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元股份有限公司
大家好我是特产笔记的小编,很高兴带大家了解各地的特产、旅游景点、人文和风土人情,各地数不胜数的美食以及不同的饮食文化也给我们带来很多有意思的体验,祖国大好河山值得我们去了解和感受,下面是今天带来的文章: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现有股本1,229,093,87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12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主要从事塑料管道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是建筑工程与城乡管网建设的综合配套服务商。主要生产聚氯乙烯(PVC)、聚乙烯(PE)、无规共聚聚丙烯(PP-R)等几大系列,共计7,000余种不同规格、品种的管材、管件及阀门。公司管道产品主要应用于市政管网、工业管网、建筑工程、消防保护、电力通讯、全屋家装、农业养殖、燃气管网等八大领域。
经过多年的销售实践,公司管道销售建立起了以渠道经销为主,房地产配送、直接承揽工程、自营出口为辅的销售模式。公司一直遵循让利经销商的销售理念,充分保障经销商的利益,与经销商结成持久而稳定的利益联盟,共同成长,从而实现双赢。目前,公司已构建了一张涵盖省地级中心城市,并辐射下属县城、乡镇的庞大经销网络。
公司管道内销产品主要采用以销定产与合理备货相结合的生产模式,外销产品采取以销定产的生产模式。由于内销的主要产品系列均存在成熟的市场,且用途、规格基本稳定,公司根据多年的经验对各常用品种规格设立了合理的库存储备量。公司设立了专门的外贸生产基地,为适应出口市场各国产品的不同标准和消费者的个性化需求,公司针对出口产品全部实行订单式生产。
公司采用集中采购的模式,以直接向厂家或其设立的销售公司采购为主的方式,以降低中间环节的采购风险和采购成本,并构建了逐层授权、逐步审批、层层风险监管的内部管控方式,降低各部门采购成本,提高采购效率。
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元新能主要从事太阳能光伏组件和新能源领域节能环保产品的研发、生产及销售,其中太阳能光伏组件主要包括太阳能光伏组件、光伏发电系统、光伏建筑一体化等;新能源领域节能环保产品主要包括太阳能灯具、低压灯具、新能源储能等应用产品。公元新能产品主要应用于光伏发电、庭院美化、智能家居、道路交通、户外野营、移动储能等场景。
公元新能产品主要以出口为主,销售模式为直销模式,公元新能的销售客户主要包括光伏电站系统集成商、贸易商、商超、电商以及终端客户等五大类。公元新能采取以销定产和合理储备相结合的生产模式,根据客户订单安排生产计划。公元新能主要采取按需采购和安全库存的采购模式,少数通用物料采用集中采购模式。
随着社会对环境保护的日益重视,能源消费结构调整成为趋势,太阳能作为节能环保新兴产业,未来发展空间巨大。近几年,全球光伏应用市场保持了快速增长,未来,在光伏发电成本持续下降和全球绿色复苏等有利因素的推动下,全球光伏新增装机仍将快速增长。
公元新能是国内较早从事光伏组件及光伏照明行业的企业之一,在历次行业波动中生存发展下来,积累了丰富的行业经验和应对行业变化的能力。公元新能已经聚集了丰富的客户资源,产品远销美国、德国、意大利、法国、澳大利亚、巴西等 70多个国家和地区。目前,太阳能业务发展态势良好,业务规模保持较快的发展速度。
参见2022年度报告全文“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一、报告期内公司所处行业情况”中相关内容。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元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或“公元股份”)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于2023年3月29日下午14时在公司总部四楼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包括拟审议议案)已于2023年3月18日以通讯方式发出。本次董事会应到董事9名,实际参加表决9名,其中张炜、张航媛、王旭、毛美英、翁业龙以通讯方式出席,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卢震宇先生主持。会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一)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二)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王旭先生、肖燕先生、毛美英女士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2022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详见巨潮资讯网()。
(三)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详见2023年3月31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
《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详见2023年3月31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2023年度财务预算并不代表公司对2023年度的盈利预测,能否实现取决于市场状况变化、经营团队的努力程度等多种因素,存在不确定性,请投资者特别注意。
(四)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2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81,371,803.03元,合并报表的可供投资者分配利润为2,279,630,644.74元。母公司2022年度实现净利润13,202,568.94元,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按当年母公司净利润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1,320,256.89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2,257,859,642.81元,减本期已分配现金股利87,708,502.80元,可供投资者分配利润为2,182,033,452.06元。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公司拟以现有股本1,229,093,871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12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14,749,126.45元,每10股送红股 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如公司股本发生变化,公司将保持分配总额不变,按照调整每股分配比例的原则进行相应调整。该预案尚待股东大会审批。
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分红承诺。
(五)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详见2023年3月31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摘要全文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六)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独立董事发表如下意见:报告期内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符合我国有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有关上市公司治理的规范性文件要求,适合当前公司经营活动的实际需要。内部控制制度覆盖了公司生产经营管理的各个方面和环节。公司对子公司、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信息披露等的内部控制已较为严格、充分、有效,保证了公司生产、经营管理的正常进行。董事会出具的《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七)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八)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议案》,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有利于发挥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创造性与积极性,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公司2022年度能严格按照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和有关激励考核制度执行,经营业绩考核和薪酬发放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31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上的《2022年年度报告》第四节。
(九)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完成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项目已全部完成,同意将本次募集资金可用余额5,689.06万元(含利息收入)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受利息收入等影响,具体补充金额由转入自有资金账户当日实际金额为准),并注销对应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详见2023年3月31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的披露。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3月31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完成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十)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3年为子公司提供担保及子公司之间担保的议案》,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和发展需要,2023年度,公司拟为子公司向金融机构授信及日常经营需要时为其提供担保,担保总额为184,500万元,其中公司对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为174,500万元,子公司之间担保总额度为10,000万元。
为提高工作效率,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和管理层全权负责在前述额度内决定和办理具体担保的全部事宜及签署有关文件等。在担保期限内,实际担保的金额以各担保主体实际签署的担保文件为准,管理层可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在公司子公司之间相互调剂使用本次担保预计额度。公司及子公司可在上述额度有效期内循环使用,最终担保余额将不超过本次授予的担保额度,担保额度的授权有效期为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3月31日刊载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预计2023年为子公司提供担保及子公司之间担保的公告》
(十一)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本次可使用不超过5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有效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自规定期限内任一时点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含本数)。
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3月31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的 《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详见2023年3月31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的披露。
(十二)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2023年3月31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详见2023年3月31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的披露。
(十三)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以自有资产抵押向银行申请授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3月31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的 《关于以自有资产抵押向银行申请授信的公告》。
(十四)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23年4月21日召开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31日刊载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召开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元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或“公元股份”)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23年3月29日下午16时在公司总部四楼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包括拟审议议案)已于2023年3月18日以通讯方式递交。本次监事会应到监事3名,实到3名。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李宏辉先生主持。会议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一)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元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三)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建立了较为健全的内部控制体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公司发展的需要,为公司各项业务的健康运行及经营风险的控制提供了有力保障。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实施情况。
(六)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七)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议案》,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在保证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本次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有利于进一步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该事项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因此,一致同意公司在12个月内循环滚动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中低风险且收益相对固定的理财产品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31日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九)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符合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及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该专项报告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
(十)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完成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募集资金项目完成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募集资金的使用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未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本次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的有关规定,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将节余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完成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3月29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完成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建设完成,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为充分发挥资金的使用效率,合理降低财务费用,公司董事会同意将节余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5,689.06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受利息收入等影响,具体补充金额由转入自有资金账户当日实际金额为准)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的相关规定,该事项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22号文核准,公元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0年 3月11日公开发行了7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00元,发行总额为人民币700,000,000.00元,扣除不含税承销及保荐费5,141,509.43元后实际收到的金额为694,858,490.57元,已由主承销商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3月17日汇入本公司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黄岩支行开立的账号为0336的人民币账户内。另减除律师费、验资费、资信评级费和发行手续费等与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直接相关的不含税外部费用3,300,985.12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陆亿玖仟壹佰伍拾伍万柒仟伍佰零伍元肆角伍分(¥691,557,505.45)。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0〕3-13号)。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3月19日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黄岩支行、子公司湖南公元建材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连同保荐机构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3月20日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黄岩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连同保荐机构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3月23日与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黄岩小微企业专营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其中,本公司在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黄岩小微企业专营支行开立的账号为0015823的银行账户于2020年3月31日注销;本公司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黄岩支行开立的账号为8的银行账户于2021年10月22日注销。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公司在募集资金到位前,以自筹资金实施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部分投资,截至2020年3月27日,公司累计先期投入147,920,633.90元,其中黄岩新建年产5万吨高性能管道项目先期投入71,539,929.15元,湖南新建年产8万吨新型复合材料塑料管道项目先期投入76,380,704.75元。上述先期投入募投项目事项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关于公元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20〕3-89号)。
2020年3月27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公司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共147,920,633.90元。
公司于2021年2月2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5,000万元用于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截至2022年2月23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账户。并于2022年2月24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进行了公告。
公司于2022年3月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6,000万元用于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截至2023年3月7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账户。并于2023年3月8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进行了公告。
截至2023年3月28日,公司募集资金项目共累计使用资金63,824万元,节余募集资金5,689.06万元(含利息收入),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1、公司根据各项目的实际情况,本着节约、合理有效的原则使用募集资金。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在保证项目建设质量的前提下,公司严格控制募集资金的支出,加强对项目费用的控制、监督和管理,合理的节约了项目建设费用,相应地减少了项目开支。
鉴于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已全部实施完毕,为充分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提升公司经营效益,公司拟将前述节余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共计5,689.06万元(受利息收入等影响,具体结算金额由转入自有资金账户当日实际金额为准)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节余募集资金转出后,公司将办理销户手续,注销相关募集资金账户。专户注销后,相关募集资金监管协议亦将随之终止。
公司使用节余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投向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会通过直接或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本次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基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全部完工作出的,项目尚有少量的设备质保金款项,公司将按照约定付款条件和日期,待设备质保期届满后,以自有资金予以支付,未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
公司最近十二个月内未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未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同时,公司郑重承诺: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经审核,本次募集资金项目完成并将该部分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公司根据目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情况作出的,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议案内容和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因此,我们同意该事项,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募集资金项目完成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募集资金的使用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未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本次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的有关规定,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将节余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完成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相关事项,系公司基于当前项目实施情况审慎做出的决定,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该等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完成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相关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综上,保荐机构对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完成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相关事项无异议。
4、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完成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2023年3月29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3年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及全资子公司之间担保的议案》。表决结果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和发展需要,2023年度,公司拟为子公司向金融机构授信及日常经营需要时为其提供担保,担保总额为184,500万元,其中公司对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为174,500万元,子公司之间担保总额度为10,000万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担保事项须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生效。为提高工作效率,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和管理层全权负责在前述额度内决定和办理具体担保的全部事宜及签署有关文件等。在担保期限内,实际担保的金额以各担保主体实际签署的担保文件为准,管理层可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在公司子公司之间相互调剂使用本次担保预计额度。公司及子公司可在上述额度有效期内循环使用,最终担保余额将不超过本次授予的担保额度,担保额度的授权有效期为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公司拟对子公司2023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及日常经营需要时所提供担保总额为174,500万元。具体明细如下:
注1:公司持有浙江公元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元新能”)74.31%的股份,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元国际贸易(上海)有限公司持有公元新能3.91%的股份,即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元新能78.22%股权。
6、经营范围:生产经营塑胶制品及技术开发,建筑及道路建设配套用的新型材料、新型产品的技术研究、开发;国内贸易、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普通货运。
6、经营范围:大口径塑料管材的制造、加工及销售,管材管件及配件、化工原料(除危险化学品、监控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易制毒化学品)的销售,从事货物及技术进出品业务。(以上范围凡需许可的。凭有效许可证经营)。
6、主营业务:塑料制品制造;橡胶制品制造;金属材料制造;紧固件制造;密封胶制造;塑料制品销售;建筑用金属配件制造;金属制日用品制造;塑胶表面处理;卫生洁具制造;塑料包装箱及容器制造;工程塑料及合成树脂销售;日用化学产品制造;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货物进出口。
6、经营范围:塑料制品、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制品、模具、建筑小区用塑料检查井、五金产品、普通阀门和旋塞、橡胶制品、塑料加工专用设备、工业机器人、卫生陶瓷制品、卫生洁具、通用零部件制造;建筑装饰、水暖管道零件及其他建筑用金属制品制造;塑料制品、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制品、建筑装饰材料、模具、建筑小区用塑料检查井、五金产品、阀门和旋塞、橡胶制品、塑料加工专用设备、工业机器人、涂料(不含危险化学品)、建材染料(不含危险化学品及易制毒品)、卫生陶瓷制品、卫生洁具、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含互联网销售);住宅水电安装维护服务;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管理服务;智能水务系统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自营或代理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销售;建筑装饰、水暖管道零件及其他建筑用金属制品制造;建筑装饰材料销售;五金产品制造;五金产品零售;橡胶制品制造;橡胶制品销售;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卫生陶瓷制品制造;卫生陶瓷制品销售;卫生洁具制造;卫生洁具销售;工程管理服务;制冷、空调设备制造;制冷、空调设备销售;电线、电缆经营;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6、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塑料制品制造;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制品制造;模具制造;五金产品制造;普通阀门和旋塞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橡胶制品制造;塑料加工专用设备制造;卫生陶瓷制品制造;卫生洁具制造;通用零部件制造;塑料制品销售;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制品销售;模具销售;五金产品零售;阀门和旋塞销售;橡胶制品销售;塑料加工专用设备销售;工业机器人销售;涂料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卫生陶瓷制品销售;卫生洁具销售;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住宅水电安装维护服务;智能水务系统开发;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住房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3、注册地址:中国(湖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岳阳片区松阳湖办事处东风村云欣大道(意塔斯工业材料有限公司旁)
6、经营范围:建筑装饰、水暖管道零件及其他建筑用金属制品制造;货物进出口;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销售;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制品销售;新型建筑材料制造 (不含危险化学品);阀?和旋塞销售;橡胶制品销售;涂料销售 (不含危险化学品);卫生陶瓷制品销售;卫生洁具销售;技术进出口 (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6、经营范围:电器开关、插座、低压小家电、照明器具、接线盒、智能控制系统制造、销售,电线电缆销售,货物进出口和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销售;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制品制造;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制品销售;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建筑装饰、水暖管道零件及其他建筑用金属制品制造;建筑装饰材料销售;模具制造;模具销售;五金产品制造;阀门和旋塞销售;橡胶制品销售;卫生陶瓷制品制造;卫生陶瓷制品销售;卫生洁具制造;卫生洁具销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住宅水电安装维护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6、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酒类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从事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业务,日用塑胶制品、塑料管、塑料管子接头、塑料异型材、塑料板材、塑料棒材、塑胶阀门、塑料窨井盖、塑胶密封垫圈、水暖管道零件、塑料成型设备、模具、橡胶制品、防水涂料(危险化学品除外)、金属紧固件制品、铜制品、五金变电、塑料原材料的销售;管道设计,安装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经查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公元国际贸易(上海)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6、经营范围:太阳能电池、太阳能电池组件、太阳能电池硅片、太阳能电池硅棒、太阳能电池硅锭、太阳能灯具、太阳能光电设备、太阳能光电系统集成、太阳能光电建筑一体化产品、移动电源、逆变器、泵、太阳能水泵控制器、电光源、塑料制品、铝制品制造、加工、销售,太阳能光伏系统研发、设计、安装(依法须经过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经查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浙江公元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公司董事会认为:被担保的对象均为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公司对其均具有绝对的控制权,且子公司经营稳定,资信状况良好,担保风险可控。对于本次预计的担保额度,本公司给控股子公司浙江公元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同时按规定要求其提供相应的反担保;本公司全资子公司不涉及反担保的情况。本次预计的担保额度主要为了有效满足各子公司在其业务发展过程中日常经营流动资金所需,公司对其提供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因此,董事会同意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截止目前,公司已审批的对外担保(不含对控股子公司担保)总额度为10,000万元,实际担保余额为2,550.00万元,占公司2022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502,537.57万元的比例为0.51%;
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度为174,500万元,实际担保余额为38,672.40万元,占公司2022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502,537.57万元的比例为7.70%。
公司全资子公司对全资子公司的担保总额度为10,000万元,实际担保余额为2,872.23万元,占公司2022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502,537.57万元的比例为0.57%。
截至目前(含本次披露),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总额为194,500万元,实际担保余额为44,094.63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502,537.57万元的比例为8.77%。公司无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等事项。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1、投资种类:公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理财产品进行严格评估,公司拟通过银行、信托、证券等金融机构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中低风险且收益相对固定的理财产品。
2、投资金额:自规定期限内任一时点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含本数)。
3、特别风险提示:虽然投资产品属于风险较低的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在不影响正常经营及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中低风险且收益相对固定的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
公司(含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下属子公司)本次拟使用不超过5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理财产品进行严格评估,公司拟通过银行、信托、证券等金融机构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中低风险且收益相对固定的理财产品。
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内。公司保证当重大项目投资或经营需要资金时,将终止投资理财以满足其资金需求。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或控股子公司管理层负责办理相关事宜,具体投资由财务部门负责实施。
公司于2023年3月2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独立董事、监事会对此发表了意见。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委托理财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虽然投资产品属于风险较低的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对现金管理事项进行决策、管理、检查和监督,确保资金的安全性,主要有以下措施:
(一)公司财务部进行事前审核与评估风险,及时关注投资产品的情况,分析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四)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五)公司将严格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披露理财产品的购买及相关损益情况。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及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使用闲置自有资金不超过50,000万元购买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中低风险且收益相对固定的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降低运营成本,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且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合理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我们同意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事项。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在保证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本次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有利于进一步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该事项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因此,一致同意公司在12个月内循环滚动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中低风险且收益相对固定的理财产品事项。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3年3月29日,公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自有资产抵押向银行申请授信的议案》。现就公司以自有资产抵押向银行申请授信的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需要,保证公司持续健康地发展,公司拟以江口街道黄椒路1118号的部分房产、土地等资产,继续抵押给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黄岩支行申请金额不超过22,388万元(贰亿贰仟叁佰捌拾捌万元整)的授信,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4.45%。起止时间为2023年4月29日到2024年4月28日,本次抵押资产具体明细如下:
截止2023年2月28日,本次抵押资产的账面价值总计为15,376.15万元,评估抵押价值总计为31,983万元(叁亿壹仟玖佰捌拾叁万元整),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将根据实际经营需要与银行签订授信合同,最终实际签订的合同总额将不超过上述总额度。本次抵押资产为公司正常银行融资所需,对公司生产经营不存在不利影响。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此次大会依据2023年3月29日召开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予以召开。公司董事会确保本次大会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规章的规定。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2023年4月21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2023年4月21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至2023年4月21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1)截止2023年4月17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8、现场会议地点:浙江省台州市黄岩区黄椒路555号公元双浦新厂区公司总部四楼会议室。
2、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于2023年3月31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
3、本次股东大会在审议第四项、第六项、第七项议案时,需对中小投资者(即除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公司将根据计票结果进行公开披露。
注: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作述职报告,具体内容详见于2023年3月31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
1、登记方式:以现场、信函或传真的方式进行登记。本公司不接受电线:00~16:00。
3、登记地点:浙江省台州市黄岩区黄椒路555号公元双浦新厂区,公元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2)受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进行登记。
(3)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需法人单位盖章)和持股证书办理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需法人单位盖章)、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持股证明办理登记。
(4)融资融券股东登记:根据《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管理办法》以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融资融券登记结算业务实施细则》等规定,投资者参与融资融券业务所涉本公司股票,由证券公司受托持有,并以证券公司为名义持有人,登记于本公司的股东名册。有关股票的投票权由受托证券公司在事先征求投资者意见的条件下,以证券公司名义为投资者的利益行使。因此参与融资融券业务的股东如需参加本次股东大会,需要提供本人身份证,受托证券公司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以及受托证券公司的有关股东账户卡复印件等办理登记手续。
通讯地址:浙江省台州市黄岩区黄椒路555号公元双浦新厂区,公元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3)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受到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股票代码 “362641”,投票简称“公元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对于上述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或“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4月21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 至 2023年4月21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下午15:00 。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兹全权委托 女士/先生代表本人(单位)出席公元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并于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下列指示就下列议案投票,如没有做出指示,代理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表决。
注: 1、如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则 1-8 分议案无需再重复投票;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元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颁布的《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的通知》(财会〔2021〕35 号)以及《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的通知》(财会〔2022〕31 号)的要求,对相关会计政策进行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财政部于2021年12月31日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5 号》,解释了“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的问题,并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财政部2022年11月30日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解释了“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的问题,并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内容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由于上述会计准则解释的发布,公司需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以上文件规定的生效日期开始执行上述会计准则。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要求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政策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更能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永高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2号),本公司由主承销商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了 700 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 100.00元,发行总额为人民币70,000.00万元,共计募集资金70,000.00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514.15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69,485.85万元,已由主承销商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3月17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330.10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69,155.75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0〕3-13号)。
另外有6,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因此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6,646.29万元。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3月19日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黄岩支行、子公司湖南公元建材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并连同保荐机构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3月20日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黄岩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连同保荐机构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3月23日与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黄岩小微企业专营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其中,本公司在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黄岩小微企业专营支行开立的账号为0015823的银行账户于2020年3月31日注销;本公司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黄岩支行开立的账号为8的银行账户于2021年10月22日注销。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公司有1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本公司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无法单独核算效益,其余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1、投资种类:公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理财产品进行严格评估,公司拟通过银行、信托、证券等金融机构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中低风险且收益相对固定的理财产品。
2、投资金额:自规定期限内任一时点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含本数)。
3、特别风险提示:虽然投资产品属于风险较低的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在不影响正常经营及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中低风险且收益相对固定的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
公司(含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下属子公司)本次拟使用不超过5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理财产品进行严格评估,公司拟通过银行、信托、证券等金融机构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中低风险且收益相对固定的理财产品。
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内。公司保证当重大项目投资或经营需要资金时,将终止投资理财以满足其资金需求。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或控股子公司管理层负责办理相关事宜,具体投资由财务部门负责实施。
公司于2023年3月2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独立董事、监事会对此发表了意见。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委托理财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虽然投资产品属于风险较低的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对现金管理事项进行决策、管理、检查和监督,确保资金的安全性,主要有以下措施:
(一)公司财务部进行事前审核与评估风险,及时关注投资产品的情况,分析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四)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五)公司将严格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披露理财产品的购买及相关损益情况。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及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使用闲置自有资金不超过50,000万元购买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中低风险且收益相对固定的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降低运营成本,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且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合理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我们同意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事项。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在保证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本次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有利于进一步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该事项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因此,一致同意公司在12个月内循环滚动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中低风险且收益相对固定的理财产品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