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一批事业单位招聘!包括宣传部直属单位、教育考试中心等
大家好我是特产笔记的小编,很高兴带大家了解各地的特产、旅游景点、人文和风土人情,各地数不胜数的美食以及不同的饮食文化也给我们带来很多有意思的体验,祖国大好河山值得我们去了解和感受,下面是今天带来的文章:
近日,中共北京市委宣传部直属事业单位、北京市教育考试服务中心、北京市文物局局属事业单位、北京市知识产权局所属事业单位、朝阳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怀柔区科学技术委员会等北京市多家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需求表和报名要求公布,有意向者别错过——
按照《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等文件精神,结合北京市委宣传部直属事业单位实际工作需要,现公开招聘21名工作人员,具体事项如下:
本次计划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21名,用人单位招聘岗位及具体条件详见《北京市委宣传部直属事业单位2023年度公开招聘岗位一览表》(附件1)。
(二)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有志投身宣传思想文化事业;
(八)招聘岗位面向应届毕业生的,限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培养方式为非定向,按时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的普通高等学校2023年应届毕业生及两年内离校未就业毕业生,以及2021年8月1日至2023年7月31日期间取得国(境)外院校学位、最高学历学制1年及以上、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留学回国人员仅限北京生源应届毕业生)。其中,北京生源应届毕业生指入读高校前为北京市常住人口户籍、不需要进京落户的学生;非北京生源毕业生需符合北京市引进毕业生要求,即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不属于定向和委托培养,就读最高学历期间未与任何单位存在劳动(录用、聘用)关系、未缴纳社会保险,按时取得学历学位的非北京常住户口应届毕业生,其中硕士研究生不超过30周岁,博士研究生不超过35周岁(例如:2023年引进的硕士研究生,应为1993年1月1日之后出生);
(九)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党籍、公职的,曾在各级公职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的,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曾有学术不端等不良行为的,在校期间受过院系级以上单位处分的,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的;
(十)具体要求详见招聘岗位一览表,年龄计算到年,例如:不超过35周岁应为1988年1月1日之后出生。
采取网络报名(电子邮件)、资格初审的方式,由报名人员下载附件中的《北京市委宣传部直属事业单位2023年度公开招聘报名表》(附件2),将填写完整后的报名表和本人简历(电子版并带正面标准照)发送至指定邮箱(见附件1),邮件名称:“岗位代码+招聘岗位+姓名”。报名时间截止到4月20日24时,报名人员发送报名文件后,请及时与用人单位工作人员联系确认是否成功接收。
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中国早期北京革命活动纪念馆展览讲解岗笔试前须先进行初步面试,合格人员进入笔试环节),考试均实行百分制,合格分数线分,考生任何一次考试成绩低于合格分数线则不能进入下一招聘环节,最终成绩由笔试成绩40%和面试成绩60%合计而成。
中国早期北京革命活动纪念馆展览讲解岗,将于笔试前先行组织初步面试,初步面试成绩设“合格”“不合格”两档,对于初步面试合格考生电话通知领取笔试环节准考证,不合格考生不再另行通知。初步面试考察考生语言表达能力、普通话水平、形象和才艺展示等。初步面试时间、地点另行电话通知。
采取闭卷方式,满分为100分。试题主要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应聘岗位专业知识。同一岗位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与该岗位招聘人数的比例达到3:1方可开考,达不到该比例的,在笔试开始前减少该岗位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并在首都文明网公布。笔试结束后通过首都文明网公布笔试成绩。每个招聘岗位按照拟招聘人数与参加面试人数1: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选,成绩低于合格分数线者不能进入面试;未达到1:5的岗位,按成绩不低于合格分数线的实际人数参加面试。
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电话通知。请参加面试考生携带以下材料:本人户口簿原件(须首页、本人页)及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两面);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成绩单加盖学校公章;对应应聘岗位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
面试采取半结构化面试的方式,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逻辑思维、语言表达、临场应变、与岗位匹配度、形象仪表等方面。如进入面试范围考生主动放弃或因其他原因导致岗位拟聘用人数与面试人数不足1:5,可从该岗位通过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按照笔试成绩排序依次递补,但最多不超过1:5比例(笔试成绩并列的除外)。
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综合成绩出现并列的以笔试成绩为准)排名先后,按照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人选。进入体检环节的考生,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体检标准执行,费用自理。
在体检合格考生中,按照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考察组到人选所在单位(学校)或者相关单位,通过个别谈话、审核人事档案等方法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考生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
如考生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放弃,按综合成绩排名向后顺延递补进行体检和考察。递补人选须按要求配合完成体检、考察工作,未按照规定时限及要求完成,视为本人自动放弃。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录用人员,拟录用人员信息在首都文明网进行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一经开始,如再出现招聘岗位人选空缺情况,不再进行递补。
公示期满无问题的,按规定签订协议,办理相关手续,工资福利待遇按照国家和北京市事业单位有关规定执行。公开招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一)应聘人员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及要求,配合完成笔试、面试、体检、考察、聘用等相关程序,对于未能按照规定时限及要求完成的,取消聘用资格。
(二)应聘人员对已经公布的笔试、面试及综合成绩有异议的,应在各环节成绩公布3日内向用人单位申请复查。
(三)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始终,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违反招聘规定,出现提供虚假信息、证件造假或作弊等情况,一经查实将取消此次报名、考试、聘用资格,同时保留进一步追究责任的权利。
(四)从资格审核到招聘工作结束,考生应保证报名表所提供联系方式准确无误并保持联系畅通,若因电话联系不畅造成无法通知考生本人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北京市教育考试服务中心是市委教育工委、市教委直属正处级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接受北京教育考试院委托管理。根据《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京人社专技发〔2010〕10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单位工作需要,现公开招聘工作人员6名,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四)北京生源毕业生指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不含委培生、定向生)的普通高等院校的2023届毕业生以及两年内未落实就业单位且未缴纳社会保险的北京生源毕业生。
本次计划招聘6人,岗位信息和要求详见《北京市教育考试服务中心2023年招聘岗位信息表》(附件1)。
自此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4月19日17:00,以邮件发送时间为准。
本次招聘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进行,将以下报名材料打包(按序号排列,统一命名为“姓名+应聘岗位名称”),在规定报名时间内发至指定邮箱:。
(1)《北京市教育考试服务中心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电子版及扫描件,其中扫描件须考生在“本人签字”处亲笔签字。
(6)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扫描件(学校就业部门盖章并注明培养方式)、所学全部课程成绩单扫描件(学校教务部门盖章)、英语四(六)级证书等材料的扫描件(毕业生提供)。
(1)每名应聘人员限报考一个岗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实行告知承诺制,应聘人员需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2)如某一岗位报名人数未达到面试比例要求,按实际报名审查合格的人数进行考试。
(3)应聘人员对招聘的专业、学历、学位、资格条件等信息需要咨询时,请直接与用人单位联系(联系电线,联系人:李老师,翟老师,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0-17:00)。
1.用人单位根据招聘岗位条件对应聘人员提交的电子材料进行资格初审。初审合格者,由用人单位通知参加现场复审。资格初审未通过的不再另行通知。
2.参加现场复审人员需携带网络报名时提交的扫描件原件进行现场复审,现场复审通过人员办理参加笔试相关事宜。
笔试采取闭卷形式,由用人单位组织应聘人员参加统一考试,考试时间、地点及组织形式另行通知。笔试成绩将于笔试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在北京教育考试院官网()公布。笔试成绩实行百分制,笔试合格分数线分及以上的应聘人员中依据成绩由高到低、按照1:5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比例低于1:5的,按实际人数入围),若有应聘人员主动放弃面试,需提交书面说明,按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如遇末位同分情况,一并进入面试。
面试采用半结构化面试方法,由用人单位自行组织实施,具体时间、地点及形式另行通知。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面试合格分数线分。
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占60%的权重计算,综合成绩的合格分数线分。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在北京教育考试院官网()公布。每个岗位按照1:1的比例在综合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政审人选。由用人单位统一组织体检、政审工作。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体检标准执行,因个人原因不能完成体检的,视为本人自动放弃。体检合格者进入政审环节,政审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人事档案等。
如应聘人员自行放弃应聘资格、体检或政审不合格的,将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结果和政审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信息将在北京教育考试院官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一经开始,如再出现招聘岗位人选空缺情况,不再递补。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调入手续。
(一)从报名到招聘工作结束,考生应保证报名时所留电话号码联系畅通,因电话联系不畅造成无法通知考生本人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二)应聘者应按照招聘单位规定的时限及要求,配合完成资格复审、笔试、面试、体检、政审等工作,未能按照规定时限及要求完成的,取消应聘资格。
(三)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本次公招全过程,应聘人员须完整提供真实、有效的个人信息以及证书、证件等相关材料。凡与报名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信息、伪造相关材料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应聘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者取消聘用,当事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招聘单位对资格审查结果具有最终解释权。
根据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北京市文物局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规定,结合北京市文物局局属事业单位岗位需求,现开展北京市文物局局属事业单位2023年第二批公开招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本次招聘单位为北京市文物局局属正处级事业单位:北京市文物局综合事务中心、北京市考古研究院(北京市文化遗产研究院)、北京考古遗址博物馆、北京市文博发展中心、北京市文物交流中心。(一)北京市文物局综合事务中心:主要承担北京市文物局机关事务综合服务保障、系统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等事务性工作。期待各位有志人士加入其中,为首都文博事业发展做好基础保障。
(二)北京市考古研究院(北京市文化遗产研究院):为北京市属最重要的文物考古科研机构之一,是国内重要的考古、文物建筑研究阵地。根据建设世界一流考古所的需要,进行公开招聘,欢迎有志于投身北京文博事业者报名应聘,为单位发展汇聚磅礴力量。
(三)北京考古遗址博物馆:北京考古遗址博物馆为一馆三址,由见证北京建城3000年的琉璃河遗址、距今2000年的大葆台西汉墓遗址、见证北京建都870年的金中都水关遗址组建而成。旨在做好遗址保护、文物研究的基础上,发掘文化内涵,讲好考古故事,探寻北京起源,建设北京考古文化的展示、交流中心,打造公众考古的教育基地。现亟待多元化人才投身其中,为文博事业贡献才智、增添活力。
(四)北京市文博发展中心:主要承担本市文博行业人才发展、智库建设、国际交流等相关工作。欢迎各位有识之士报名应聘,共同助力北京文博事业高质量发展。
(五)北京市文物交流中心:主要负责具体组织、协调和承办相关文物交流和展览活动;开展文物征集、鉴定、保管、复制、修复与研究;承担文创产品的研发,提供一般文物经营服务;提供文物鉴赏的相关培训和咨询服务。中心愿同各位有志之士一道,不断弘扬中华传统文化,传承中华文化基因,为经济发展赋能,为民众生活赋彩。
本次招聘岗位均为事业编制岗位。招聘对象为:(一)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不属于定向和委托培养,按时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的普通高等学校2023年应届毕业生。
(三)2022年1月1日至2023年3月31日期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国家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且在归国(境)后从未与任何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京籍留学回国人员。
(四)有一年(含)以上工作经历的社会人员(北京市常住户口且人事行政档案关系在北京)。
(五)退役大学生士兵。限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在校期间入伍且退役后复学完成学业的2023年应届毕业生。符合条件的外地生源退役大学生士兵可报考北京生源岗位,报考人员应在2023年退役大学生士兵审核备案名单中,如考生后续不在人社部门公布的退役大学生名单中,将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
1.应届毕业生毕业时须取得与最高学历对应的学历学位证书方可聘用,报名时需提供学校就业部门盖章的成绩单及毕业生推荐表。
2.北京生源指入读高校前为北京市常住人口,户籍不需要进京落户的学生(不含来京院校就读将户口迁入学校集体户的学生)。
4.岗位要求专业条件为报考者获得的最高学历对应专业(2023年应届毕业生为即将获得的最高学历对应专业)。
5.非京生源毕业生应符合进京落户的条件和要求,就读最高学历期间未与任何单位存在劳动(录用、聘用)关系、未缴纳职工社会保险,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良,无补考及其他不良记录。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二)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三)拥护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诚实守信,品行端正,遵规守纪。
(七)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党籍、公职的;曾因违纪违规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曾在各级公职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受处分期间的;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情形的。
(九)各职位具体条件详见《北京市文物局局属事业单位2023年第二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
(一)报名方式:本次招聘报名工作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考生请登录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系统(以下简称招聘系统),按网页提示的操作指引报名。(二)报名程序:
考生于4月17日上午9时至4月21日下午4时期间,登录招聘系统提交报名申请(退回补充资料的考生,最迟于4月21日下午5时前再次报名)。报名时,本人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提交的报名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
3.若考生所学专业学科代码与所报考岗位专业学科代码不一致,或国外院校考生所学专业名称与所报考岗位专业学科不一致,但与岗位所要求的学科专业类同,可对照教育部历年公布的专业目录,以及经教育部批准的各学校特设专业目录,提供所在学校、院或系级出具的相关专业说明材料;国外院校考生提供翻译过的专业课程目录及成绩单;
4.应届毕业生需提交学信网在学证明、学校就业部门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学校教育部门盖章的成绩单,择业期内毕业生需提交毕业证、学位证;留学生需提交留学生服务中心学历认定;
5.社会人员需提交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经历相关材料(①盖章的工作经历说明或②匹配的劳动合同与社保缴费记录,且劳动合同上有明确的岗位。社保缴费记录可在社保所或社保中心打印;也可登录“北京通”或“社会保险网上服务平台”订制个人权益记录并打印);
7.如有暂不能提供的材料,可手写承诺书,承诺在面试资格复审时提供所需材料。承诺书需本人签字后扫描或拍照上传至系统;
8.所有材料请以压缩包形式打包,并以“单位-岗位-姓名”格式命名,作为附件上传;
考生在提交报名信息后,注意随时登陆招聘系统,关注自己的资格初审结果,一般在24小时内反馈资格初审结果。最后一天报名人员因资料不齐退回补充截止时间为当日17:00,超时资料不齐未补充自动不通过。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可以改报其他岗位。请考生随时关注系统,资格审核不通过或者退回补充材料的,不再电话或短信通知。
综合能力笔试满分100分,合格成绩60分。笔试结束后,考生可于10个工作日后通过北京市文物局官方网站查询笔试成绩。
(一)面试前将对参加面试考生进行资格复审,考生根据资格复审通知准备所需材料。资格复审不通过将按照笔试成绩进行递补。未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考生,不再另行通知。(二)面试在笔试成绩合格基础上,按1:5比例进行。面试方式、时间、地点将由招聘单位发布公告通知考生。
在各项成绩合格基础上,招聘人员综合成绩为综合能力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70%。综合成绩满分100分,合格成绩60分,各项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考生可于面试结束10个工作日后通过北京市文物局官方网站查询面试成绩以及综合成绩。
在各项成绩及综合成绩均合格的基础上,根据综合成绩排名顺序,按照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的人选。体检和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组织开展。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体检标准执行;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学习或工作表现等。
如出现考生自动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情况的,将视情况决定是否递补人选,或减少、取消相关岗位招聘。
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按规定的程序和标准从考试成绩、考察情况和体检结果合格的人员中综合考虑,择优确定,并在北京市文物局官方网站上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招聘单位将按照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本次招聘岗位均为北京市文物局局属事业单位正式事业编制,均执行北京市关于事业单位的工资福利制度。
(一)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始终,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违反招聘规定,出现提供虚假信息、证件造假或作弊等情况,一经查实将进行严肃处理,取消此次报名、考试及聘用资格。从资格审核到招聘工作结束,考生应保证报名所留电话号码联系畅通,因电话联系不畅造成无法通知考生本人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根据《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京人社专技发〔2010〕10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实际工作需要,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愿意履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义务;(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志于从事知识产权工作;
(八)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受处分期间的;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报考的情形。
自招聘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4月21日17:00(逾期将不予审核)。
此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不设现场报名。每人限报1个职位,所需材料及要求如下:1.北京市知识产权局所属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报名表右上角粘贴近期免冠彩色电子版照片。
3.毕业证、学位证。其中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学校就业主管部门盖章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境外院校毕业生,还须同时提交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书。
4.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材料、资质证明材料,相关资格、资质需在报名截止前获得。
请一次性提交以上所有报名材料,将材料扫描或拍照(内容清晰完整,按顺序排列)。打包压缩成一个文件(统一命名为“应聘岗位名称+姓名+手机号码”),在规定时间内发至指定邮箱(附件1中报名邮箱)。
初审合格者,可参加后续考试环节。将于4月26日后在北京市知识产权局官网首页“通知公告栏”公布参加笔试人员名单。
考试分为笔试、面试,成绩均实行百分制,划定合格分数线分。考试成绩低于合格线者均不能继续参加下一个环节的事项。笔试、资格复审、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通过资格初审人员进入笔试环节,笔试成绩将在北京市知识产权局官网进行公布。考试内容参照《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共基本能力笔试大纲(试行)》(可登陆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人事考试服务频道知识园地栏目下载)。
以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面试人选比例组织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参加现场复审人员需携带网上报名时提交的材料原件进行现场复查。
面试人选比例为1:5(达到或超过约定比例的,按照约定比例确定;未达到约定比例的按照笔试合格人数确定;如有自动放弃者,需提交书面说明,按该职位笔试合格成绩排名依次递补),考生面试成绩应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
综合成绩为百分制,计算方法为: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如同一职位综合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如同一职位笔试、面试成绩均相同,按面试主考官评定的面试分数从高到低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将在北京市知识产权局官网公布。
依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1:1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在指定的体检医疗机构组织实施。如应聘人员自行放弃招聘资格、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将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各用人单位对考察对象进行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方面的综合考察,并通过查阅人事档案等方式对考察对象资格进行再次审查。
体检和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选,相关信息将在北京市知识产权局官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一)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程,在招聘各个环节发现应聘人员有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二)确保报名时所留电话畅通,因电话联系不畅造成无法通知应聘人员本人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负责。
(三)对招聘的专业、学历、学位、资格条件等信息需要咨询时,可直接与相关单位联系(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30)。
1.北京市知识产权局所属事业单位2023年上半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需求表
根据朝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朝阳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朝人社发〔2021〕15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加强朝阳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合理配置卫生人力资源,满足事业单位补充人员的需要,朝阳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将组织2023年第一批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参加本次招聘的单位为朝阳区卫生健康委所属二级及以上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其他医疗机构共42家单位,招聘391人,聘用后聘任等级参照岗位信息目录中的拟聘任岗位等级,以及单位结合岗位设置要求考察聘用人员情况确定。
(一)拥护中国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遵守公民道德规范,爱岗敬业,身体健康,专业对口。(二)具有与所聘工作岗位相对应的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知识水平、工作能力和管理能力。
1.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截至2023年4月13日(含),已具有北京市户籍,且已落户北京),且人事行政关系及档案在京;
3.具有药(护、技)士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者,年龄不得超过30周岁(1992年4月13日以后出生);具有初级(师)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者,年龄不得超过35周岁(1987年4月13日以后出生);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者,年龄不得超过40周岁(1982年4月13日以后出生);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者,年龄不得超过45周岁(1977年4月13日以后出生);
4.招考岗位明确要求具有工作经历的,报考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工作年限(须有相应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且缴纳相应的社会保险),工作年限计算时间截至2023年4月13日(含)。
1.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培养方式为非定向,在校期间未与任何单位存在劳动(录用、聘用)关系,按时毕业并获得相应学历学位,2023年应届毕业生一般应于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按照有关规定,2021年、2022年的高校毕业生如截至本次招聘公告发布之日尚未参加就业,2023年符合招聘条件的可继续报考面向应届毕业生岗位;
2.非北京生源应届毕业生报考的须符合进京条件(包括按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外语水平达到符合授予学位的要求等条件,落户按北京市有关政策执行)。其中非北京生源本科毕业生毕业院校应为北京地区高校、京外地区“双一流”建设高校;
3.原则上毕业生本科不超过26周岁(1997年1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不超过30周岁(199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不超过35周岁(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五)国内院校所取学历须为经教育部批准的国民教育序列学历;国(境)外院校所取学位须通过教育部门学历认证机构认证,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北京留学回国人员须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截至2023年4月13日(含),已具有北京市户籍,且已落户北京);非京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须符合《关于非北京籍留学回国人员申请办理在京就业落户手续的实施办法(2020年12月修订)》的申请条件。
(六)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如政治面貌、专业技术资格、执业范围、学历、学位、外语水平等),应聘人员须在截至2023年4月13日(含)前已取得相应资质。
采用网上报名方式,应聘人员可通过“北京朝阳”网站()的“公示公告”栏,登录公招系统(),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进行报名,完整、如实填写相关信息,上传本人正式免冠证件近照,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者按照招聘单位公布的职位要求与系统提示说明,在网上报名期间按时规范、准确无误填报相关报名信息,以便后续资格审核。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不接受现场报名,未经网上报名的人员,不能进入之后的招聘环节。
资格初审通过后可在公招系统()打印《北京市朝阳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2023年第一批公开招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并在《报名表》中“诚信声明本人签名”处手签姓名。
资格初审通过者可于4月下旬至5月上旬查看准考证,具体查看准考证时间以各单位具体通知为准。请应聘者随时登录“北京朝阳”网站()的“公示公告”栏,关注报考进度。
笔试工作拟定于5月中上旬进行,具体时间及形式以各招聘单位具体通知为准,应聘人员应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参加笔试。所有应聘者均需参加综合能力测试,综合能力测试内容参照《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共基本能力笔试大纲(试行)》(可登陆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人事考试频道知识园地栏目下载)。报考区疾控中心、垂杨柳医院、区第三医院、区紧急医疗救援中心、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还需参加由区卫生健康委统一组织的专业笔试。具体考试科目、时间、地点及考试注意事项详见准考证。
由区卫生健康委统一组织专业笔试的单位,应聘者综合笔试成绩,按综合能力测试与专业笔试成绩4:6的比例计算,综合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分。通过综合笔试合格线者,按各招聘岗位综合笔试分数从高到低的顺序1:5确定面试范围;合格人数达不到5名的岗位,按实际合格人数组织。其他事业单位应聘者综合能力测试成绩合格分数线分。通过综合能力测试合格分数线者,按各招聘岗位分数从高到低的顺序1:5确定专业笔试和面试范围;合格人数达不到5名的岗位,按实际合格人数组织。
应聘者可登录公招系统()查询笔试成绩、合格线及拟面试人员名单。面试具体时间地点以发布的拟面试人员名单为准,请应聘者随时关注“北京朝阳”网站()的“公示公告”栏。
各招聘单位负责对入围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具体形式、时间以各招聘单位具体通知为准。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如资格审查通过人数不满足入围面试规定比例的,各招聘单位应在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面试人选。在规定时间内,本人提交以下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具体时间、方式由各招聘单位通知。各招聘单位根据相关要求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信息项有改动的报名表均属无效,不得参加本环节。应聘者如未按要求将相应材料完整、准确上传,由应聘者自行承担后果,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不得参加后续公开招聘环节。资格审查所需材料如下:
2.身份证原件、复印件(须在有效期内,且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户口簿首页(户主页)、本人页,集体户口的应聘者户口簿首页(户主页)需加盖单位公章;
4.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外语等级、职称证书、执业资格证、劳动合同等与应聘职位条件要求的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其中学历证书需提供教育部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须在有效期内);
5.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就业推荐表(须校级就业工作部门盖章并注明培养方式)、非定向证明、所学全部课程成绩单(须校级教务主管部门盖章)、英语四(六)级证书等材料和教育部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须在有效期内);
6.岗位要求具有工作经历和年限的,须提供工作单位出具的工作经历和年限的证明;
面试工作拟定于5月中下旬进行,拟进入面试环节的人员按照各招聘单位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间参加面试。面试合格分数线分。其中自行组织专业笔试、面试的机构,专业笔试、面试相关考试内容、形式、时间、地点、评分标准以及考试结果由招聘单位电话通知应聘者。面试环节出现应聘者放弃,面试人数不满足入围面试规定比例的,各招聘单位应在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面试人选。
总成绩计算方法为:(综合能力测试×40%+专业笔试×60%)×40%+面试×60%。根据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拟体检人员。并公布拟体检人员名单。
组织拟体检人员在指定医疗卫生机构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具体时间地点以发布的拟体检人员名单为准,请应聘者随时关注“北京朝阳”网站()的“公示公告”栏,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理。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按照规定提出复查,并到指定的医疗机构重新检查一次。如指定的医疗机构建议体检对象复检的,体检对象须按要求复检。
招聘单位对体检合格的应聘者进行考察,如考察环节出现岗位空缺,各招聘单位可在同岗位的应聘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人员须参加体检,体检合格后进行考察,查阅人事档案。对考察合格人选名单将在“北京朝阳”网站()的“公示公告”栏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处理。公示一经开始,如再出现招聘岗位人选空缺情况,不再递补。公示无异议招聘单位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内或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人员,将不予聘用。
(一)应聘者只能应聘一个岗位。(二)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应聘者须提供完整、真实、有效的个人信息以及证书、证件等相关材料。凡提供虚假信息、伪造相关材料或与报名条件不符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应聘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者即时通报并取消聘用,三年内不得参加朝阳区卫生系统事业单位的相关考试,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从考试报名到招聘工作结束,因应聘者自身原因未能按时参加招聘程序所产生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负责。
(五)社会人员在应聘前应征得所在单位同意,体检合格后,须在3个月内配合完成考察手续,如在3个月内未能办理完毕考察手续,则视为应聘者自动放弃入职。
在公开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如遇突发情况,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考生随时关注“北京朝阳”网站()的“公示公告”栏。
为加快北京怀柔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建设,全方位打造“讲政治、爱学习、懂科技、会创新、善服务”的干部队伍,怀柔区科学技术委员会拟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本次公开招聘涉及怀柔区社会发展科技中心1个岗位,怀柔区科技服务业发展中心1个岗位,怀柔区科学城发展促进中心1个岗位,上述3个岗位共计4人,岗位需求表详见附件1。
2023年应届毕业生,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不含定向、委培),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的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非北京生源需符合北京市引进非京生源毕业生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二)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三)截至2023年1月1日,硕士研究生年龄为27周岁及以下,博士研究生年龄为35周岁及以下;(年龄计算方法:“35周岁及以下”指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27周岁及以下”指199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怀柔区科委将为聘用人员提供优质的事业发展平台和定制化的培养方案,并重点跟踪培养。
考生可于2023年4月17日上午9:00至4月20日下午17:00期间,将以下材料发送至用人单位电子邮箱(,邮件主题请注明“怀柔区科委+报考岗位名称+姓名”。1.填写真实、完整、规范的报名表(附件2)Word电子版及纸质版扫描件(在报名表“诚信承诺”处签字确认)。
3.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还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2023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校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扫描件,就业推荐表上需明确标注毕业生的培养方式(统招、非定向等)、生源地、学历、学制和毕业时间。如未明确标注相关事项,需上传学校由就业主管部门出具并加盖公章的证明函。
区科委将于报名截止后5个工作日内,通过邮箱将审核结果通知考生。考生须随时关注邮箱回复的审核结果。
笔试为《公共基本能力测验》,主要考察其从事相应岗位工作所必需的基本能力。基本能力以综合思维能力、问题解决能力、语言文字能力、学习能力四项能力为考察对象。本次考试无指定培训机构和参考用书。
公共基本能力测验成绩合格线分,按照招聘岗位并依据考生笔试成绩由高分至低分的顺序依次排序,以招聘人数1:5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进入面试阶段的考生将通过邮箱告知,请考生随时关注邮箱并回复是否能参加面试,无正当理由不参加面试者取消面试资格,并从报考该招聘岗位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递补参加面试。
面试公告将在怀柔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面试合格线分。未达到面试规定比例的岗位,只对面试成绩不低于当日当组面试平均分的考生进行综合成绩排名。
综合成绩将在怀柔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综合成绩按照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个人综合成绩进行核定。
区科委会同区人力社保局根据考试结果,按照各岗位拟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并组织体检工作,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参加体检人员应在指定日期到指定医疗机构进行身体检查。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本人可申请复查,并到指定的医疗机构重新检查一次,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区科委负责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合格后,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结果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入职手续。
无正当理由未按规定参加体检、体检不符合要求、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空缺的岗位由用人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从综合考核合格的人员中递补,并单独通知递补人员参加体检、考察。请考生后续关注怀柔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的公告。
(一)资格审核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始终,在任何一个招聘环节发现考生存在提供虚假材料,伪造、编造有关证件和信息的情形,均做取消考生报名资格处理,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二)应届毕业生在办理入职手续前,如不能按时毕业并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则取消聘用资格。
(三)从报名开始到招聘工作结束,考生应保证报名时所留电话畅通,因电话联系不畅造成无法通知考生本人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体检、考察、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1.怀柔区科学技术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需求表2.怀柔区科学技术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表
招聘信息来源:中共北京市委宣传部、市教育考试服务中心、市文物局、市知识产权局、朝阳区卫生健康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