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蓟州区关于制止餐饮浪费发布典型案例(第五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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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据天津市蓟州区市场监管局网站5月17日消息,为防止食品浪费,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节约资源,保护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按照上级工作要求部署,蓟州区市场监管局积极开展专项执法工作,现第五次发布典型案例。
2023年4月7日,蓟州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在对天津市蓟州区溢口香熟食店进行监督检查时,发现当事人未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张贴或者摆放反食品浪费标识。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天津市反食品浪费若干规定》第十四条第二款规定,蓟州区市场监管局依据《天津市反食品浪费若干规定》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
2023年4月7日,蓟州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在对天津市蓟州区文秀快餐店进行监督检查时,发现当事人未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张贴或者摆放反食品浪费标识。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天津市反食品浪费若干规定》第十四条第二款规定,蓟州区市场监管局依据《天津市反食品浪费若干规定》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
2023年4月7日,蓟州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在对天津市蓟县宏君小筑农家院进行监督检查时,发现当事人未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张贴或者摆放反食品浪费标识。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天津市反食品浪费若干规定》第十四条第二款规定,蓟州区市场监管局依据《天津市反食品浪费若干规定》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
2023年4月10日,蓟州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在对天津市蓟州区郭立芸小吃部进行监督检查时,发现当事人未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张贴或者摆放反食品浪费标识。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天津市反食品浪费若干规定》第十四条第二款规定,蓟州区市场监管局依据《天津市反食品浪费若干规定》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