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云南感受别样婚嫁习俗
大家好我是特产笔记的小编,很高兴带大家了解各地的特产、旅游景点、人文和风土人情,各地数不胜数的美食以及不同的饮食文化也给我们带来很多有意思的体验,祖国大好河山值得我们去了解和感受,下面是今天带来的文章:
云南是个少数民族聚居的地区,每个民族对男女的称呼都有自己的特色。因此,你到云南旅游,每到一地,便能听到当地人对男女的不同称呼:丽江的纳西族,男的称“胖金哥”,女的叫“胖金妹”;大理的白族,男的称“阿鹏”,女的叫“金花”;香格里拉的藏族,男的称“扎西”,女的叫“卓玛”;楚雄、石林的彝族,男的叫“阿黑哥”,女的叫“阿诗玛”;西双版纳的傣族,男的叫“猫哆哩”,女的叫“骚哆哩”……我到云南旅游时,一路走去,自己一会儿是“胖金哥”、“阿黑哥”,一会儿又成了“阿鹏”、“扎西”,确实有趣。
如彝族、傣族、景颇族等少数民族都有抢婚的习俗,即是未婚男子将喜欢的未婚女子抢到自己家中结婚成亲。事实上,这只是男女双方商量好的一种婚嫁方式,事先需得到女方的默许,再由男方缴约伙伴佯作抢亲,抢走暗中选好的姑娘。抢亲过程中,姑娘必须佯作反抗,大喊大叫,而娘家人闻讯后则要装作“拼命”追赶。
在白族,姑娘出嫁时,全村人都要去掐新娘子的脸蛋,“掐一把喜洋洋,掐两把幸福长,掐掐扭扭闹洞房”,掐得越狠表明对新人祝福越深。我们在大理就观看了一次以白族姑娘出嫁为主题的表演,亲身感受到当地的婚俗特色。
而最为外人道的云南婚俗,恐怕是泸沽湖摩梭人的走婚习俗了。或许许多人去泸沽湖的原因之一,便是想去探究那里生活在“母系家庭”的摩梭人,了解他们奉行“男不娶,女不嫁”的走婚习俗。
摩梭人称呼男人为“阿注”,女人为“阿夏”。据娜姆介绍,走婚习俗,是指“阿夏”喜欢上一个情投意合的男子后,允许那男子晚上到她家中住宿。但第二天清晨,男子须离开,回到自己家中,不能留在女方家里。这种由男方的“走”而实现的婚姻便是“走婚”一词的由来。
一般来说,一个“阿夏”(“阿注”)只有一个“阿注”(“阿夏”),只有感情不和时,才会断绝关系,另找他人。其中,有着强大的道德约束力约束着男女双方的行为。男女结婚时,“阿注”会送给“阿夏”一把银梳子,事实上也是一夫一妻制的另一种体现。
在当地,夫妻双方所生子女属于女方,采用母亲的姓氏,男方一般不承担抚养的责任,因为摩梭人仍保留着由女性当家和女性成员传宗接代的母系大家庭。换句话来说,在当地是女人“话事”,年纪越大话语权越大,如果是祖母级别的人,说出的话基本是“一锤定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