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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银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十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3-04-22 21:49分类: 山东历史 阅读:

  大家好我是特产笔记的小编,很高兴带大家了解各地的特产、旅游景点、人文和风土人情,各地数不胜数的美食以及不同的饮食文化也给我们带来很多有意思的体验,祖国大好河山值得我们去了解和感受,下面是今天带来的文章: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鲁银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十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4月7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3年4月19日上午在公司会议室现场召开。公司监事3人,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3人。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彭馨弘女士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公司监事会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认线年年度报告及相关材料,出具审核意见如下:

  1.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够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当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和2023年度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认线年第一季度报告及相关材料,出具审核意见如下:

  1.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够真实地反映出公司本季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被担保人名称:公司子公司山东鲁银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鲁银新材”)、山东省鲁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鲁盐集团”)、山东肥城精制盐厂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肥城制盐”)、山东岱岳制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岱岳制盐”)、山东菜央子盐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菜央子盐场”)

  ●本次拟为鲁银新材提供借款担保额度2.5亿元,担保期限为1年;为鲁盐集团提供借款担保额度1亿元,担保期限为1年;为肥城制盐提供借款担保额度3亿元,担保期限为1年;为岱岳制盐提供借款担保额度2亿元,担保期限为1年;为菜央子盐场提供借款担保额度1亿元,担保期限为1年。

  2023年4月19日,公司十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预计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为鲁银新材提供借款担保额度2.5亿元,担保期限为1年;为鲁盐集团提供借款担保额度1亿元,担保期限为1年;为肥城制盐提供借款担保额度3亿元,担保期限为1年;为岱岳制盐提供借款担保额度2亿元,担保期限为1年;为菜央子盐场提供借款担保额度1亿元,担保期限为1年;同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相应额度及担保期限内为上述子公司直接办理担保手续,该授权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止。超过上述额度时需按公司章程规定决策程序另行办理。

  公司目前尚未签订相关担保协议,上述担保额度为公司在授权有效期内提供的最高担保额度。具体担保金额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后续为上述子公司提供担保过程中,公司将严格按照国资监管规定,累计担保额度不超过公司对其享有的净资产。

  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事项系为满足全资及控股公司经营发展需要,符合公司整体利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董事会审议同意上述担保。按照公司章程规定,上述担保事项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认为公司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外担保制度》的规定,规范对外担保行为。董事会对上述担保事项的审议表决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被担保对象为公司全资或控股公司,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上述担保事项。上述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截至2023年3月31日,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为3.75亿元,具体明细如下:对鲁银新材提供融资担保1.60亿元,对肥城制盐提供融资担保0.75亿元,对岱岳制盐提供融资担保1.40亿元。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鲁银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监事会任期已届满,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按程序进行了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工作。现将换届选举情况公告如下:

  公司于2023年4月19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同意,公司董事会提名杨耀东先生、赵希玉先生、张星贵先生、段修国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提名刘惠萍女士、钟耕深先生、韩萌女士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董事任期为自相关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一届董事会之前,第十届董事会董事将继续履行职责。

  公司独立董事出具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上述候选人均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和能力,不存在《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的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公司对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同意将有关选举非独立董事及独立董事的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无异议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公司于2023年4月19日召开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监事候选人的议案》。公司监事会提名彭馨弘女士、刘晓迪女士为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简历附后),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的监事会职工代表张丽丽女士(简历附后)共同组成第十一届监事会,监事任期为自相关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一届监事会之前,第十届监事会监事将继续履行职责。

  杨耀东,男,1970年出生,中共党员,省委党校本科学历。历任淄博市周村区南阎镇团委书记,淄博市周村团区委工农青年部部长、组织部部长、副书记,淄博市周村区彭阳乡党委副书记、王村镇党委副书记,山东省青少年活动中心主任科员、主任助理,山东省青少年素质教育中心主任助理、副主任、主任,山东省鲁青实业开发公司总经理,山东环城城建工程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法定代表人),山东建勘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书记、董事长(法定代表人)等职。现任鲁银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法定代表人),山东环城城建工程有限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山东泽泰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法定代表人),山东惠泰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杨耀东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山东环城城建工程有限公司、山东惠泰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山东泽泰农业科技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控股或参股企业,除此之外,杨耀东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赵希玉,男,1965年出生,中共党员,省委党校研究生。历任临沂市盐务局盐政科副科长、科长、局长助理、党委委员、副局长(副经理)、党委书记,莱芜市盐务局(盐业公司)局长(经理)、党总支书记,莱芜市盐务局(山东省盐业集团莱芜有限公司)局长(执行董事、总经理)、机关党委书记,山东省盐业集团(盐务局)生产经营部部长,山东省盐业集团鲁盐经贸有限公司董事,山东矿盐管理公司执行董事,山东肥城精制盐厂有限公司党委书记、执行董事,山东岱岳制盐有限公司党委委员、执行董事,山东东岳盐业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山东省鲁盐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鲁银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党委委员等职。现任鲁银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总经理,鲁银(寿光)新能源有限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山东鲁银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法定代表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赵希玉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张星贵,男,1966年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历任山东球墨铸铁管有限公司财务部长,海南鲁海物业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财务负责人,济钢集团财务处钢城矿业财务科科长、规划设计院财务科科长,济钢集团国际工程技术有限公司财务科科长,山东融鑫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济钢集团金融服务中心综合办公室主任、主任助理(助理级)、副主任,鲁银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等职。现任鲁银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纪委书记、工会主席。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张星贵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段修国,男,1982年出生,中共党员,文学学士。历任临矿集团古城煤矿办公室主任科员(副科级)、临矿集团办公室副科级秘书、正科级秘书,山东能源集团办公室研究室主管,山东国惠投资有限公司综合部副部长、党委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高级经理、研究室主任、企业运营管理部部长等职。现任山东国惠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研究室主任,鲁银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段修国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山东国惠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除此之外,段修国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刘惠萍,女,1971年出生,中国致公党党员,会计学专业教授、博士,专业方向为财务管理、公司治理。历任山东经济学院工商管理系教师、会计学院财务管理教研室主任。现任山东财经大学会计学院财务管理系主任、学院教授委员会主任、MPAcc中心主任助理,中国自然辩证法研究会科技创新委员会理事,中国经济发展研究会理事,山东省会计学会理事,山东省会计学会会计教育专业委员会常务委员,获山东省会计法规、制度、准则咨询专家荣誉称号,中国致公党山东财经大学支部主委,致公党山东省委会经济工作委员会副主任,省政协特邀信息员,章丘区政协常委,济南市侨联特聘专家委员会委员,鲁银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刘惠萍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钟耕深,男,1961年出生,中共党员,博士学位,研究方向为战略管理。历任山东大学管理学院讲师、经济学院副教授、管理学院副教授、教授,山东省比较管理研究会秘书长,沂水农商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中国企业管理研究会常务理事,海信家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山东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鲁银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钟耕深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韩萌,女,1969年出生,无党派代表人士,法律硕士,国家一级律师。历任山东平正大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省第十一届政协委员、常委,省第十二届政协常委,挂职担任济南市历城区副区长。现任省第十四届人大常委,省人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山东省新阶层联谊会常务副会长,省律师协会参政议政促进工作委员会主任,山东舜天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山东丰源生物质发电股份公司独立董事。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韩萌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彭馨弘,女,1972年出生,中共党员,文学学士。历任山东经贸国际运输公司财务部副经理,齐鲁证券有限公司办公室业务经理、高级业务经理、主任助理,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助理,山东国惠投资有限公司综合部部长、办公室主任、工会主席、党委工作部部长、党群工作部部长,山东国惠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工会副主席、工会办公室主任。现任鲁银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监事会主席。

  刘晓迪,女,1985年出生,中共党员,法学学士。历任大众报业集团山东法制报社记者,北京市德恒(济南)律师事务所律师助理,山东省再担保集团人力资源部项目经理、风险管理部项目经理,山东国惠投资有限公司资本运营部主管、审计法务部主管、法务部主管,山东国惠民间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山东国惠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总法律顾问、法务部副部长(主持工作),鲁银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张丽丽,女,1985年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历任山东弘德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业务主办、党支部组织委员、工会宣传委员兼经审委员,鲁银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审计部内部控制审计主管。现任鲁银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风控审计部副部长(主持工作)、职工监事。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第十四号食品制造》的要求,公司现将2022年度主要经营数据披露如下:

  以上经营数据信息来源于公司报告期内财务数据,仅为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之用,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要求,鲁银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编制了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具体如下: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鲁银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4149号)核准,公司以非公开发行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07,474,431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4.19元,共计募集资金人民币450,317,865.89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5,958,872.63元(不含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44,358,993.26元。本次募集资金已于2022年2月15日全部到账,由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审验,并出具了《鲁银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大信验字[2022]第3-00003号)。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在银行开设募集资金专户,与保荐机构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历下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协议内容与《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将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或非募投项目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已全部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募集资金专户余额清零并已办理完毕销户手续,原《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公司已按照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的披露了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实际使用及销户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形。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鲁银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审核报告》(大信专审字[2023]第3-00145号)。报告认为,鲁银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编制的募集资金专项报告符合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2022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的情况。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严格执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制度,有效执行募集资金监管协议,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用途、改变实施地点等情形;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已披露情况一致,未发现募集资金使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保荐机构对鲁银投资在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无异议。

  注: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异904,052.23元,其中28,325.60元系银行利息收入,该部分资金已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剩余875,726.63元系应由募集资金户付款的会计师费、律师费等费用,未从募集资金专户中付款。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三)2023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05月09日(星期二)上午10:00-11:00?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投资者可于2023年04月27日(星期四)至05月08日(星期一)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鲁银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3年04月21日发布公司2022年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2年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3年05月09日上午10:00-11:00举行2022年度业绩暨现金分红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网络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2年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一)投资者可在2023年05月09日上午10:00-11:0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3年04月27日(星期四)至05月08日(星期一)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邮箱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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