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历史名人 一百二十五 姚天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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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天福(1229-1302),字君祥,稷山南阳村(今山西稷山县)人,元初名臣。父姚居实,为避兵祸徙居雁门。
至元五年(1268年),丞相塔察尔奉世祖旨意,前往北疆的宗藩国去和亲。塔察尔路过代州时,太守杨阔阔向丞相推荐曰:“怀仁县丞姚天福,才堪大用。”于是塔察尔召见了姚天福,相互交谈,很是投机,相处也很和谐,认为姚天福名不虚传,真有济世之才。
世祖在朝廷设御史台,丞相塔察尔兼任御史大夫。姚天福便被塔察尔相中,担任了御史台的架阁管勾,兼着狱丞。官品不高,但姚天福理事胆大心细,俨然如手握重权的御史一般。
至元十一年(1274年),姚天福45岁,以其渊博的知识,干练的才情,出色的业绩,过人的胆识,被元世祖忽必烈擢升为御史台监察御史。从此,开启了他全身心惩治贪腐、维护法纪的监察官的一生。
姚天福在任监察御史时,刚毅正直,不畏强悍,多次奏揭权臣,颇得元世祖欣赏。一日,姚天福劾奏宰相阿合马不法行径,殿上群臣顿感震惊。忽必烈即召阿合马对质,天福当殿列其罪状,才念三条,忽必烈就说:“就此三条,已足够斩首,何况还有其它罪行?”便当众赐姚天福为“巴尔思”,为老虎之意,其意是让姚天福像老虎那样,发挥威力,震慑贪官污吏和不法之徒。
然而,元世祖尽管对其很敬佩,却未罢阿合马职,给天福留下后患。又有大名府太守小甘浦,系元世祖宠臣,以打猎为名,抢夺民财,作恶多端,御史奉命查办,反被殴打而回。皇圣命姚天福办理时,其微服出访,索得实据,立捕小甘浦归案,后因传旨被释放。但小甘浦不思悔改,在台门大骂御史,天福又将其逮捕,并从佩包中搜出行贿于侍御史安兀的求免贿单。第二天,姚天福以赃据面君论罪,世祖却说“小甘浦虽犯死罪,我免他十死,你又该如何?”姚天福据理力争:“他已犯下十七次死罪,您赦他十次,还有七次死罪谁顶命?”忽必烈遂命斩首小甘浦。
天福初任御史于北方巡察路过家里时,其母告诫说:“古称公而忘私,委质为臣,当罄所衷以塞其职,勿以未忘人为恤。俾吾追纵陵,母死之日犹生之年也。”天福也对至亲说:“监察责当言路有犯无隐,苟获谴乞,不为亲累”。有人把这些话告诉了皇帝,世祖感叹曰:“巴尔思母子虽生今世,其义烈之言当于古人中求之。”
自姚天福奏揭阿合马后,阿合马便视姚天福为祸患,便乘世祖巡幸上郡大臣随驾北上的半路,突派兵马司率骑兵将姚天福捆绑起来,原本想抄其家搜其宝,以贪污之罪处之,不料却只搜出几升谷米。姚天福说:“宰相无旨擅杀御史,是想造反吗?”阿合马慌忙解绑,赔罪于天福。
至元十二年(1275),元世祖听信谗言,要撤各道按察司,天福即向大夫玉速帖木儿进言,玉速帖木儿骇然,连夜入帝室内奏其言,世祖大悟,立即诏复各道按察司。此事引起了权臣的不满,降姚天福为朝列大夫衡州路同知,其不就任;遂又改任河东道提刑按察副史。
至元十六年(1279),元军平定江南,授天福为嘉议大夫淮西道按察使,铲除祸害百姓的兵将官吏。第二年,转任湖北道按察使,查办了省臣阿老凡丁贪污军粮的大案,虽然阿老凡丁免死,但仍去东宫见太子青吉木哭诉冤枉,但太子却言:“你是罪有应得。”自此,贪官权贵对姚天福更为惊惧。
至元三十一年(1294),授陕西汉中道肃政廉访使,除真定路总管,妥善安排真定路驿傅所需,使之不害民。皇帝诏颂其制,为天下楷模。
大德六年(1302)正月,病逝大都,享年73岁,归葬于稷山南阳村祖莹,赠正奉大夫,追封平郡公,谥号忠肃。
姚天福一生反对官吏贪赃枉法、行贿受贿、勒索民财、欺压百姓,《元史》认为其事迹可与宋代包拯媲美,而知名度却远不及包拯。《新元史》“卷一百八十四·列传第八十一”亦有载:“汉之汲黯,宋之包拯,元之姚天福,所谓邦之司直者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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