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百名民族民间传统文化docx
大家好我是特产笔记的小编,很高兴带大家了解各地的特产、旅游景点、人文和风土人情,各地数不胜数的美食以及不同的饮食文化也给我们带来很多有意思的体验,祖国大好河山值得我们去了解和感受,下面是今天带来的文章:
云南省百名民族民间传统文化突出人才扶持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云南省百名民族民间传统文化突出人才以下简称百名人才选拔扶持管理工作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建设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的实施意见云发号和关于创新体制机制加强人才工作的意见云发号制定本办法第二条云南省民族民间传统文化突出人才是指熟悉和掌握少数民族传统文化能传承坚守和推广开发传统技艺懂市场善经营会管理对抢救保护传承发展民族文化具有示范带头引领作用的突出人才第三条百名人才培养工程目标十三五期间推出名全国知名的民族民间文化传承创新带头人百
- - PAGE # - - - PAGE # - 云南省百名民族民间传统文化 突出人才扶持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和加强“云南省百名民族民间传统文化 突出人才”(以下简称“百名人才”)选拔扶持管理工作, 根据省 委省政府《关于加快建设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的实施意见》 (云发〔 2015 〕 20 号 )和《关于创新体制机制加强人才工作 的意见》(云发〔 2014 〕1 号 ),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云南省民族民间传统文化突出人才”是指熟悉 和掌握少数民族传统文化,能传承坚守和推广开发传统技 艺,懂市场、善经营、会管理,对抢救保护、传承发展民族 文化具有示范带头引领作用的突出人才。 第三条 “百名人才”培养工程目标:“十三五”期间,推出 100 名全国知名的民族民间文化传承创新带头人。 “百名人 才”培养工程由省民族宗教委牵头, 省级有关部门共同组织实 施。 第二章 选拔原则、对象和条件 第四条 “百名人才”选拔以促进少数民族文化传承发展 为原则,以推进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为目标, 统筹兼顾民族、区域、行业和文化类别。坚持客观、公正、 公平、择优选拔。 第五条 “百名人才”选拔对象为云南省范围内掌握民族 传统文化技艺并开展传承或市场化工作的人员。 第六条 “百名人才”选拔条件: (一)具有较好的政治品格和道德品质。热爱党、热爱 祖国、热爱人民,热爱少数民族传统文化,有较高、较强的 文化自觉; (二)熟练掌握其传承项目。能详细表述和传授所传承 的文化项目,知晓所传承项目的文化起源、传承历程、文化 内涵、文化特点,与其他相近项目的基本区别等; (三)在特定领域内具有代表性,在一定区域内具有较 大影响。传承项目体现当地民族特色、贴近群众生产生活, 在群众中具有较高知名度;传承人作为所属传承项目的顶尖 人才,在知名度、影响力和传承开发的效果上有突出优势; (四)积极开展传承活动。在主观上有传承的意愿,客 观上开展授徒、传艺,积极参加政府和民间社团组织举办的 文化活动; (五)注重当地民族文化的可持续发展,传承项目具有 一定的市场潜力和开发价值,能够形成文化产品和品牌,促 进当地形成“一村一品”、“一乡一业”的经营模式,带动各民族 群众增收致富。 第七条 “百名人才”优先选拔的条件: (一)国家级和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和工艺美术 大师,或传承开发活动在全国具有较高知名度的突出人才; (二)有着较为成熟的经营载体和文化产品,能够推动 传统文化市场化的突出人才; (三)传承项目为濒危传统文化,且能够通过传承开发 消除濒危现象的突出人才。 第三章 选拔程序 第八条 “百名人才”选拔本着自愿的原则,采用自荐、 单位推荐和评选委员会推荐相结合的方式,单位推荐和评选 委员会推荐需征得被推荐人同意。 第九条 自荐和单位推荐实行逐级推荐申报程序。个人 认真填写《云南省民族民间传统文化突出人才申报表》,向 所在县(市、区)民族事务部门提出申请或推荐,经县(市、 区)民族事务部门初审,报州、市民族宗教事务部门审核, 报送省民族宗教委。州、市及县(市、区)民族宗教事务部 门应对申报材料进行严格把关,按规定条件择优推荐,认真 审核并签署推荐意见。 第十条 成立“百名人才”评选委员会,由省民族宗教委 领导和熟悉民族文化工作的专家组成。评选委员会可推荐培 养人选,与自荐和单位推荐的对象共同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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