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监委发出首份监察建议 坚决破除“袍哥”文化码头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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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重庆市监委向渝北区委发出“监察建议书”,针对该区政治生态中存在的“袍哥”文化、码头文化,收送红包礼金等现象,提出监察建议。
这份编号为渝监建〔2018〕1号的监察建议,在渝北区引发强烈反响,召开警示教育会、清理红包礼金、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等一揽子举措相应实施。
“拔除‘烂树’的同时,通过监察建议,健全法规制度、扎牢制度的笼子,一手惩一手治,推动纪检监察工作向标本兼治转变,实现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同步推进,同向发力。”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陈雍表示。
这份监察建议,源于该区区委原常委吴德华案的查处。市纪委监委审查调查发现,吴德华严重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丧失政治立场,与党中央离心离德;严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长期收受下属礼金,经常出入私人会所,带坏当地政治生态;违反廉洁纪律,搞权钱、钱色交易等等。
深究其变质的原因,渝北区的政治生态是重要的“大气候”。吴德华在其忏悔录中谈到:渝北区受“袍哥”文化、码头文化影响,红包、酒局、段子是形成码头文化的“三件套”,结“干亲家”、拜“干爹”是形成“袍哥”文化的“两扳手”。“红包,大事小事靠它开道,一回生二回熟,十回把你拉下河;酒局,流行‘能喝半斤喝八两,这种干部要培养’;段子,是酒局的重要部分,在酒桌上插科打诨,谈笑风生,全靠段子提人气结人缘……红包、酒局、段子,组合使用对政治生态的破坏性很大。”
吴德华本人就是不良政治生态的“产物”:因为“酒品”好、酒量大、口才好,他成为一些领导干部桌上的常客,融入了当地“圈子”,为仕途“铺平”了道路。党的十八大后,酒局失去生存空间,该区部分党员干部把酒局转入地下,吴德华又成了私人会所、农家乐的“座上宾”。段子是下酒“佐料”,红包则在潜移默化中突破了个人的廉洁底线,以吴德华的话来说,“一开始,我认为红包是小事,够不上标准,组织上也不会认真管这件事,就有了侥幸心理。对红包心存侥幸,对其他事也会如此,红包就是那让千里大堤垮塌的蚁穴。”后来,吴德华不满足于红包这点小钱,主动出击利用职权索要贿赂,成为腐化堕落的典型。
办理此案的纪检监察干部表示,政治生态是一个地方政治生活现状和政治发展环境的集中反映,是党风、政风和社会风气的综合体现。过去十年,重庆相继发生、王立军案件和孙政才案件,对政治生态和干部队伍伤害极大。渝北区深受其害,吴德华既是受害者,也是污染因子,概莫能外。
惩前毖后,治病救人。为推动惩治同步标本兼治,重庆市监委对此案反映的政治生态问题进行了深入分析,从政治高度、思想认识、社会成因等方面提出了5项建议,包括牢牢把握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这个纲和魂,切实加强党的政治建设;坚决全面干净彻底肃清孙政才恶劣影响和、王立军流毒;坚决破除“袍哥”文化、码头文化,发展积极健康的党内政治文化;坚决遏制“四风”问题,以永远在路上的恒心和韧劲深入抓好作风建设;着力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等。
其中,对于区内存在的“袍哥”文化、码头文化,建议加强党内政治文化建设,提高干部政德建设水平,下大力气整治党员干部讲“荤段子”、结“干亲家”、拜“干爹”等不良习气,自觉抵制商品交换原则对党内生活的侵蚀,用新风正气涤荡歪风邪气,清除“潜规则”;对该区党员干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没有得到有效遏制,特别是收送红包礼金惯性仍然很大的现象,进一步加大查处力度,用高压压住“四风”,形成压倒性态势。
目前,根据监察建议,渝北区已形成整改方案,整肃不良风气。与此同时,在市纪委监委的督促下,渝北区委将以吴德华严重违纪违法案件为反面教材,深入开展“以案说纪、以案说法、以案说德、以案说责”警示教育活动,力争通过查处一人,警示一批,教育一片,挽救干部。
习总书记强调,“要既讲法治又讲德治,重视发挥道德教化作用,把法律和道德的力量、法治和德治的功能紧密结合起来,把自律和他律紧密结合起来,引导全社会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树立良好道德风尚,防止封建腐朽道德文化沉渣泛起”。对重庆来说,“袍哥”文化、码头文化、江湖习气给政治生态带来了负面影响。认清它们对肃清不良文化、营造党内政治生态具有重要意义。
重庆文化是由巴渝文化、码头文化、开埠文化、抗战文化等多种文化系统构成的复合体。重庆文化的主流、本质是符合社会历史发展规律的、积极向上的文化;但辩证地看,重庆文化中,也有消极、腐朽、有害的东西。
码头文化即是重庆文化中的糟粕,它与“袍哥”文化、江湖习气相互影响,并未随产生它们的时代的消失而消失,在文革时期曾经死灰复燃,又在、孙政才执政重庆期间沉渣泛起,造成了败坏政治生态的严重恶果。
“袍哥”文化、码头文化、江湖习气相互联系又相互影响。“袍哥”文化是“袍哥”组织及其成员因其游民化的生活状况和行为方式而形成的“反主流”的意识形态。码头文化中的“码头”并非实指港口区域,而是特指旧中国的帮会及其控制区域。旧时重庆占统治地位的帮会是“袍哥”,所以,一定意义上讲,重庆的码头文化,就是“袍哥”文化。“袍哥”文化、码头文化基本属于同一关系,江湖习气则是它们派生出的行为习惯与作风。
“袍哥”组织的源流及发展。“袍哥”又名汉留(流)、哥老会,与洪门、青帮一起构成旧中国三大帮会。“袍哥”组织最早可溯源至1661年郑成功创立的洪门与清代雍正、乾隆时期的“啯噜”游匪,其发展可分为三大时期。第一时期是清初至辛亥革命,以“反清复明”为宗旨,具有一定的反帝反封建积极作用。第二时期是民国初至解放前夕,国共两党都曾不同程度地利用或运用其力量进行政治、军事活动,“袍哥”在这一时期有功有过,但过大于功。第三时期是1949年以后,“袍哥”组织被取缔,但“袍哥”文化仍在社会中潜存并有较为深广的影响。
从形成原因分析,一是有深厚的历史和社会土壤。“袍哥”文化是游民生活的产物。游民是“人类中生活最不安定者”。明清以后结成帮会组织的游民,对社会深具影响力。民国时期重庆是“袍哥”第一重镇,“袍哥”及其文化强力渗透于社会各界、各阶层。二是有久远的传统承袭。“袍哥”文化传承的是背离正统、主流文化的“小传统”,其核心理念是无原则的义气至上。在压迫深重、动荡不安的旧中国,这种“小传统”有其反抗压迫和自我保护的一定的合理性,也因此而在历史上长期延续。三是有大众化的传播形式。“袍哥”文化凭借多种大众文化形式尤其是传播力、传播面最大的通俗文艺形式进行传播,弥散性地影响全社会和各阶层。
从表现特征看,一是强烈的反社会性。为了团伙利益,可以破坏一切社会规范,“唯恐天下不乱”以便于乱中求胜是其突出特征。二是谋私的团伙性。拉帮结派,义气至上,表面上似乎是“利他”,究其实,团伙内的相互维护最终仍是为了确保一己私利。三是黑暗的宗法性。崇尚无法无天的自由,却又自订苛酷的团伙规则;标榜“哥不大,弟不小”的平等,实则推行效忠“龙头老大”的家长制。它将流氓精神与帝王意识这两种最黑暗的因素揉成了一体。四是野蛮的破坏性。在政治与社会斗争中,它最具主动的攻击性和破坏性,而且极其残暴和野蛮。
“袍哥”文化、码头文化和江湖习气毋庸置疑地是一种破坏党风、危害社会的逆流,必须予以坚决清除。
一是坚持法治和德治并举。总书记在讲话中明确提出“要重视发挥道德教化作用,把法律和道德的力量,法治和德治的功能紧密结合起来,把自律和他律结合起来”的要求,为清除这种不良文化的影响指明了方向和方法。
二是移风易俗,激浊扬清。“袍哥”文化造成的最大恶果是不良的社会风习。社会风习是社会面貌、民族性格的最大形塑机制,而社会歪风的盛行也必对政党、政权产生腐蚀作用。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健康向上的社会生活,必须清除重庆民风民俗中遗存的这种不良文化因子,倡导和树立契合新时代的新风尚。
三是切断不良文化的传播路径。应当运用文艺体制反不良文化传播:一是管理部门的宣传引导,二是业界权威的扶正纠偏,三是大众媒体的导向把关。由此而切断不良文化的传播路径,并使通俗文艺这一传播利器成为弘扬重庆优秀传统文化的载体。
四是从语言层面摒除“袍哥”文化、码头文化、江湖习气。重庆的“言子”极富表现力而又诙谐亲切,但也遗存了不少“袍哥”黑话,对政治生态和社会风气有着深层次的不良影响,必须坚决摒弃这类话语表达。
“袍哥”文化、码头文化、江湖习气是落后、腐朽的文化,与法治精神水火不容、与德治要求势若冰炭,必须予以高度警惕和坚决清除。要大力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着力建设具有强大凝聚力和引领力的社会主义意识形态,推动形成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