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东微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大家好我是特产笔记的小编,很高兴带大家了解各地的特产、旅游景点、人文和风土人情,各地数不胜数的美食以及不同的饮食文化也给我们带来很多有意思的体验,祖国大好河山值得我们去了解和感受,下面是今天带来的文章: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描述可能存在的风险,敬请查阅“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四、风险因素”部分,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5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1、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4.76元(含税)。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67,376,367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99,447,517.69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金额占2022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34.97%。
2、公司拟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67,376,367股,以此计算合计转增26,950,547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94,326,914股(本次转增股数系公司根据实际计算四舍五入所得,具体公司总股本数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最终登记结果为准,如有尾差,系取整所致)。
如在公司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和转增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和转增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以上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是一家以高性能功率器件研发与销售为主的技术驱动型半导体企业,产品专注于工业及汽车相关等中大功率应用领域。公司凭借优秀的半导体器件与工艺创新能力,集中优势资源聚焦新型功率器件的开发,是国内少数具备从专利到量产完整经验的高性能功率器件设计公司之一,并在应用于工业级及汽车级领域的高压超级结MOSFET、中低压功率器件等产品领域实现了国产化替代。公司基于自主专利技术开发出的650V、1200V及1350V等电压平台的多种TGBT器件,已批量进入光伏逆变、储能、直流充电桩、电机驱动等应用领域的多个头部客户。此外,公司基于自主专利技术开发出的Si2C MOSFET器件拥有极好的栅氧可靠性,同时具有优秀的反向恢复时间和反向恢复电荷,已通过多个客户验证并进入批量状态,可以用于新能源汽车车载充电机、光伏逆变及储能、高效率通信电源、高效率服务器电源等领域。
公司的主要产品包括GreenMOS系列高压超级结MOSFET、SFGMOS系列及FSMOS系列中低压屏蔽栅MOSFET、TGBT系列IGBT产品以及SiC器件(含Si2C MOSFET)。公司的产品广泛应用于以新能源汽车直流充电桩、车载充电机、5G基站电源及通信电源、数据中心服务器电源、储能和光伏逆变器、UPS电源和工业照明电源为代表的工业级应用领域,以及以PC电源、适配器、TV电源板、手机快速充电器为代表的消费电子应用领域。
公司的高压超级结MOSFET产品主要为GreenMOS产品系列,全部采用超级结的技术原理,具有开关速度快、动态损耗低、可靠性高的特点及优势。
公司的中低压MOSFET产品均采用屏蔽栅结构,主要包括SFGMOS产品系列以及FSMOS产品系列。其中,公司的SFGMOS产品系列采用自对准屏蔽栅结构,兼备了传统平面结构和屏蔽栅结构的优点,并具有更高的工艺稳定性、可靠性及更快的开关速度、更小的栅电荷和更高的应用效率等优点。公司SFGMOS系列中低压功率器件产品涵盖25V-250V工作电压,可广泛应用于电机驱动、同步整流等领域。
公司的FSMOS产品系列采用基于硅基工艺与电荷平衡原理的新型屏蔽栅结构,兼备普通VDMOS与分裂栅器件的优点,具有更高的工艺稳定性、可靠性、较低的导通电阻与器件的优值以及更高的应用效率与系统兼容性。
公司的超级硅MOSFET产品是公司自主研发、性能对标氮化镓功率器件产品的高性能硅基MOSFET产品。公司的超级硅MOSFET产品通过调整器件结构、优化制造工艺,突破了传统硅基功率器件的速度瓶颈,在电源应用中达到了接近氮化镓功率器件开关速度的水平。特别适用于各种高密度高效率电源,包括光伏逆变及储能、直流充电桩、通信电源、工业照明电源、快速充电器、模块转换器、快充超薄类PC适配器、TV电源板等。
公司的IGBT产品采用具有独立知识产权的TGBT器件结构,区别于国际主流IGBT技术的创新型器件技术,通过对器件结构的创新实现了关键技术参数的大幅优化,公司已有产品的工作电压范围覆盖600V-1350V,工作电流覆盖15A-200A。公司的TGBT系列IGBT功率器件已逐渐发展出低导通压降、电机驱动、软恢复二极管、逆导、高速和超高速等系列。其中,高速系列的开关频率可达100kHz;低导通压降系列的导通压降可降低至1.5V及以下;超低导通压降系列的导通压降可达1.2V以下;软恢复二极管系列则适用于变频电路及逆变电路;650V及1350V的逆导系列在芯片内部集成了续流二极管,同时实现了低导通压降与快速开关的特点,适合在高压谐振电路中使用。
公司TGBT产品在不提高制造难度的前提下提升了功率密度,优化了内部载流子分布,调整了电场与电荷的分布,同时优化了导通损耗与开关损耗,具有高功率密度、开关损耗低、可靠性高、自保护等特点,特别适用于直流充电桩、变频器、储能逆变器、UPS电源、电机驱动、电焊机、光伏逆变器等领域。
公司的SiC器件包括SiC二极管、SiC MOSFET、Si2C MOSFET等器件技术。其中,SiC二极管、SiC MOSFET全部使用了SiC衬底,充分利用SiC宽禁带材料的耐高压和耐高温特性。Si2C MOSFET则部分使用了SiC衬底,减少了SiC材料的用量。Si2C MOSFET克服了传统SiC MOSFET成本高和Vth飘移的缺点,实现了高栅氧可靠性。同时还实现了接近SiC MOSFET优秀的反向恢复能力,能够取代一部分SiC MOSFET的应用。
公司作为专业的半导体功率器件设计及研发企业,自成立以来始终采用Fabless的经营模式。Fabless模式指无晶圆厂模式,采用该模式的企业专注于芯片的研发设计与销售,将晶圆制造、封装、测试等生产环节外包给第三方晶圆制造和封装测试企业完成。
公司产品的研发流程主要包括产品开发需求信息汇总、立项评估与可行性评估、项目设计开发、产品试制以及测试验证等四个环节。该四项环节主要由研发部、运营部等合作完成,同时,研发部质量团队会全程参与产品研发的所有环节,监督各环节的执行过程,以在全环节实现对产品质量的管控。公司已制定《产品开发管理程序》,产品研发流程严格遵守该制度约定流程,并通过产品生命周期管理系统进行产品开发管控。
公司根据各产品类型的市场需求与技术发展方向制定技术路线图,并结合晶圆代工和封装厂商的实际制造能力、现有工艺和封测加工能力进行产品开发和设计工作。在产品研发设计过程中,公司同时关注并协助开发适合于晶圆厂和封装厂的工艺流程。同时,公司具有深度定制开发的能力。在产品研发阶段,公司与晶圆代工厂深度合作、共同研发,通过多次反复实验调整,使代工厂的工艺能更好地实现公司所设计芯片的性能,最终推出极具性价比的产品,更好地贴合终端客户的需求。通过对代工厂传统工艺的优化,公司有能力根据终端市场需求精确调整产品的设计。公司会与晶圆厂进行季度技术回顾与季度业务回顾,并陪同客户定期到晶圆厂进行审核。同时,晶圆厂也会定期向公司提供制程能力管控数据及外观检测报告。同时,公司也会对封测厂进行定期稽核,召开QBR并要求提供CPK数据、封装良率及测试良率的报告。公司也会定期对厂家的管控计划提出意见,以保证产品质量。
公司采购的内容主要为定制化晶圆制造、封装及测试服务,以及实验室设备的采购。在Fabless模式中,公司主要进行功率器件产品的研发、销售与质量管控,产品的生产采用委外加工的模式完成,即公司将自主研发设计的集成电路版图交由晶圆厂进行晶圆制造,随后将制造完成的晶圆交由封测厂进行封装和测试。公司的晶圆代工厂商和封装测试服务供应商均为行业知名企业。公司建立了以质量部为核心的质量管理体系,有效提高了公司产品和服务的整体质量。公司拥有研发部、运营部、销售部等多个业务部门,且各部门职能相对独立;同时,公司的质量部协助其他部门制定其操作规范、记录和整理日常的工作文档、监督和指导各部门的工作和质量控制流程,其贯穿产品开发、生产、运营和销售的整个过程。
结合行业惯例和客户需求情况,公司目前采用“经销加直销”的销售模式,即公司通过经销商销售产品,也向终端系统厂商直接销售产品。在经销模式下,公司与经销商的关系主要为买断式销售关系,公司将产品送至经销商或者经销商指定地点;在直销模式下,公司直接将产品销售给终端客户,公司将产品送至客户指定地点。
公司建立了完善的客户管理制度,对于长期合作客户,公司与其签订框架合作协议,并安排专员提供全方位服务;对于其他客户,公司根据订单向其供货。半导体行业上下游之间粘性较强,公司产品需要通过较为严格的质量认证测试,一旦受到客户的认可和规模化使用后,双方将形成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
自创立以来,公司汇聚了国内外优秀的技术和管理专家,积累了丰富的产品开发和营销经验,经过多年的摸索和融合,逐渐建立了符合自身发展的管理理念和管理体系。公司在日常管理中采用了关键绩效指标管理和综合评分制,会与每个员工明确各自的主要责任,并以此为基础设立相应的业绩衡量指标。从管理架构上,公司采取矩阵式管理。矩阵式管理既保持了产品开发及售后维护的专业性,不断提高和积累技术能力,又能明确项目的责任人和各成员的分工和目标,以确保相应任务高质量完成。
公司是一家以高性能功率器件研发与销售为主的技术驱动型半导体企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统计局发布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公司所处行业为“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C39),所处行业属于半导体行业中的功率半导体细分领域。
在功率半导体发展过程中,20世纪50年代,功率二极管、功率三极管面世并应用于工业和电力系统。20世纪60至70年代,晶闸管等半导体功率器件快速发展。20世纪70年代末,平面型功率MOSFET发展起来。20世纪80年代后期,沟槽型功率MOSFET和IGBT逐步面世,半导体功率器件正式进入电子应用时代。20世纪90年代,超级结MOSFET逐步出现,打破了传统硅基产品的性能限制以满足大功率和高频化的应用需求。对国内市场而言,功率二极管、功率三极管、晶闸管等分立器件产品大部分已实现国产化,而功率MOSFET特别是超级结MOSFET、IGBT等高端分立器件产品由于其技术及工艺的复杂度,还较大程度上依赖进口,未来进口替代空间巨大。根据Omdia预测,2022年全球功率半导体市场规模约为295.35亿美元,预计至2026年市场规模将增长至358.65亿美元,2019-2026的年化复合增长率为5.8%。
目前国内功率半导体产业链正在日趋完善,技术也正在取得突破。同时,中国也是全球最大的功率半导体消费国。根据Omdia预测:2022年中国功率半导体市场规模达到114.77亿美元,预计至2026年市场规模将增长至131.76亿美元,2019-2026的年化复合增长率为4.7%,占全球市场比例接近37%。
以光伏逆变及储能、新能源汽车为代表的产业飞速发展,驱动高端MOSFET市场稳定增长。根据Omdia数据:2022年全球MOSFET市场为95亿美金,2018-2025年间市场有望维持4.2%的复合增速。2022年中国功率MOSFET器件市场规模为44.80亿美元,功率MOSFET特别是超级结MOSFET等高端分立器件产品由于其技术及工艺的复杂度,还较大程度上依赖进口,未来进口替代空间巨大。
相较于普通硅基MOSFET功率器件,高压超级结MOSFET功率器件系更先进、更适用于大电流环境下的高性能功率器件。尽管未来在第三代半导体材料成熟后会有相应器件的推出,但是由于高压超级结MOSFET的产品特性、生产成本等方面对于新能源等成长性应用领域的需求较为契合,行业生态不断向更高性能的产品演进。
国家在“十四五”期间将坚持清洁低碳战略方向,加快化石能源清洁高效利用,大力推动非化石能源发展,持续扩大清洁能源消费占比,推动能源绿色低碳转型,为如期实现碳中和目标创造基础。光伏发电作为绿色环保的发电方式,符合国家能源改革以质量效益为主的发展方向,国内光伏行业面临广阔的发展前景。汽车电动化、网联化、智能化发展趋势带动汽车半导体需求大幅度增长。IGBT除了光伏发电、新能源汽车也常被用于风电、工控、家电、轨交等领域,受益于碳中和趋势推动,IGBT迎来广阔的成长空间。
面对国际社会在半导体领域的巨额投入、联合发展和技术产业封锁,国内各级政府从产业政策、发展规划、技术研发、平台建设、应用推广、税收优惠等各方面对半导体产业进行全面支持,在政策驱动及应用需求升级带动下,国内第三代半导体产业取得积极进展。综合Yole、Omida、WSTS数据:2021年全球SiC、GaN功率半导体市场约13.66亿美元,其中SiC约为10.9亿美元,GaN约为2.76亿美元,市场渗透率约为4.6%-7.3%,较2020年提升2个多百分点。综合各机构数据,预计到2026年SiC电力电子市场规模将达48亿美元,GaN电力电子器件市场规模将超过20亿美元。
功率半导体器件属于特色工艺产品,不同于集成电路产品依赖尺寸,在制程方面不追求极致的线宽,不遵守摩尔定律。功率半导体器件的性能演进呈现平缓的趋势,目前制程基本稳定在90 nm-0.35 μm之间。功率器件发展的关键点主要包括技术创新、制造工艺升级、封装技术及基础材料的迭代。
目前,半导体企业采用的经营模式可以分为IDM模式和Fabless模式。IDM模式为垂直整合元件制造模式,系早期半导体企业广泛采用的模式,采用该模式的企业可以独立完成芯片设计、晶圆制造、封装和测试等各垂直的生产环节。Fabless模式指无晶圆厂模式,采用该模式的企业专注于芯片的研发设计与销售,将晶圆制造、封装、测试等生产环节外包给第三方晶圆制造和封装测试企业完成。IDM模式具有技术的内部整合优势,有利于积累工艺经验,形成核心竞争力。随着芯片终端产品和应用的日益繁杂,芯片设计难度快速提升,研发所需的资源和成本持续增加,促使全球半导体产业分工细化,Fabless模式已成为芯片设计企业的主流经营模式之一。另外由于半导体行业的周期性,IDM公司极容易受制于原有固定产能,陷入被动局面。因此,行业整体呈现IDM模式与Fabless模式共存的局面,同时也是功率半导体企业商业模式未来的发展方向,既能随市场波动及时扩大或减少产能,也可以就近满足区域性市场需求。
新能源汽车尚处于发展初期,新机遇正在不断涌现,以车载电子、光伏逆变及储能为代表的多细分应用场景需求趋于多元化。功率半导体企业从主营产品系列具体到料号、规格、电压、电流、面积、导通电阻、封装、技术特点及应用领域,可交叉组合形成数千种产品型号。功率半导体产品由于根据客户定制要求所产生的细分需求多样化,因而企业想要在行业内获得足够的市场竞争力,对于特色化工艺平台的定制化能力要求极高。
功率半导体器件的研发、设计需要企业研发团队综合掌握器件结构、晶圆制造工艺、封装测试等多领域的技术。在功率半导体器件中,超级结MOSFET、高性能IGBT、高性能SGT MOSFET、SiC MOSFET及GaN HEMT的技术门槛较高。上述这些功率器件中,器件的性能一方面可以通过改进核心器件结构的设计来提升性能,另一方面可以通过改进制造工艺或材料来达到目的。作为Fabless设计企业,研发设计人员一方面需持续跟踪掌握国际先进技术理论、先进工艺方法,另一方面还需不断提出创新的器件结构来实现性能上的大幅提升。
功率器件不仅要保持在不同电流、电压、频率等应用环境下稳定工作,还需保持开关损耗、导通损耗、抗冲击能力、耐压、效率等性能上进行平衡,这些性能均需经过大量的仿真设计和流片验证。此外,下游客户不仅对功率半导体的性能和成本提出了差异化的要求,还对产品在各种应用环境下的耐久可靠性提出较高的要求,因此研发设计人员还需掌握不同应用的电路拓扑及可靠性改进方法。因此,企业研发及工程团队需要拥有丰富的技术工艺经验、持续技术创新能力、芯片产业化等能力,才能持续保持市场竞争优势地位。新进入者若缺乏上述的条件,则难以实现持续的业务增长和保持技术上的领先。
基于多年的技术优势积累、产业链深度结合能力以及优秀的客户创新服务能力,公司已成为国内领先的高性能功率半导体厂商之一。
在超级结MOSFET领域,公司在高压超级结技术领域积累了包括优化电荷平衡技术、优化栅极设计及缓变电容核心原胞结构等行业领先的专利技术,产品的关键技术指标达到了与国际领先厂商可比的水平。
在中低压屏蔽栅MOSFET领域,公司亦积累了包括优化电荷平衡、自对准加工等核心技术,产品的关键技术指标达到了国内领先水平。
在IGBT领域,公司的TGBT产品是基于新型的Trident Gate Bipolar Transistor(简称Tri-gate IGBT)器件结构的重大原始创新,基于此基础器件专利,具备了赶超目前国际最为先进的第七代IGBT芯片的技术实力。
在SiC领域,公司基于自主知识产权的Si2C MOSFET产品克服了传统SiC MOSFET成本高和Vth飘移的缺点,实现了高栅氧可靠性。同时还实现了接近SiC MOSFET的优秀的反向恢复能力,能够取代一部分SiC MOSFET的应用。
公司的功率器件产品包含了具有高技术含量的高压超级结MOSFET产品、极具竞争力的中低压屏蔽栅MOSFET以及独创结构、产品的关键技术指标达到了与国际领先厂商可比水平的TGBT产品。报告期内,公司的高压超级结MOSFET产品销售收入占比为81.88%;中低压屏蔽栅MOSFET产品销售收入占比为13.94%;TGBT产品销售收入占比为4.00%;公司基于自主知识产权的Si2C MOSFET产品在2022年度顺利实现少量出货,可以实现对传统SiC MOSFET的互相替代,已经通过客户的验证并小批量供货。其中,由于高压超级结MOSFET产品应用广泛且国外厂商仍占据了较大的市场份额,公司在此领域内拥有广阔的进口替代空间,发展空间巨大。
公司产品以车规级、工业级应用为主,报告期内上述领域占比78.86%。应用领域包括光伏逆变及储能、新能源汽车车载充电机、新能源汽车直流充电桩、5G基站电源及通信电源、数据中心服务器电源和工业照明电源、光伏逆变及储能等。由于车规级、工业级应用对功率半导体产品的性能和可靠性要求普遍高于消费级应用,其产品平均单价也较消费级应用的产品平均单价更高。
采用新型器件结构的高性能MOSFET功率器件可以实现更好的性能,从而导致采用传统技术的功率器件的市场空间被升级替代。造成该等趋势的主要原因是高性能功率器件的生产工艺不断进行技术演进,当采用新技术的高性能MOSFET功率器件生产工艺演进到成熟稳定的阶段时,就会对现有的功率MOSFET进行替代。同时,随着各个应用领域对性能和效率的要求不断提升,也需要采用更高性能的功率器件以实现产品升级。因此,高性能MOSFET功率器件会不断扩大其应用范围,实现市场的普及。未来的5年中会出现新技术不断扩大市场应用领域的趋势。具体而言,沟槽MOSFET将替代部分平面MOSFET;屏蔽栅MOSFET将进一步替代沟槽MOSFET;超级结MOSFET将在高压领域替代更多传统的VDMOS。
第三代半导体材料主要为碳化硅和氮化镓,具有禁带宽度大、电子迁移率高、热导率高的特点,在高温、高压、高功率和高频的领域有机会取代部分硅材料。首先,由于新能源汽车、5G等新技术的应用及需求迅速增加,第三代半导体的产业化变得更加迫切。得益于SiC MOSFET在高温下更好的表现, SiC MOSFET在汽车电控中将逐步对硅基IGBT模块进行替代。
除了功率器件在结构及工艺方面的优化外,终端领域的高功率密度需求也带动了功率器件的模块化和集成化。在中大功率应用场景中,客户更倾向于使用大功率模块。由于大功率模块需要多元件电气互联,同时要考虑高温失效和散热问题,其封装工艺和结构更复杂;在小功率应用场景中,功率器件被封装到嵌入式封装模块中来提高集成度从而减小整体方案的体积。目前,工业领域、新能源汽车仍是功率模块的主要应用领域。而芯片技术的提升可有效提高模块的集成度和综合性能,降低成本,是模块技术提升的重要因素。
受益于光伏逆变及储能、新能源汽车、直流充电桩、基站以及数据中心电源等市场对于高性能功率器件的需求将不断增加,以高压超级结MOSFET为代表的高性能产品在功率器件领域的市场份额以及重要性将不断提升。
随着环保意识的加强,能源结构改革的迫切需求,可再生资源对传统能源的替代趋势日益明显,光伏行业的高景气度可长期延续。根据CPIA、国家能源局数据:2020年以来,在政策利好的背景下,国内光伏新增装机容量同比大幅增加,2021年实现新增装机54.88GW,同比上升13.9%,创历史新高。截至2021年末,全球累计光伏装机容量超过940GW,其中国内为308GW,占比由2013年末的不足15%提升至2021年末的超过30%,规模优势不断增强。2022年,光伏产业仍保持旺盛的景气态势,国内光伏发电新增装机87.41GW再创新高,较上年增幅超过60%,当年末累计装机容量约393GW。作为光伏产业链终端的核心设备,光伏逆变器的市场出货量直接受益于下游光伏发电装机量的增长。在全球光伏发电新增装机规模快速增长的背景下,光伏逆变器的市场出货量也持续增加。
根据Wood Mackenzie数据,预计到2025年全球光伏逆变器市场空间将达到300GW,对应营收达180亿美元,前景广阔。
2021年,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的《关于加快推动新型储能发展的指导意见》提出,到2025年,实现新型储能装机规模达到3,000万千瓦以上的目标。未来3-4年的装机总量超过之前近10年的总增长量。根据GGII数据,2022年,中国储能锂电池产业链规模破2,000亿,其中电力储能产业链规模从2021年的480亿元增至2022年的1,600亿元。
新能源汽车具有成本、效率和环保等优势。随着产业链逐步成熟、消费者认知度提高、产品多元化以及使用环境的优化和改进,新能源汽车越来越受到消费者的认可,预计未来新能源汽车的渗透率将不断提高。
在购置税减半等促消费政策、新能源汽车持续保持高速增长。与传统内燃机汽车相比,包括了轻度混合动力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和纯电动汽车的新能源车型的渗透率增长迅速。中汽协发布数据显示:2022年,新能源汽车产销迈入700万辆规模,分别达到705.8万辆和688.7万辆,同比分别增长96.9%和93.4%,市占率为25.6%。分驱动形式来看,2022年纯电动汽车销售536.5万辆,同比增长81.6%;插电式混动汽车销量151.8万辆,同比增长1.5倍。
随着汽车电动化、智能化、网联化的变动趋势,新能源汽车对能量转换的需求不断增强,汽车电子将迎来结构性变革,推动车规级功率器件发展。
在传统燃料汽车中,汽车电子主要分布于动力传动系统、车身、安全、娱乐等子系统中。对于新能源汽车而言,汽车不再使用汽油发动机、油箱或变速器,而由“三电系统”即电池、电机、电控系统取而代之。为实现能量转换及传输,新能源汽车中新增了电机控制系统、DC/DC模块、高压辅助驱动、车载充电系统OBC、电源管理IC等部件,其中的功率半导体含量大大增加。从半导体种类上看,汽车半导体可大致分为功率半导体(IGBT和MOSFET等)、MCU、传感器及其他等元器件。根据Strategy Analytics分析,传统燃料汽车中功率半导体芯片的占比仅为21.0%,而纯电动汽车中功率半导体芯片的占比高达55%。
相较于燃料汽车,电动车功率器件对工作电流和电压有更高要求。新增需求主要来自以下几个方面:逆变器中的IGBT模块、DC/DC中的高压MOSFET、辅助电器中的IGBT分立器件、OBC中的超级结MOSFET。功率半导体是新能源汽车价值量提升最多的部分,需求端主要为IGBT、MOSFET及多个IGBT集成的IPM模块等产品。
2020年,充电桩被列入国家七大“新基建”领域之一。2020年5月两会期间,《政府工作报告》中强调“建设充电桩,推广新能源汽车,激发新消费需求、助力产业升级”。伴随新能源汽车保有量的高速增长,新能源汽车充电桩作为配套基础设施亦实现了快速增长。根据中国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促进联盟(EVCIPA)发布的数据:2022年1~12月,充电基础设施增量为259.3万台,其中公共充电桩增量同比上涨91.6%,随车配建私人充电桩增量持续上升,同比上升225.5%。截止2022年12月,全国充电基础设施累计数量为521.0万台,同比增加99.1%。中国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促进联盟(EVCIPA)公布的数据显示:截至2022年12月,联盟内成员单位共上报公共充电桩179.7万台,其中,直流充电桩76.1万台、交流充电桩103.6万台。2022年1月-12月间,月均新增公共充电桩约5.4万台。
数据来源:中国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促进联盟(EVCIPA)、艾媒数据中心
在公共直流充电桩所需的工作功率和电流要求下,其采用的功率器件以高压MOSFET为主。超级结MOSFET因其更低的导通损耗和开关损耗、高可靠性、高功率密度成为主流的充电桩功率器件应用产品,具体应用于充电桩的功率因数校正(Power Factor Correction,“PFC”)、直流-直流变换器以及辅助电源模块等。超级结MOSFET将充分受益于充电桩的快速建设。据英飞凌统计,100kW的充电桩需要功率器件价值量在200-300美元,预计随着充电桩的不断建设,功率器件尤其是超级结MOSFET将迎来高速发展机遇。
随着以ChatGPT以及自动驾驶为代表的人工智能技术的兴起,国际上对服务器及数据中心的需求大增。而数据中心服务器对电源效率的要求更加严苛,因而采用了较多创新的电路拓扑,比如,图腾柱PFC电路。一部分传统的高压Si基功率器件技术因为反向恢复速度较慢而逐渐被SiC或者GaN器件所取代,而采用公司发明的Si2C MOSFET技术的新型功率器件可以实现SiC MOSFET的反向恢复速度及高电路效率,在价格与性能之间找到了更好的平衡点。随着人工智能的发展和数据中心建设如火如荼的展开,公司发明的一系列Si2C MOSFET器件、SiC MOSFET器件及超低电阻超级结器件将可以在此类市场中实现销售额的高速增长。
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2022年通信业统计公报》显示:截至2022年底,全国移动通信基站总数达1,083万个,全年净增87万个。其中5G基站为231.2万个,全年新建5G基站88.7万个,占移动基站总数的21.3%,占比较上年末提升7个百分点。5G建设将从四个方面拉动功率半导体需求,包括:1)5G基站功率更高、建设更为密集,带来更大的电源供应需求;2)射频端功率半导体用量提升;3)雾计算为功率半导体带来增量市场;以及4)云计算拉动计算用功率半导体用量。
综上所述,5G通信基站建设将带来巨大的功率半导体需求,主要驱动力来自于基站密集度和功率要求、Massive MIMO射频天线、雾运算和云计算的需求提升。
4.1 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1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11,636.35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42.74%;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8,435.63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93.57%;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26,778.76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90.59%。报告期内,公司持续聚焦于光伏逆变及储能、新能源汽车车载充电机、新能源汽车直流充电桩、服务器电源等高景气赛道,营业收入持续增加,充分受益于功率半导体结构性需求分化红利;并通过不断深化与上下游优秀合作伙伴的合作关系,持续扩大产能。公司通过数字化手段不断提高运营效率,期间费用保持相对稳定。公司主营产品广泛应用于光伏逆变器、储能、新能源汽车直流充电桩、各类工业和通信电源、车载充电机以及消费类电子、适配器等领域。公司业绩的持续增长主要系受前述应用领域结构性需求增长、技术迭代及产品组合结构进一步优化等因素影响。
2 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苏州东微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每股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4.76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不实施送股。
●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和转增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和转增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以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审议通过之后方可实施。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2年度苏州东微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284,356,313.50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母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390,567,641.37元。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公司2022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及转增股本。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如下:
1、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4.76元(含税)。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67,376,367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99,447,517.69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金额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34.97%。
2、本次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拟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67,376,367股,以此计算合计转增26,950,547股,本次转增后,公司的总股本增加至94,326,914股(本次转增股数系公司根据实际计算四舍五入所得,具体公司总股本数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最终登记结果为准,如有尾差,系取整所致)。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拟维持分配和转增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和转增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于2023年4月18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同意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所处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及未来发展资金需求等因素,符合公司实际;公司董事会对于该项预案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于2023年4月18日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整体利益的情形,相关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 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结合了公司盈利情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2、 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苏州东微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苏州东微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18日召开了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以下简称“超募资金”)人民币30,000.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28.09%。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资金使用成本。
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苏州东微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4040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6,844,092股,本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130.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189,731,960.00元,扣除保荐承销费155,127,216.60元(不含增值税)后的募集资金为2,034,604,743.40元,已由主承销商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1月28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扣除剩余保荐承销费、律师费、审计费、法定信息披露等其他发行费用28,048,153.30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006,556,590.10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2年1月28日全部到位,并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于2022年1月28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22〕42号)。
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管理,公司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具体情况详见2022年2月9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苏州东微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根据《苏州东微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公司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苏州东微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3-014)。
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为满足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维护上市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公司拟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30,000.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主要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计人民币30,000.00万元,占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超募资金总额(106,786.56万元)的28.09%。公司最近十二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未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未违反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公司承诺每十二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将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本次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的十二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2023年4月18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人民币30,000.00万元超额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超募资金总额的28.09%。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使用人民币30,000.00万元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系出于公司实际经营的需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本次超募资金的使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相关内容和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定。因此,公司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人民币30,000.00万元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系出于公司实际经营的需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提高公司经营能力,符合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和全体股东利益。本次超募资金的使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该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规的要求。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苏州东微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投资种类: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投资产品。
●投资金额: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0,00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投资期限:自苏州东微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于2023年4月18日召开了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审议通过之后方可实施。
●特别风险提示:尽管公司仅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投资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存在一定的系统性风险。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本次公司进行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为公司暂时闲置自有资金,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
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0,000.00万元(包含本数)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投资产品,使用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有效期及资金额度内行使该事项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专业金融机构、明确现金管理金额、期间、选择产品/业务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尽管公司仅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投资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存在一定的系统性风险。
公司(包括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公司财务部门安排专人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管理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必须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风险;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资金使用和现金管理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公司将严格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并将通过以上措施确保不会发生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及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的情况。
公司本次计划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并确保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开展,保证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保障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公司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的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理财产品进行相应会计核算
2023年4月18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流动资金周转和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0,00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投资产品,使用期限自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前述额度及使用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全权行使现金管理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专业金融机构、明确现金管理金额、期间、选择产品/业务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和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就此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更好的实现公司资金的保值增值、增加公司收益和股东回报,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开展。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该事项,并同意将该项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周转所需及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在不影响流动资金周转和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0,00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投资产品,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前述额度及使用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
● 苏州东微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18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公司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022年末,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亿元以上,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1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2020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3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未受到刑事处罚和纪律处分。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3人次、监督管理措施31人次、自律监管措施2人次、纪律处分3人次,未受到刑事处罚,共涉及39人。
上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发现其存在不良诚信记录,无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的情况,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上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能够在执行本项目审计工作时保持独立性,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公司2022年度的审计费用为人民币100万元(含税)。2023年审计费用定价原则主要基于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审计人员配备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2023年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和市场情况等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2023年度审计费用(包括财务报告审计费用和内部控制审计费用),并签署相关服务协议等事项。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符合《证券法》要求的审计机构,具有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具有足够的投资者保护能力,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关于独立性要求的情况。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一致同意公司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的审计机构,并同意将上述事项提交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就续聘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事前认可: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对上市公司进行年度审计的经验和能力,在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服务的过程中,能够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以及注册会计师执业规范的要求开展审计工作,独立、客观的发表审计意见。公司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将《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就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发表了独立意见: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对公司2022年度会计报表审计过程中,态度认真、工作严谨、行为规范,结论客观,能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要求,遵守会计师事务所的职业道德规范,客观、公正地对公司会计报表发表意见。公司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3年度审计机构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同意续聘天健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于2023年4月18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进行审计的经验和能力,在为公司提供2022年度审计服务过程中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秉持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认真、尽职地履行了审计职责。提议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为1年。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2022年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和市场情况等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2023年度审计费用(包括财务报告审计费用和内部控制审计费用),并签署相关服务协议等事项。
公司于2023年4月18日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监事会同意公司继续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为1年。
(五)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证券代码:688261 证券简称:东微半导 公告编号:2023-017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苏州东微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微半导”或“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3年4月1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4月7日通过电子邮件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刘伟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的全体监事对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和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2022年,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公司制度的规定,认真履行监督职责,积极维护全体股东及公司的利益,勤勉尽责地开展各项工作,持续推动公司健康稳定发展。监事会根据2022年度工作内容及成果,编制了《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根据公司2022年经营实际情况及财务状况,编制了《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客观、线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内容与格式符合相关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2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全体监事保证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苏州东微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和《苏州东微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该报告线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实际投入项目与承诺投入项目一致,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亦不存在改变或者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苏州东微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3-014)。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整体利益的情形,相关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苏州东微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2)。
监事会认为:同意公司继续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为1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苏州东微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6)。
经审议,公司2023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及公司有关管理制度的要求,充分考虑了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所处行业和地区的薪酬水平,以及监事的岗位职责等因素,符合公司长远发展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苏州东微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8)。
监事会认为:同意公司及下属公司2023年度向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80,0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有效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授信额度及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系出于公司实际经营的需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提高公司经营能力,符合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和全体股东利益。本次超募资金的使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苏州东微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3)。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周转所需及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在不影响流动资金周转和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0,00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投资产品,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前述额度及使用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苏州东微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5)。
苏州东微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经苏州东微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核,公司于2023年4月18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根据《苏州东微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经营规模等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和地区薪酬水平,公司2023年度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如下:
在公司担任管理职务的非独立董事,根据所担任的管理职务,按照公司相关薪酬和绩效考核管理制度领取薪酬,不再单独领取津贴;未担任管理职务的非独立董事,不领取薪酬或津贴。
在公司担任实际工作岗位的监事,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实际工作岗位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标准与绩效考核领取薪酬,不额外领取监事津贴。未在公司担任实际工作岗位的监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按照公司相关薪酬和绩效考核管理制度领取相应薪酬。
(一)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方案是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制定的,有利于公司健康、稳定经营,长远发展,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公司2023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并同意将相关薪酬方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苏州东微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变更相应的会计政策。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权益的情况。
2022年11月30日,财政部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16号”),规定了“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内容。其中“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内容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内容自2022年11月30日起施行。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以及各项具体会计准则、后续发布和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按照准则解释第16号的相关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公司根据准则解释第16号的相关要求,公司决定“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内容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内容自2022年11月30日起执行。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颁布的准则解释第16号的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的规定,苏州东微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东微半导”)编制了《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具体内容如下: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苏州东微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4040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6,844,092股,本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130.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189,731,960.00元,扣除保荐承销费155,127,216.60元(不含增值税)后的募集资金为2,034,604,743.40元,已由主承销商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1月28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扣除剩余保荐承销费、律师费、审计费、法定信息披露等其他发行费用28,048,153.30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006,556,590.10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2年1月28日全部到位,并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于2022年1月28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22〕42号)。
公司2022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51,518.94万元,2022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理财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2,257.08万元。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已实际使用募集资金51,518.94万元,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理财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2,257.08万元。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实际结余募集资金余额为151,613.78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理财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具体情况如下:
[注]差异系尚未支付的发行费用,分别为中国证券报费用108.49万元,相关印花税50.18万元;以及已通过自有资金支付尚未置换的经济参考报费用61.32万元,合计金额的尾数差异主要系四舍五入导致。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投资项目的变更及使用情况的监督进行了规定。公司已于2022年1月与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工业园区支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2022年2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前提下,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和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2月28日分别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自贸试验区苏州片区支行、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工业园区支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3月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苏州东微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4)。
上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公司有6个募集资金专户、1个定期存款账户、1个通知存款账户和3个结构性存款账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2年6月27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8,241.35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其中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5,656.52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2,584.83万元置换预先支付的发行费用。上述预先投入事项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鉴证,并由其出具《关于苏州东微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22〕7317号)。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6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苏州东微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6)。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公司已完成上述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2年2月28日,公司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额度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50,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投资产品,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3月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苏州东微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3)。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如下: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已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及时、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的违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鉴证,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东微半导公司管理层编制的2022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证发〔2022〕14号)的规定,如实反映了东微半导公司募集资金2022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