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打造“边疆法治文化长廊”普法品牌
大家好我是特产笔记的小编,很高兴带大家了解各地的特产、旅游景点、人文和风土人情,各地数不胜数的美食以及不同的饮食文化也给我们带来很多有意思的体验,祖国大好河山值得我们去了解和感受,下面是今天带来的文章:
近年来,云南省司法厅围绕推进边疆民族地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促进筑牢祖国西南安全屏障,全面加强边境基层法治文化阵地建设,打造“边疆法治文化长廊”,开启基层法治文化阵地建设的“云南模式”。 云南省司法厅实施“边疆民族地区法治文化建设扶持行动”,高质量打造“边疆法治文化长廊”,形成串联边境沿线的法治文化阵地群。在此基础上,将法治文化长廊建设作为提高边疆干部群众法治素养的有力抓手,充分利用实体阵地培育、承载、展示、宣传社会主义法治文化的优势,以法律人、以文化人,通过法治宣传教育营造宪法至上、守法光荣的良好社会氛围,为在法治轨道上推进边疆民族地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奠定基础。
“边疆法治文化长廊”是以建设覆盖云南边境线个沿边行政村(社区)法治文化阵地为基点,在此基础上再打造110个边疆乡镇(街道)法治文化园地,并逐步向内地延展,连点成线、连线成网、整体覆盖,形成县、乡、村各级法治文化阵地为集成的边疆基层法治文化阵地群。同时,注重将法治文化与民族传统文化、边境地域文化相结合,以固态阵地承载动态活动的模式,打造基本满足群众法治文化需求的“廊”形法治文化地带。 加强顶层设计,做实布局谋篇。云南在全省法治建设“一规划两纲要”中对法治文化阵地建设进行了总体安排部署。结合省委、省政府强边固防工作要求,将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专章写入省级“八五”普法规划,明确提出要加强边疆地区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实施“边疆民族地区法治文化建设扶持行动”“推进边疆法治文化长廊建设”。为细化云南省“八五”普法工作中期目标,云南省司法厅会同相关部门出台文件,明确推进“边疆法治文化长廊”建设的具体实施步骤和主要目标任务。为统一建设标准,制定县、乡、村三级法治文化阵地建设指导标准,划定了规范清晰、内容完备、流程完善的法治文化阵地建设最低“基准线”,从而形成了以“八五”普法规划为纲,三年建设目标为目,全省统一建设标准为托底的“边疆法治文化长廊”建设制度体系,为“八五”普法期间压茬推进各级法治文化阵地建设提供制度保障。 坚持“动”“静”结合,增强阵地实效。“静”即在打造“固态阵地”集群的基础上,拓展现有公园、广场、绿地等基层公共场所功能,添加和注入法治典故、法治漫画、法律常识等法治元素,在醒目位置展示各类法治新媒体账号二维码、ID号,构建法治元素丰富的街区、法治文化景观、法治橱窗等。目前,全省各地共打造法治文化长廊450个、法治文化广场(公园)400个,村级法治文化设施13490个,打造禁毒、打击跨境违法犯罪、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等各类法治教育基地(中心)580个,命名边防普法教育实践示范基地10个,法治文化阵地已成为基层普法的坚实阵地。“动”即以法治文化阵地为依托,大力开展形式多样的法治宣传活动,以动态普法的更强互动性、体验感提升阵地的服务使用效能。持续开展“法治宣传边关行”和“法治宣传固边防”系列活动;结合边境实际与毗邻国家地区执法司法实际,以法治文化阵地为载体建立健全了“双边普法合作模式”,定期联合毗邻国家地区执法司法部门开展普法宣传。培育法治文艺,增强法治文艺在法治宣传教育中的传播力、影响力和感染力,全省组建5000余支法治文艺宣传队,采取“以歌唱法”“以画说法”等方式开展“文化进万家”“文艺汇演进基层”等法治宣传教育活动。
普法作为全面依法治国的一项长期基础性工作,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面向群众、贴近群众、服务群众,做到群众在哪里,法治文化阵地就延伸到哪里。要增强阵地实用功能,提高利用率和群众参与度。要善于结合边疆风俗民情、人文环境等因素,不断满足边疆群众日益增长的法治文化需求,打造“动”“静”结合的法治文化阵地,让群众喜闻乐见、主动参与,有力推进全民普法工作走深走实。 推荐单位:云南省司法厅 本报记者 蔡长春 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