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度文化项目扶持资金申报指南
大家好我是特产笔记的小编,很高兴带大家了解各地的特产、旅游景点、人文和风土人情,各地数不胜数的美食以及不同的饮食文化也给我们带来很多有意思的体验,祖国大好河山值得我们去了解和感受,下面是今天带来的文章:
根据《上海市宣传文化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上海市文化和旅游局、上海市文物局现予公告《2022年度文化项目扶持资金申报指南》,敬请关注。
2022年度上海市文旅局、上海市文物局文化项目扶持资金共3项,分别是:上海市社会力量举办博物馆美术馆扶持资金、上海市群众文化项目资助扶持资金和上海市公共文化建设创新项目扶持资金。各资金申报指南可通过上海市文旅局、上海市文物局门户网站()查询下载。
2.优秀原创展览:彰显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打响上海文化品牌,传承和弘扬红色文化、江南文化和海派文化,参与中华优秀文化走出去和“一带一路”国家重大战略,体现时代特征、上海特点的原创展览。
3.优秀社会教育活动:利用自身馆藏资源对青少年、老年人和其他特殊社会群体开展延伸教育、成效明显的活动或项目。
4.数字博物馆:依托官网、微信公众号等平台,策划推出线上数字展览或线上社会教育活动,或者推出常设展厅“云参观”等免费延伸服务项目符合一定条件。
本年度重点资助围绕喜迎“二十大”和人民城市建设等主题创作的群文作品、开展的群文活动和推动社会大美育、市民艺术普及推广及美育资源共享的群文活动。
本年度重点资助讴歌党、讴歌祖国、讴歌人民、讴歌英雄的现实题材创作,倡导讲品味、讲格调、讲责任,为人民喜闻乐见。
小型节目:主要指属于舞蹈、音乐、戏剧、曲艺等艺术门类的群众文艺创作项目。作品规模:音乐作品时间长度不超过8分钟;舞蹈作品时间长度不超过8分钟;戏剧作品时间长度不超过15分钟;曲艺作品时间长度不超过12分钟。
小型剧目:主要指小戏曲、独幕剧、小歌剧、小舞剧、曲艺短篇等,时长不超过45分钟。
群众文艺创作项目要求在申报时已完成创作初稿,在2022年1月1日前未安排首演的新创作作品,并在申报年度内完成5场巡演(配送场次不得计入)。
专业文艺院团(包括有《营业性演出许可证》的各类民营文艺院团)以及艺术专业院校(包括大中专院校所属的艺术学院、音乐学院、艺术系、艺术学科)创作演出的作品不在资助范围之内。
主要指具有一定覆盖面和参与度的属于群众文化活动范畴的文化节庆类、艺术普及类、展览展示类等群众文化活动项目,公共文化内容配送项目不在申报范筹。
群众文化活动项目应该是能够在2023年3月31日前按要求完成结项的项目。
坚持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彰显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播和打响“上海文化”品牌。围绕高质量推动上海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立足公共文化服务机制模式创新,推动社会大美育、市民艺术普及推广及美育资源共享,具有示范引性的项目。
各区人民政府、区文旅局、街道办事处或镇(乡)人民政府、文广影视产业园区、企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社会团体、个人等。
1.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会计核算规范,经营状况良好,资信等级较高,近2年内无文化领域行政处罚记录。
上海市文化和旅游局、上海市文物局负责受理和汇总申报项目,根据项目需求聘请专家进行评审,经相关程序最终审定后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即日起至4月25日,登录市文化旅游局文化项目扶持资金管理与服务平台(),进行在线填报并提交相关电子材料(网上申报平台将于4月25日16:30关闭)。
友情提示:4月25日为网上提交符合规定材料的最终截止时间。对申报材料不符合要求的,受理人员将在收到受理材料后的3个工作日内以电话形式通知申报人。需要重新申报的申请主体,如在截止时间前未能重新提交符合要求材料的,受理窗口将不予受理。
完成网上申报后,打印相关材料,签字盖章后提交至市社会文化管理处。材料受理时间4月26日至4月29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30)。书面材料需现场递交,不接受快递、邮寄等方式。其中, 上海市社会力量举办博物馆扶持资金申报无需提交书面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