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南红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大家好我是特产笔记的小编,很高兴带大家了解各地的特产、旅游景点、人文和风土人情,各地数不胜数的美食以及不同的饮食文化也给我们带来很多有意思的体验,祖国大好河山值得我们去了解和感受,下面是今天带来的文章: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022年,据国家电影局发布数据,全国电影总票房为300.67亿元,其中国产电影票房为255.11亿元,在总票房中占比为84.85%。全年上映新片325部,比2021年减少222部。全年城市院线年《长津湖之水门桥》、《独行月球》、《这个杀手不太冷静》三部国产片占据票房前三名,合力贡献票房近百亿,约占全年票房的三分之一。
2021年以来,石化行业维持产能扩张态势,经济复苏驱动需求扩大。过去10年,国家也持续密集出台多项政策,支持海工装备行业的发展。“十四五”期间,中国将海洋装备产业作为战略性新兴产业,加速推进。中国海工装备产业在世界上的分量越来越重。公司生产的工业金属管件、法兰、压力容器广泛应用在石化、电力、医药化工、海工装备等领域。随着“十四五”期间产业结构的持续优化,转型升级战略的陆续落地实施,预计整个行业发展质量及效益仍具有较大提升空间。
2022年,据国家能源局报告显示,全国可再生能源新增装机1.52亿千瓦,占全国新增发电装机的76.2%,已成为我国电力新增装机的主体;全国可再生能源发电量2.7万亿千瓦时,占全国发电量的31.3%、占全国新增发电量的81%,已成为我国新增发电量的主体;全国主要流域水能利用率98.7%、风电平均利用率96.8%、光伏发电平均利用率98.3%,持续保持高利用率水平。自2021年6月,国家能源局综合司正式下发《关于报送整县(市、区)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方案的通知》后,分布式光伏整县推进以燎原之势在全国各省铺开。在“双碳”目标、整县推进、能耗双控等强有力的政策牵引下,未来分布式光伏行业市场前景依然非常广阔。
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2022年下半年公司开始涉足新能源业务。
主要业务:电视剧、电影等项目的投资、策划、制作、发行、营销及其衍生品开发业务;文化产业的股权投资。公司在电视剧、电影、网络剧等项目上主要通过投资、制作、发行、销售影视项目来获取收入,影视项目主要由公司独立或与其他投资方共同出资筹备剧组进行拍摄、制作,并按照出资比例或合同约定的方式承担销售结果。
主要业务:金属管件、法兰、管系、压力容器的生产和销售。公司产品应用范围广泛,大量销售并应用于石油、化工、海洋工程、船舶、建筑、燃气等行业。公司经营模式为以销定产,凭借公司多年积累的技术优势、先进的制造工艺以及丰富的生产管理经验,为客户提供优质的产品和服务,积极拓展国内外优质客户,做大做强公司产品。
主要业务:公司主要通过控股子公司江阴国联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联新能源”)开展生产经营活动,主要经营模式为光伏电站的开发、投资、建设及运营。屋顶分布式光伏电站主要分布于江阴地区,目前的经营模式为“自发自用,余电上网”,即利用企事业单位建筑物屋顶架设光伏发电组件,所发电量优先供企事业单位使用,若存在剩余电量则并入当地电网公司系统。
公司自2022年提前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规定,详见第十节、五、44(1)“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南红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4月10日以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董事会于2023年4月20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8名,实际参与表决董事8名,其中,董事刘龙、朱耀明以通讯方式参会表决,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在保证所有董事充分发表意见的前提下,以投票表决方式审议表决。本次会议的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薛健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于2023年4月22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于同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
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内容详见2023年4月22日的巨潮资讯网()《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及第四节“公司治理”相关内容。
此外,公司独立董事蔡建、李华、汪瑞敏、承军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2022年度述职报告》(详见同日的巨潮资讯网),并将在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2022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2022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续聘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审计费用合计人民币155万元(含税),其中: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12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35万元。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续聘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2023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为促进公司健康持续发展,满足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经营的需求,公司及公司子公司拟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20亿元(含),授信有效期为12个月,授信期间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授信用途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固定资产贷款、项目贷款、承兑汇票、信用证、票据贴现等综合业务。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代表公司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的一切与授信有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法律文件。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及资金收益,在不影响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开展,确保公司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额度不超过18亿元(含),在该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项目限定为:购买金融机构发行的理财产品与债券。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负责实施具体相关事宜,上述授权期限为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
公司决定于2023年5月15日以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详见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南红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4月10日以邮件的方式送达全体监事,本次监事会于2023年4月20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所形成决议合法、有效。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计腹萍主持,与会监事经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于2023年4月22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于同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2022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监事会认为: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目前实际情况,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未损害公司股东利益,同意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同意该利润分配预案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2022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和运作的实际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续聘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关于续聘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续聘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2023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了真实、准确地反映中南红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对可能发生减值损失的资产计提相应减值准备。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是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执行,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为了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及资产价值和2022年度的经营成果,公司对合并范围内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对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进行减值测试。经过测试,本次计提资产减值金额合计为993.94万元,转回应收及其他应收款资产减值准备2,344.32万元。
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截至2022年12月31日可能存在减值迹象的各类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和减值测试后,本年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合计993.94万元,转回应收及其他应收款资产减值准备2,344.32万元,具体见下表所示:
本次计提和转回资产减值准备计入的报告期间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公司对于应收票据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基于应收票据的信用风险特征,将其划分为不同组合:
根据以上方法,公司本年计提应收票据坏账准备20.37万元,转回应收票据坏账准备9.58万元。
对于不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款项和合同资产,公司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对于包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款项、合同资产和租赁应收款,公司选择始终按照相当于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除了单项评估信用风险的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外,基于其信用风险特征,将其划分为不同组合:
根据以上方法,公司本年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431.39万元,因收回应收账款转回应收账款坏账准备694.03万元。
公司对其他应收款采用一般模型确定预期信用损失,在资产负债表日根据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的变化程度,将其坏账准备划分为三个阶段中的一个,不同的阶段对应不同的预期信用损失计算方式。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未显著增加的,划分为阶段一,本公司按照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显著增加的,划分为阶段二,本公司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显著增加并且已经发生信用减值的,划分为阶段三,本公司按照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根据以上方法,公司本年计提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34.76万元,因收回其他应收款转回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1,640.71万元。
在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当其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时,提取存货跌价准备。存货跌价准备按单个存货项目的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差额提取。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对在同一地区生产和销售的产品系列相关、具有相同或类似最终用途或目的,且难以与其他项目分开计量的存货,可合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后,如果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导致存货的可变现净值高于其账面价值的,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予以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判断固定资产是否存在减值迹象。如存在减值迹象的,则估计其可收回金额,进行减值测试。
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减值损失。可收回金额为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资产的公允价值根据公平交易中销售协议价格确定;不存在销售协议但存在资产活跃市场的,公允价值按照该资产的买方出价确定;不存在销售协议和资产活跃市场的,则以可获取的最佳信息为基础估计资产的公允价值。处置费用包括与资产处置有关的法律费用、相关税费、搬运费以及为使资产达到可销售状态所发生的直接费用。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按照资产在持续使用过程中和最终处置时所产生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选择恰当的折现率对其进行折现后的金额加以确定。资产减值准备按单项资产为基础计算并确认,如果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是能够独立产生现金流入的最小资产组合。
本公司初始计量或在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计量划分为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和处置组时,其账面价值高于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的,将账面价值减记至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持有待售资产减值准备。对于处置组,所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先抵减处置组中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按比例抵减该处置组内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一一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以下简称“持有待售准则”)的计量规定的各项非流动资产的账面价值。后续资产负债表日持有待售的处置组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增加的,以前减记的金额应当予以恢复,并在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后适用持有待售准则计量规定的非流动资产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内转回,转回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并根据处置组中除商誉外适用持有待售准则计量规定的各项非流动资产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增加其账面价值;已抵减的商誉账面价值,以及适用持有待售准则计量规定的非流动资产在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前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不得转回。
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中的非流动资产不计提折旧或摊销,持有待售的处置组中负债的利息和其他费用继续予以确认。
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不再满足持有待售类别的划分条件时,本公司不再将其继续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或将非流动资产从持有待售的处置组中移除,并按照以下两者孰低计量:(1)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前的账面价值,按照假定不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情况下本应确认的折旧、摊销或减值等进行调整后的金额;(2)可收回金额。
2022年度,因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确认无法收回,核销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账款791.74万元,已全额计提坏账准备。因部分生产设备处置或报废,核销固定资产原值534.27万元、累计折旧329.83万元和减值准备16.19万元,确认资产处置损失52.97万元。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遵循会计谨慎性原则,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导致公司2022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增加1,297.41万元。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已经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南红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公司经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2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7,723,385.52元,母公司净利润为-37,850,710.91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年度净利润应先用于弥补亏损,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可供普通股股东分配利润为-2,644,187,659.18元。
公司拟定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2022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尽管公司2022年度盈利,但2022年末母公司报表可供普通股股东分配利润为负数,为保障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未来发展,故本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确保为公司后续发展提供必要的、充足的资金,以促进公司未来可持续发展,为投资者提供更加稳定、长效的回报。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董事会经审议认为:由于报告期末母公司可供普通股股东分配利润为负数, 基于公司目前经营和未来发展的需要,从公司和股东的长远利益出发,公司决定2022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同时该预案未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
独立董事认为: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实际经营、资金情况以及未来发展需要,未违反《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关于现金分红的有关规定和承诺,未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独立董事同意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经审议认为: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目前实际情况,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未损害公司股东利益,同意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南红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0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2023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上述议案中董事及监事薪酬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根据《公司章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相关制度,结合公司经营规模等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制定公司2023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1)在公司担任管理职务的非独立董事,依据其与公司签署的相关合同、在公司担任的职务和实际负责的工作,以及公司薪酬管理制度领取薪酬,并享受公司各项社会保险及其它福利待遇,公司不再另行支付非独立董事津贴。
(2)未在公司担任任何管理职务,且未与公司就其薪酬或津贴签署任何书面协议的非独立董事,不从公司领取任何薪酬、津贴,也不在公司享有任何福利待遇。
(3)独立董事按公司规定享受每人每年度人民币10万元(税前)的津贴,并不再从公司领取其它薪酬或享有其它福利待遇,该等独立董事津贴按月度发放。
(1)在公司任职的监事,依据其与公司签署的《劳动合同》、在公司担任的职务以及公司薪酬管理制度领取员工薪酬,并享受公司各项社会保险及其它福利待遇,不再额外领取监事津贴。
(2)不在公司任职的监事,不从公司领取任何薪酬、津贴,也不在公司享有任何福利待遇。
目前在公司任职的高级管理人员按其职务根据公司现行的薪酬制度、公司实际经营业绩、个人绩效、履职情况和责任目标完成情况综合进行绩效考评,并将考评结果作为确定薪酬的依据。公司将按期发放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1、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根据其与公司签署的相关合同、公司的薪酬管理制度按月发放;独立董事津贴按月度发放。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其薪酬或津贴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4、根据相关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上述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生效,董事和监事薪酬方案须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可生效。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提高中南红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及资金收益,在不影响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开展,确保公司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额度不超过18亿元(含),在该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在董事会批准上述事项后,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负责实施具体相关事宜。期限自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
公司于2023年4月2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以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相关规定,本次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及资金收益,在不影响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开展,确保公司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
资金来源为公司及下属子公司闲置自有资金。额度不超过18亿元(含),在该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如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以额度金额在规定期限内进行投资,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超过投资额度。
公司运用自有资金投资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可控的理财产品,项目限定为:购买金融机构发行的理财产品与债券。
委托理财以公司或子公司名义进行,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实施具体相关事宜。
资金来源为公司及子公司闲置自有资金,资金来源合法合规,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或银行信贷资金。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投资理财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1、使用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事项由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具体实施。财务部根据公司流动资金情况、理财产品安全性、期限和收益率选择合适的理财产品,并进行投资的初步测算,提出方案后按公司核准权限进行审核批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进展情况,一旦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筛选发行主体,选择信誉好、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的发行机构。
3、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监督及检查;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并向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运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通过对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适度、适时的购买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且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委托理财是以保障经营性收支为前提,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基础上实施,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使用及业务开展需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资金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18亿元(含)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并同意提交至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南红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3年4月22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进一步了解公司2022年年度经营情况,公司定于2023年05月05日(星期五)下午15:00至16:30时在“约调研”小程序举行2022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本次网上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陆“约调研”小程序参与互动交流。
出席本次网上业绩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总经理许卫国先生,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蒋荣状先生、副总经理杨宝作先生、财务总监张弘伟先生、独立董事承军先生。
为提高会议效率,公司现就本次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征集相关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投资者可于2023年5月4日下午17:00前将相关问题通过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邮箱同时,“约调研”提问通道自发出公告之日起开放。本公司将在2022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南红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为促进公司健康持续发展,满足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经营的需求,公司及公司子公司拟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含),授信有效期为12个月,授信期间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授信用途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固定资产贷款、项目贷款、承兑汇票、信用证、票据贴现等综合业务。具体融资金额以相关机构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如根据银行最终审批结果,授信事项涉及抵押、担保等,应根据抵押、担保等具体情况,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审批权限履行相应程序后方可实施。
上述授信额度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代表公司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的一切与授信有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法律文件,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本公司承担。本次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授权期限自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南红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同意于2023年5月15日召开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相关事项做如下安排:
2、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同意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5月15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5月15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股东可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2)截至2023年5月8日下午3:00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普通股股东,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2023年4月22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
(1)登记方式:股东可以到江苏省江阴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园中南路3号公司证券管理中心登记,也可以用信函、传真方式登记,请注明证券管理中心收,以2023年5月14日前公司收到为准。
(4)受托行使表决权人需登记和表决时提交文件的要求:出示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一。
本次股东大会均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5月15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兹委托___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本人)出席中南红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于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下列指示就下列议案投票:
(说明:如欲投票同意议案,请在“同意”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 票反对议案,请在“反对”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弃权议案,请在“弃权”栏内相应地方填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中南红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财会[2021]35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15号》”)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16号》”)的要求变更会计政策。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本次会计政策变更详情如下:
2021年12月30日,财政部发布了《准则解释第15号》,解释“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的内容,公司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2022年11月30日,财政部发布了《准则解释第16号》,解释“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的内容,“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内容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为及时按照最新会计政策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本公司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该内容。其余公司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准则解释第15号》《准则解释第16号》要求执行。除上述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1.公司执行《准则解释第16号》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在首次施行本解释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因适用本解释的单项交易而确认的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所产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本公司按照该解释和《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一一所得税》的规定进行追溯调整,对2021年财务报表进行如下调整:
2.公司执行《准则解释第16号》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因公司未涉及相关事项,执行该项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无影响。
3. 公司执行《准则解释第15号》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执行该项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无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量等财务指标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南红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4月2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拟续聘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利安达”)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审计费用合计人民币155万元(含税),其中: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12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35万元。该事项尚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利安达具有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以及证券、期货等相关业务资格,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工作能力,已购买职业责任保险,具有较强的投资者保护能力,能够较好满足公司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以及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利安达能够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公允合理地发表审计意见。
利安达在过往年度为公司提供审计相关服务期间,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诚实守信,恪尽职守,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因此,公司拟续聘利安达为公司2023年度的审计机构。
最近一年经审计的收入总额:44,877.15万元,审计业务收入:34,241.93万元,证券业务收入:12,198.68万元。
2022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29家,上年度上市公司主要行业(前五大主要行业):制造业(22家)、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2家)、采矿业(1家)、教育(1家)、金融业(1家)、批发和零售业(1家)、文化、体育和娱乐业(1家)。
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截至2022年末计提职业风险基金4,016.47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5000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3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0次。6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1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1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2次。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曹忠志,1995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2013年4月开始在本所执业,近三年(2020年-2022年)签署了建投能源(000600)、河钢资源(000923)、圣济堂(600227)、亚太实业(000691)、中南文化(002445)、南新制药(688189)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吕建设,2014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4年至今在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从事审计工作,未在其他单位兼职。2016年开始在本所执业,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从事证券服务业务超过7年,承办过中南文化(002445)、保力新(300116)、南新制药(688189)等多家上市公司的财报审计、内控审计等各项专业服务,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李青莲,2010 年1月成为注册会计师, 2008 年12月在其他事务所执业,2014年转入利安达所执业。2010年开始参与上市公司审计工作。2016 年至2018年9月在质控部工作。2018年10至2021年11月在审计部工作。2021年12月再次调任质控部工作。曾审计、复核上市公司项目有开滦股份(600997)、圣济堂(600227)、巨力索具(002342)、特耐股份(833032)、塞尚国旅(872389)等公司,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曹忠志2023年受到行政监管措施2次,分别为警示函1次、监管谈线次;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及拟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的情形。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公司拟支付的2023年度审计费用共155万元(含税),其中: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12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35万元。审计费用系按照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的专业技能、工作性质、承担的工作量,以所需工作人员、日数和每个工作人员日收费标准确定。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本次续聘 2023 年度审计机构事项进行了审查,认为利安达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经验和资质,具备投资者保护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利安达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
2、公司于2023年4月2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续聘利安达作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该事项予以事前认可:我们认为利安达具有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以及证券、期货等相关业务资格,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工作能力,能够满足公司未来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能够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勤勉、尽职地发表独立审计意见,较好的履行其责任和义务。通过了解基本情况,我们认为该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将《关于续聘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交至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我们认为利安达具有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以及证券、期货等相关业务资格,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工作能力,能够满足公司未来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能够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勤勉、尽职地发表独立审计意见,较好的履行其责任和义务,续聘利安达有利于保障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有利于保护上市公司及其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利安达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另外,利安达制订的公司2022年度年报审计策略及计划符合法律法规对于审计规程的要求,并且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其出具的审计规程遵循了《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审计意见客观、公允、线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综上所述,我们同意该事项,并同意将《关于续聘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交至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