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名买房纠纷当事人为亲友
大家好我是特产笔记的小编,很高兴带大家了解各地的特产、旅游景点、人文和风土人情,各地数不胜数的美食以及不同的饮食文化也给我们带来很多有意思的体验,祖国大好河山值得我们去了解和感受,下面是今天带来的文章:
10月15日,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通报会。据介绍,2016年至2020年8月,北京二中院审理涉借名买房引发的民事纠纷案件334件,八成以上借名买房纠纷由借名双方之间的争议所引发,且借名双方多为亲友关系。
近年来,当事人出于规避房屋限购、信贷政策,“顶名”购买经济适用房等政策性保障住房,借用购房指标购买房改房、拆迁安置房等特殊房屋,或者隐蔽财产、逃避债务等目的,借用他人名义出资购买房屋,将房屋产权登记在他人名下,约定房屋权益实际由借名人享有的情况屡见不鲜。
借名买房导致房屋产权登记不能反映房屋的真实权利状况,对财产的静态、动态安全都会造成风险隐患,进而引发大量诉讼。2016年至2020年8月,北京二中院审理涉借名买房引发的民事纠纷案件334件。统计发现,八成以上借名买房纠纷系由于借名人与出名人之间内部矛盾引发,并且绝大部分当事人存在亲属或朋友关系。其中,多数案件为主张借名一方起诉房屋登记权利人,以房屋系其实际出资购买为由,请求出名人协助办理产权过户登记,而被告往往对借名买房予以否认;少数案件则为出名人以房屋登记所有权人身份主动起诉,要求居住房屋的借名人腾退返还房屋等。
由于借名买房多发生在亲友之间,出于熟人信任或囿于传统人情观念,当事人往往不签订书面协议,并且房屋长期保持借名登记状态,甚至一方死亡后才发生争议,导致案件事实难以查清。审判实践中还发现,部分当事人试图通过虚构借名买房,达到转移房产以逃避债务或法院强制执行,或者侵害配偶等财产共有人权益等目的,引发虚假诉讼风险。
新闻通报会上,北京二中院法官提醒各位买房者,应增强守法意识,切莫通过借名买房钻政策法律空子,规避国家房地产调控政策,或违规购买经济适用房、两限房等保障性住房,还应充分认识到借名买房的风险,防止为贪图炒房、享受贷款优惠等眼前利益,最终导致得不偿失。对于出名人来说,当然也存在诸多风险,允许他人借名买房,自身购房及贷款资格将被占用,影响将来购房或贷款;一旦借名人逾期或无力偿还房贷,出名人将承担违约责任,个人征信也将产生不良记录;出名人因违约失信引起诉讼,或因其他原因造成借名人财产损失的,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10月14日上午,最高人民法院召开胡国运同志先进事迹视频报告会。会前,最高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周强会见了报告团成员...【详情】
9月29日14时,北京房山法院开展“污染环境不可取 违法行为必被惩”网络普法公开课
9月27日10:00 北京二中院召开涉节假日期间预付费合同纠纷案件新闻通报会
9月23日9:30 北京房山法院召开“涉暴雨天气引发纠纷”典型案例新闻通报会
9月22日10:00 北京西城法院召开“北京西城法院涉‘醉行’交通事故纠纷典型案例”新闻通报会
9月17日10:00 北京互联网法院召开关于网络环境中侵害肖像权案件审理情况新闻通报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