药物流有限公司注册资本金设定为2,000万元人民币,其中:甲方出资1,400万元(持股比例70%),乙方出资600万元(持股比例30%)。
(三)甲方以四川省绵阳市涪城区西山北路35号土地及地上建筑物经评估作价2,318.30万元出资、乙方以现金993.56万元出资,实际出资额超过注册资本金部分计入绵阳天诚医药物流有限公司资本公积。双方出资额应于2023年12月31日前缴付。
(四)绵阳天诚医药物流有限公司成立后,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运行。公司设执行董事1名,由甲方推荐人员担任;设监事1名,由乙方推荐人员任担任。
(五)甲、乙双方应依据本协议和《公司法》的有关规定进行章程起草工作,涉及运作中的有关细节,章程将加以明确规定。
(六)其他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并可签订补充协议,作为对本协议的补充,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本次拟成立的绵阳天诚物流公司,有利于公司在绵阳地区中长期战略及经营发展规划实施,同时有利于提高资产价值和拓宽利润来源,对公司发展具有积极意义和推动作用,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本次投资为关联交易,累计金额未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023年3月28日,在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上,关联董事李阳春先生、程学仁先生、俞敏先生、杨秉华先生、王刊先生、赵东吉先生、孟庆鑫先生在表决时对该事项进行了回避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就上述关联交易均表决通过.
公司间接控股子公司四川天诚药业拟以拥有的绵阳市涪城区西山北路35号的土地及地上建筑物评估作价与太极建设公司共同投资组建绵阳天诚医药物流有限公司,有利于提高资产使用价值,拓宽利润来源,对公司生产经营发展无不利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的评估机构具有独立性;评估结果客观、公正地反映了评估基准日评估对象的实际情况,评估定价公允。关联交易审议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关联董事均按规定回避表决,交易价格符合公允、合理的市场原则,本项关联交易不会损害公司及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对外投资,是从公司未来发展战略的角度做出的决策,前期可能存在一定市场运营风险和管理风险。公司将积极完善各项内控制度,明确经营策略和风险管理,组建优秀的经营管理团队,以不断适应业务要求及市场变化,积极防范和应对上述可能发生的风险,确保公司本次投资的安全和收益的最大化。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庆太极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3月28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补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公司控股股东太极集团有限公司推荐和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同意吴宪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届董事会届满时止。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吴宪先生作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其任职资格符合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条件,能够胜任所聘岗位职责的要求,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相关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亦未有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
吴宪,男,1961年出生,中共党员,正高级经济师,山西财经学院商业计划统计专业本科,哈尔滨商业大学研究生。历任哈尔滨制药厂综合计划处处长,哈药集团规划发展部部长,哈药集团制药总厂副厂长,哈药集团生物工程公司副总经理,国药集团国瑞药业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中国中药有限公司董事、党委书记、总经理,中国中药控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董事长、党委副书记。现任中国中药协会法定代表人、常务副会长。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投资者可于2023年4月5日(星期三)至4月11日(星期二)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重庆太极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3年3月31日发布公司2022年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2年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3年4月12日(星期三)下午14:00-15:00举行2022年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网络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2年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1、投资者可在2023年4月12日(星期三)下午14:00-15:0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2、投资者可于2023年4月5日(星期三)至4月11日(星期二)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邮箱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4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公司2022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49,702,842.36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40,996,276.35元,可供投资者分配的利润为308,706,566.01元。
鉴于公司2022年度扭亏后生产经营资金需求仍较大,为确保公司生产经营持续发展,公司2022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送股和转增股本。
医药行业是我国国民经济重要组成部分,是关系到国计民生的基础性、战略性产业,具有高投入、高产出、高风险、高技术密集型特点,与每个人的生活息息相关,不存在明显的行业周期。我国目前已经形成包括化药原料药制造、化药制剂制造、中成药制造、中药饮片加工、生物药品制造、卫生药品及医药用品制造等门类齐全的产业体系。
在“医改新政”和“健康中国”的大战略背景下,医药行业将逐渐出现一批具备核心竞争力的大型龙头企业,医药市场也将出现行业分化,加速向行业龙头和区域龙头集中,从医药创新研发到医药流通以及医养结合的医疗保健等形成一套完整的医药产业链,具备核心研发创新和全产业链的医药公司将长期受益。
公司主要从事中、西成药的生产和销售,拥有医药工业、医药商业、药材种植等完整的医药产业链。拥有西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太极集团重庆涪陵制药厂有限公司、太极集团重庆桐君阁药厂有限公司、太极集团四川绵阳制药有限公司等13家制药厂;拥有重庆桐君阁股份有限公司等20多家医药商业公司,是集“工、商、科、贸“一体的大型医药集团,是目前国内医药产业链最为完整的大型企业集团之一。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公司所处行业为医药制造业。
公司现有中西药品种批文1242个、全国独家生产品种86个、获国家专利278项。2022年版《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中,公司纳入品种413个品种(742个批准文号),其中甲类药品225个,乙类药品188个,独家品种23个。2018年版国家基药产品目录中,公司纳入品规368个。公司产品主要涵盖消化系统及代谢、呼吸系统、心脑血管、全身性抗感染药物、内分泌系统药物、神经系统药物、大健康产品等以治疗性大众中西普药(尤其是基药品种和医保品种)为基础性产品线,组成了治疗领域广泛的产品群。
公司经营主要包含医药工业和医药商业,医药工业主要生产中成药和西药,医药商业主要包括医药批发及零售。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业绩驱动因素未发生变化。
公司生产所需的原辅料采购由采购部门集中统一采购,采购部门根据原辅料需求情况及生产进度确定采购模式,在保证质量的情况下最大程度降低采购成本,公司采购模式主要有战略采购、集中采购、三产(产新收购、产地种植和产地收购)采购、比价采购和招标采购、储备采购等。公司对供应商实行准入制度和质量分析制度,严格质量宣传和质量要求,并严格按照GMP、GSP等相关制度,对供应商进行优化,合格者方能入选公司合格供应商目录,采购的物资由质管部检验合格后方可入库,坚决销毁不合格物料。
公司下属企业所有生产产品剂型均通过新版GMP认证,采取根据销售需求按计划组织生产的模式,并在生产过程中严格执行GMP规范。公司依据GMP的要求,对各生产厂制定了统一的生产、质量、安全、设备、人员等方面的管理制度,确保了管理的一致性。同时通过对各生产厂进行统一部署,充分发挥整体资源合理调配的优势。生产过程中以风险管控为核心,强化工序质量控制,坚持实行自检、互检、专检的“三检制”,建立了严格的质量控制管理体系,确保产品质量。
公司主要采用自营、代理和新零售三种销售模式,通过扁平化的自销模式缩短销售渠道长度,减少流通环节,有效监管,保持药品价格稳定实现双赢;借助各地优质代理客户渠道,与代理商通力合作,共同推广公司产品,保持市场稳步增长。公司骨干产品OTC市场及川渝地区多采用自营销售模式;省外市场采用代理经销模式;部分品种或品规积极尝试新零售销售模式。目前公司已拥有遍布全国的药品营销网络。报告期内,公司在坚持主品战略的基础上,加强学术、体验式营销,互联网与线下销售模式结合,进一步加强规模型产品集群建设。
公司医药商业主要模式是药品批发(商业分销、医院和终端配送)、药品零售、电子商务。药品批发指向上游医药工业或医药商业采购药品、医疗器械、中药饮片等本公司取得合法经营许可的商品,通过公司的销售网络,供应给医疗机构、其他医药商业、药品零售连锁企业、个体诊所或社会单体药店,主要利润来源为进销差价。药品零售指向上游医药工业或医药商业采购药品、医疗器械、中药饮片等本公司取得合法经营许可的商品,通过公司的药品零售直营门店、加盟连锁药房直接销售给消费者,直营药房利润来源主要通过进销差价,加盟连锁药房主要通过向其统一配送获得收益。
4.1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10名股东情况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在初步实现“融合、重塑”后,全面发展“提高”,转型升级。在“十四五”战略规划引领下,克服经济下行压力,以提质增效为抓手,以高质量发展为目标,经营深度聚焦、抓实有效销售、提升管理效能,生产经营得到有效突破,营业收入和经营性净利润创出历史新高。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40.51亿元,比上年同期121.49亿元增长15.65%;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50亿元,比上年同期-5.23亿元增加8.73亿元;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3.67亿元,比上年同期-6.97亿元增加10.64亿元。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庆太极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3月28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为真实、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2022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于年末对可能出现减值迹象的相关资产进行了检查和减值测试,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信用减值准备6,366.50万元。具体详见下表: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的相关规定:资产存在减值迹象的,应当估计其可收回金额。可收回金额应当根据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可收回金额的计量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应当将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
1、根据公司历史销售业绩和未来整体销售规划,同时结合存货库龄、效期、是否滞销及盘点情况,公司对原材料、在产品、库存商品等存货进行了清查、分析和评估,基于谨慎性原则,本次计提存货跌价准备2,932.84万元。
2、考虑一致性评价研发产品的市场前景、投入资源和同类产品的过评情况等因素,公司暂停了部分一致性评价研发项目,本次计提开发支出减值准备3,045.30万元。
3、根据工艺优化、技术创新和产能升级等情况,公司对无利用和修复价值、闲置且无使用计划的机器设备等固定资产进行了清查、分析和评估,基于谨慎性原则,本次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178.49万元。
4、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同时结合个别认定法,对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票据进行减值测试,基于谨慎性原则,本次计提坏账准备209.87万元。
本次计提减值准备计入资产减值损失和信用减值损失科目,合计对公司2022年度利润总额影响6,366.50万元。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基于谨慎性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依据充分,计提后能够客观、线日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状况及经营成果,有利于进一步夯实公司资产,进一步增强企业的风险防范能力,确保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相关审议程序合法合规。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公司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基于审慎性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计提依据充分,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决策程序规范,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上述议案已于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23年3月31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太极集团有限公司、重庆市涪陵区希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重庆太极药用动植物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1、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到公司证券与投资者部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必须持有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或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还应当提交本人身份证件。
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和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件、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和持股凭证。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5月1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