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一枫:我眼中的“大院文化”丨赏读
大家好我是特产笔记的小编,很高兴带大家了解各地的特产、旅游景点、人文和风土人情,各地数不胜数的美食以及不同的饮食文化也给我们带来很多有意思的体验,祖国大好河山值得我们去了解和感受,下面是今天带来的文章:
它本身就是属于青春的文化:作品描述的只是记忆中的青春,而深受它感染的人,即使臭名昭著或功成名就,却依然力图保存青春般的单纯、尊严和浪漫的个人英雄主义气息。
这儿说的大院儿,特指部队大院儿。这种社会组织及人口居住形式,在中国始于建国初期,也即上世纪50年代。几个兵种的司令部盘踞在北京西北部,公主坟沿复兴路向西每每可见此种标语 :“军民团结如一人”、“军民鱼水情”、“哨兵神圣不可侵犯”。到了今天,在北京的市场化大潮中,部队大院仍然屹立,“翠微商场”发放的优惠卡被命名为“拥军卡”,以两千块钱吃顿包子著称的“净雅”餐厅门口,黑色军牌奥迪车来车往。
二十多年前,我作为一个刚脱离婴儿期的大院子弟,每周都要被装上大轿子车,送到公主坟那边的一个幼儿园寄托。这幼儿园后来变得格外声名显赫,因为那儿的孩子经常登上中央电视台的各大晚会——穿着红肚兜半裸奔上来缺牙漏风地对全国人民宣布——过年啦!不过我小时候比较肥胖,没有上蹿下跳的技巧,因此所谓“文艺班”挑孩子的时候根本不考虑我。在那一阶段,我对部队大院的认识是:掉进了一个蓝裤子组成的森林里。
又过了十来年,我在一所过去的军委子弟学校上中学,经常在附近的几个大院儿里游荡。活动时间往往是暑假的傍晚,在那时节,常见的人物为以下几种:
2. 大兵,即警卫连或警卫排的战士,步伐整齐,集体夹着马扎到操场上看露天主旋律电影。
4. 男青年,做啸聚山林状,一根一根地抽走私外国香烟,不过一旦谁的家长来了立刻作鸟兽散,回家之后把抽烟的事儿往哥们儿身上推。
应该说,后来成为某种符号的“大院文化”,当时的我并没有特明确的感受。我一度认为生活到处如此:无所事事、安定祥和、等级分明。
1996 年前后,我们这些穿着红校服的高中生排着队,到复兴路对面的国防大学礼堂集体欣赏了姜文的《阳光灿烂的日子》。这电影居然是学校组织观看的,后来想想实在是一件荒唐事。看的时候,大家自然特兴奋,尤其好多外景,不少人惊呼:这不就是谁谁谁他们家么。
电影的气氛给我们带来的感觉,是既熟悉又陌生的。对于任何一个人,甭管他是哪儿的,看到几十年前故乡的旧照片,恐怕都是熟悉而陌生的。因为熟悉,你会毫无理由地断定它是“真”的——尽管那时候你也没出生没资格判定真假。因为陌生,你会审视自己的生活,重新给自己做一个“角色定位”。
也就是这部电影,让我的朋友们越来越多地以“大院子弟”自居。当时我们都觉得电影里的人太“顽”了、太“有范儿”了、太像自己了——严格地说,应该是希望自己像他们。再说句学术界爱说的话,“认同”就是这么建立的。我们那个年代的大院子弟,确实也保留了一些电影里强调的人物关系:从小都在一块儿,因为父母没时间管或懒得管而终日厮混,崇尚哥们儿义气和个人英雄主义。也常听说谁谁谁为了妞儿跟哥们儿掰了打起来了。只不过种种行径远没电影里做得那么“过”,两百多人开着吉普车打群架这种事儿连想都没法想。可见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发展,社会治安也得到了大幅度提高。
几乎所有人都将《阳光灿烂的日子》列为自己最爱的电影,姜文成了大家公认的偶像。我们以此为武器,和那些热衷于港台明星的同龄人划清界限。在刚刚建立起来的自我认同里,喜欢刘德华张信哲,就是市民的、庸俗的和低级趣味的。而同是王朔参与制作的电影《红樱桃》就没有那么受欢迎了,平心而论也挺好看,只不过共鸣小点儿,不适合我们这茬 90 年代进入青春期的孩子用来标榜自己。记得那部电影也是组织观看的,看到女主人公被刺了一后背纳粹纹身犹如一朵恶之花的时候,后面突然有人喊:“转过来!”
应该说,《阳光灿烂的日子》带动起了一个文化风潮,这个风潮可以是艺术的、思想的,也可以是纯粹的“怀旧的时尚”。我们也亢奋地意识到,自己正处于风潮的中心——起码是挺有发言权的吧。我们顺理成章地变成了“大院文化”最铁杆的认同者。
就像后来媒体和文化界做的一样,那拨儿青春期的孩子也开始把能接触到的文化作品进行归类,希望大院儿文化真的“大”成了一种“文化”。我们那撮儿人在迫切地寻找自己的文化。从这个角度说,那时候的很多人思考形而上问题是出于内心需要而非钱包的需要。而在归类中,最后占据核心位置的也的确是几个未来也许会证明在文化上颇具影响力的人物:姜文、王朔、崔健。
姜文就不说了,王朔现在想起来,的确是个挺复杂的人物。在《阳光灿烂的日子》以前,我常在中学的图书馆翻文学期刊,看了不少王朔的小说。这老作家早一点的作品,并没有什么是写部队大院的——常常是个体户之类的准流氓分子——顶多是海军退役战士后来也兴致勃勃地混成准流氓了。那个时候的王朔,是以“市民”的姿态出现,反传统以及精英团伙儿的,整个儿一人民作家,都快接上老舍的香火了。尤其是《渴望》和《顽主》。那时候不少比较熟的小知识分子教育我们“读好书”的时候,都教诲过:王朔那种胡同串子,云云。但再往后看,王朔和胡同串子的区别就越来越大了。最典型的作品要算《动物凶猛》,另外还有《看上去很美》。那些小说我们看起来更有熟悉感。
可以说,假如存在“大院文化”的话,对那种氛围的最详尽的文字描述,是王朔提供的。只不过他后来也不写这一个路数了,几乎成仙了。
当然还有崔健,这人跟王朔类似,刚开始的作品,也没看出多少“大院儿”的影子,比如《一无所有》这首经典歌曲,当年还被归入“西北风”呢。大院儿发出的吼声掉山沟里了。但也是越往后,他的指向性就越明显,像《一块红布》、《红旗下的蛋》、《盒子》这些歌或诗歌,在后来的分析者看来,也许是有指向性的,而就我们看来,写的就是大院儿——一个生活环境而已。尤其是《盒子》,太像大院儿了。
随着时间的流逝,那些过往的偶像,往往也会体现出更加丰富的意味。这也是历史赋予历史中人的独特礼物——固然,悲情之处也在于鲜活的人物就是这样一步一步地走向历史的。现在的王朔,似乎已经走进了他写作生涯的暮年:倒不是不能写了,而是获得了那种“随心所欲”的状态。曾经靠反精英起家的王朔,在如今这个年代,忽然变得比谁都精英了。如今再审视他戏谑“伪精英”的那些方式,从本质上来说仍是精英的,“反文化”依然是文化,而且可能属于更高级的文化。与之相对应的,则是更加铺天盖地的娱乐化和庸俗化的文化风潮。
而崔健,在久违了很长时间之后,也曾推出过一张新的作品《给你点颜色看看》。作为一个摇滚乐手,他倒是保持了强烈的愤怒和“斗争精神”。在大批国外的经典乐队都贴着“环保”和“反战”的标签,将以前的口号变成开演唱会的幌子的时候,崔健的新作品就更表现出可贵的现实关怀了。只是,他虽然越来越注重音乐手段的丰富化,但整个儿创作历程却仍然没有跳出过去的路子:也就是“政治抒情诗”。更有趣的一个发现在于,假如将崔健的“政治抒情诗”和更早之前的“政治抒情诗”(如郭小川和艾青的诗歌),做一下对比,会发现他们的诉求虽然不一样,但本质上仍是属于同一种性质的思考世界的方式。不得不承认,政治抒情诗的社会基础也已经消失了,对比一下后起的摇滚乐手(比如左小诅咒),哪种音乐更能诠释现今的时代呢?恐怕还是后来者。音乐里的左小诅咒之于崔健,就像诗歌里的韩东之于北岛,宣告了“政治”和“抒情”的离场。而摇滚乐,也终于变成了一个不再公共化的艺术形式。
当然,随着时光流逝,当年一起看《阳光灿烂的日子》的那群有点儿追求的小孩儿,也都纷纷作鸟兽散了。我想,我们也没必要像祖上出过地主、年轻时插过队的那群中老年作家一样,天天抱着自个儿那点儿旧玩意儿(打谷场麦秸垛之类——不就是个通奸场所么)不放,还以为是多大财富呢。历史还在前进嘛,90 年代进入青春期的年轻人,就算没能力开创历史也有能力去过一种全新的生活。
用台湾学术界的话,比较“吊诡”的是,“大院文化”这个意识的产生,恰恰出现在它本身已然消失殆尽的时候。平心而论,有谁真的体验过完整的“大院文化”呢?我们不认为自己体验过。在我们十七八岁的年龄,所谓“大院”已经被剥掉了时代赋予它们的种种光环,而沦为了一个个越来越普通的机关和家属区合一的“院儿”。主席塑像已然不那么神圣,老头老太太在他的脚下跳舞。“全国人民学解放军”的风气更是荡然无存,今天的机关大院,只是所谓“职业军人”中级别较高者扎堆的地方而已。安居乐业的军队干部和政府官员、公司白领享受基本相同的政治权利,一起构成中国社会的所谓“中等阶层”。王朔讲话:大相国寺的水浇了菜园子——贵贱一码平。这样的社会变化具体到年轻人身上,他们的前途也不再是参军入伍,而是像普通学生一样考大学,没工夫琢磨解放军的铁拳如何将美苏两国的战争机器砸得粉碎了,更没工夫琢磨自己的团伙儿将对方的团伙儿砸得粉碎。大家都是同学嘛。更明显的是,“时尚”的优势也不存在于大院子弟之中了,年轻人中流行的不再是军装、锰钢自行车和剪绒帽,而是国外的商标、国内的娱乐场所。这些东西,都要到大院外面去寻找。虽然消费着“大院文化”的小说、电影和音乐,但文化留下来了,院儿却不是原来的那些院儿了。我们是有文化没大院儿的一代。
同样,70 年代乃至更早以前走入青春期的部队子弟,恐怕也未见得体验过王朔他们建构的“大院文化”。那种对于身为革命军人的父辈、对于特殊生活环境的既自豪又对抗的情感,实则是在八九十年代,在思想大解放的背景下形成的。不要忘记,王朔和崔健同样是所谓“80 年代”整个社会文化的标志性人物。和王朔笔下的人物相比,那一时期的真实人物也许远没那么躁动、迷惘和具有象征意义。更重要的是,恰恰因为小说、电影这些“大院文艺”尚未出现,他们对自己与其他年轻人的区别,未见得会有多么清楚的意识。他们或许是有大院儿没“文化”的一代。
或许完整的、核心意义的“大院儿文化”,仅仅存在于王朔的小说与姜文的电影里,以及与大院儿有关系的人通过“大院儿文艺”所产生的臆想之中。对于我们来说,没有大院儿文艺,也就无所谓大院文化。这也没什么,所有文化有可能都存在于臆想之中。只不过从小说和电影的产生时间来看,大院文化却是一种刚一出现,便发现自己已经消失的文化。但这并不妨碍大院儿文化产生它的衍生品:《阳光灿烂的日子》之后十年,中国的电视银屏突然迸发了所有美女一律穿上军装的盛况。大院儿文化似乎摇身一变,成了所有中国人民都能欣赏的“怀旧文化”,并和“复古也即流行”的古怪审美趣味混合在了一起。
但更能体现辩证法的微妙之处是,这个未老先衰、方生即死的文化,却是中国最有生命力的文化。它本身就是属于青春的文化:作品描述的只是记忆中的青春,而深受它感染的人,即使臭名昭著或功成名就,却依然力图保存青春般的单纯、尊严和浪漫的个人英雄主义气息。这恐怕也就是王朔从始至终和主流文化界保持距离并侧目而视的原因。而假如大院文化还有“积极意义”的价值的话,那就是时至今日,它仍然影响着一批不算年轻也不老的人,让他们不至于挂着一脸庸俗的笑,欢天喜地地投入资本的怀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