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煤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大家好我是特产笔记的小编,很高兴带大家了解各地的特产、旅游景点、人文和风土人情,各地数不胜数的美食以及不同的饮食文化也给我们带来很多有意思的体验,祖国大好河山值得我们去了解和感受,下面是今天带来的文章:
1.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1.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4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2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81,038,272.23元,截止报告期期末,公司未分配利润-239,633,220.45元;2022年,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6,025,329.73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276,676,948.04元。根据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公司2022年度拟不进行现金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此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公司未来三年(2022年-2024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相关规定。
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业务主要涵盖两大板块,煤焦化板块和重型机械板块,下面分别对业务情况作介绍:
主要业务:公司目前主要从事煤焦化业务,涉及焦炭及相关化工产品的生产和销售,主导产品为冶金焦炭,副产品有煤气、粗苯、焦油、甲醇、硫铵、硫磺等。其中,以煤炭为原材料生产的冶金焦炭,主要用于高炉炼铁,是钢铁行业仅次于铁矿石的重要原料。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营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
主要业务:公司全资子公司昆钢重装集团主要从事起重运输机械、矿冶装备制造、维检服务和耐磨材料等业务。起重运输机械业务主要进行起重机、胶带机等运输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和维护。矿冶装备业务主要进行冶金装备、矿山装备、隧道掘进装备、风电和水利装备、环保设备和轧辊等的制造。维检服务业务主要从事设备、生产线的维护检修业务。耐磨材料业务主要从事耐磨、耐腐、耐热材料的研发、生产、销售。
2022年,国内焦化行业在产能过剩、下游需求不足,原料端成本高位的情形下,国内冶金焦市场价格呈先扬后抑态势。面对市场下行的情况,公司董事会领导全体干部职工不畏艰难、迎难而上、勇毅笃行,克服生产经营和工程建设存在的诸多困难,在保障生产稳定顺行的同时,全力组织200万吨焦化项目,并着力兼顾好各项重点工作。2022年主要工作报告如下:
一是以“起步即冲刺、开局即决战”的信念,锁定投产节点,积厚成势,众志成城,全速推进公司200万吨焦化项目建设。竭尽全力陆续取得项目相关批文,为200万吨焦化项目合规建设保驾护航。2022年10月25日2#焦炉投产加煤,10月27日推出第一炉红焦,建成了中国单孔装煤量最大的焦炉,12月17日1#焦炉成功出焦;二是周密部署做好安宁分公司停产各项工作。12月10日安宁分公司100万吨/年6米焦炉及配套设施顺利永久性停产,分别历时20年、28年累计产焦2450万吨的3#、4#焦炉实现了安全、环保、经济组织停产的要求,为后续盘活、拆除奠定了基础,响应了安宁市“退厂入园”的工业发展战略。
一是严苛管理、夯实根基,实现公司健康发展。公司融合推进精益管理与双基管理,完善基础管理。加强设备管理,提高设备运行质量。全力贯彻落实安全环保工作,2022年公司全年安全形势平稳,实现轻伤及以上事故为零、一般及以上职业危害事故、火灾事故为零、职业健康体检率100%、年度职业危害因素检测合格率100%、环境污染事故为零;二是精准对标、专项改善,巩固提升降本增效。按需采购原料煤,均衡煤种结构,降低配煤成本。建立“3+1”对标结构、“四维五极”指标体系,以降全焦成本和单耗为重点进行矩阵式管理;三是技术赋能、释放潜力,提升公司产品质量。按极致高效的要求,形成产量、能耗、技术经济指标“日日读”工作机制,两个焦化基地焦炭相关指标稳居高位。2022年,公司共获得专利授权27项,有效专利达305项。
一是继续实施法人压减,如期完成云南昆钢重装集团红河有限公司、云南麒安晟贸易有限责任公司的吸收合并、注销登记工作;二是根据公司经营发展,在产能指标已满足公司生产需求的情况下,为盘活资产、确保资产保值增值,按计划完成剩余焦化产能指标转让工作;三是为保证公司资金需求,加大融资力度,有效保证了公司资金流的安全。同时,公司有效发挥上市公司平台作用,全力以赴推进公司再融资工作;四是立足全局,优化“三定”工作,持续提高劳动人事效率。
一是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认真履行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将党建工作融入到公司生产经营等各环节,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落实到公司工作各方面;二是层层压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对重点工作任务目标进行明确和细化,党委牵头、党支部落实、纪委监督,抓好各项工作的督促落实;三是以人为本、关爱职工,不断提升工作效能。为职工办理帮困解困、省职工医疗互助、公司职工互助等。组织职工参加职工技能竞赛,提升职工工作素质与信心。
2022年度,公司生产焦炭205.33万吨,煤化工产品11.52万吨,外销煤气3.19亿立方米,耐磨产品2.40万吨,实现营业收入75.41亿元。
焦化业务属于传统煤化工行业,发展较为成熟,主要产品是焦炭,副产品为直接提取、间接合成的相关化工产品,炼钢占到焦炭下游消费总量的85 %左右,行业盈利水平主要取决于下游钢厂的行业景气度、上游原料煤价格及自身供需平衡情况。焦化行业受产业政策、环保政策等影响较大,预计未来我国焦化产品市场的供需状况仍将在波动调整中运行,公司所处的云南地区煤炭产业政策变化快,导致省内煤炭供给紧张,这也使得公司的盈利情况弱于具备煤炭资源优势的晋陕冀蒙煤炭主产区的焦化企业。报告期内,焦化行业情况分析如下:
2022年,在宏观经济尤其是房地产行业下行的情况下,钢材价格持续走低,钢企长期处于亏损状态,在一定程度上压制了焦炭价格。上半年受钢厂复产以及下游钢材利润上涨影响,焦炭需求增加,价格拉涨;下半年焦炭在紧平衡状态下,因成材需求下降、钢厂持续亏损,焦炭市场价格震荡下行。即使在上半年焦炭价格上涨的阶段,也没能带动焦企利润的明显增加,主要原因是2022年原料炼焦煤供应较为紧张,炼焦煤价格较为坚挺,配煤成本居高不下。所以,2022年全年焦化行业处于低利润,甚至多数处于亏损状态,仅在一季度末二季度初焦炭吨焦盈利情况相对较好,因为这个时间段焦企焦炭平均售价以及炼焦煤成本为全年最高,但煤炭涨幅略滞后于焦炭;其他时期因焦炭价格涨跌幅与焦煤成本涨跌幅不匹配,多数情况下焦煤的上涨都先于和高于焦炭,降价则滞后于焦炭,且幅度有时也低于焦炭,因此多数时间焦企处于亏损状态,低利润的现实长期存在,微利下的焦企增产积极性有限。
结合我国碳达峰、碳中和的发展目标,全面提高适应新发展形势、构建新发展格局的能力,《焦化行业碳达峰碳中和行动方案》(暂行)提出了焦化行业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即第一步于2025年实现碳达峰,第二步于2035年力争具备减碳30%能力,第三步于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国务院关于印发“十四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的通知《“十四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国发〔2021〕33号,推进钢铁、水泥、焦化行业及燃煤锅炉超低排放改造。
2022年,煤化工产品全年宽幅震荡。在全球地缘政治格局加速分化、国际金融市场大幅震荡、国际原油和天然气价格大起大落影响下,我国经济面临需求收缩、供给冲击、预期转弱三重压力,煤化工企业生产经营面临诸多困难。不过,我国始终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总基调,着力扩大内需,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煤化工行业供应充足,市场行情总体稳定,行业利润结构逐步改善。2022年,国内煤焦油市场一飞冲天,再次刷新2021年历史新高,上半年相对稳定,下半年持续飚高。因物流受限,货源流通受阻,所以需求相对旺盛的山西地区煤焦油供应紧缺,价格不断突破新高。2022年粗苯市场仍然震荡起伏,整体呈现先扬后抑之势。上半年受俄乌战争引发原油价格大幅冲高,与原油走势密切相关的粗苯市场借势一路攀升;下半年随着国际原油价格整体呈现震荡下行走势,粗苯市场亦未能延续上半年飙升姿态。
重型机械行业是指生产销售重型机械产品和设备的行业。重型机械行业生产所需的主要原材料包括钢材、废钢、生铁、及各类合金等,以及电、煤气等能源。由于产品价格调整与原材料或能源价格波动在时间上存在一定的滞后性,而且在变动幅度上也存在一定差异,因此,原材料或能源价格的波动将会对行业经营业绩的稳定性产生一定影响。从下游行业分布看,重型机械行业主要为化工、冶金、炼化等基础工业领域提供生产设备,这些行业往往受宏观经济、政策环境影响较大,下游行业的景气度直接影响到企业的主营业务发展。2022年受宏观经济下行影响,冶金装备制造行业持续低迷,装备制造板块业务量缩减,起重机等冶金机械设备业务大幅减少,加之钢材(16Mn、Q245g、Q345R等用于制造冶金备件的低合金钢板,铬镍不锈钢钢板等)、铜、镍有色金属等原材料价格剧增,特别是受芯片货源短缺,制造起重机需求的变频器价格剧增,导致公司装备制造板块业务毛利大幅下滑,亏损较大。
重型装备制造业是云南工业的优势产业,拥有一批高技术含量的特色优势产品,主要针对国内及云南省市场,以冶金成套设备、矿山成套设备、物料搬运机械(起重运输机械)等为主要生产对象进行生产,但目前存在整体发展不均衡、工业增加值增速缓慢、集群化程度低、产业链不完整、企业创新能力不强、市场竞争力弱等问题。正逐步从生产型制造行业,向服务型制造行业转变,走出“制造+服务”的企业转型改革新模式。
中国炼焦行业协会发布了《焦化行业碳达峰碳中和行动方案》,提出焦化行业双碳目标的路径将分三步走:第一步在2025年实现碳达峰,第二步在2035年力争减碳30%,第三步在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
推进焦化行业双碳目标的实现可促进行业落后产能淘汰与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双碳目标下,焦化行业未来产业规划将侧重提高焦化行业环保门槛,提高焦化行业的环保技术、工艺、装备水平,实现焦化行业高效、清洁、低碳、循环的绿色发展需要,同时面对焦化产能过剩的压力,焦化行业或持续保持减量生产进而减少碳排放。
目前全国4.3米焦炉在产产能约1.12亿吨,占全国焦化产能20%左右,根据十四五规划要求,落后产能将逐步置换淘汰。重点省份山西、内蒙等区域也相继出台相关文件,2023年焦化企业落后产能将继续淘汰。
《焦化行业规范条件》《关于加快焦化行业结构调整的指导看法通知》《产业结构调整指导名目(2022年本)》《国家钢铁产业进展政策》《轮胎产业政策》等政策文件为传统焦化企业的发展指明方向,节能减排、资源综合利用、进展循环经济等成为行业将来进展的重点,对于延长产业链、副产品精深加工,焦炉煤气高附加值利用等资源综合利用的焦化企业,国家政策的鼓舞和支持是其快速发展的契机。
我国焦化产能已经形成了集“设计研发、装备制造、建设施工、生产运营、检化验”等为一体的较为完备的工业体系,做到了对煤炭资源开发利用最广泛、对炼焦煤价值潜力挖掘最充分。先进工艺流程和现代装备水平不断提升,为建设我国现代化焦化产业供应了坚实的技术装备保障。
多年来我国焦炭产量始终占世界总产量的60%以上,焦炭年出口量最多超过1000万吨,炼焦技术装备出口到10余个国家,是具有较强竞争力的煤化工产业。一大批讨论中心、试验室(基础)、高新技术企业和示范企业,为我国焦化产业构建了基础理论研究能力强、产业链完整、标准体系健全、技术力量雄厚的科研开发体系。
“十三五”期间,焦化行业在焦炉烟气脱硫脱硝技术、特大型焦炉工艺装备技术、煤岩分析检测检验技术、焦炉分段加热技术、焦炉自动加热控制与优化管理技术、干熄焦长寿技术、焦化污水深度处理技术等方面取得了一些新突破,并广泛应用,为焦化企业节能减排、安全环保达标、高效稳定运行提供了强有力的技术和装备支撑,科技成果的转化效率和贡献率不断提升。
2.4.1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3.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2022年,公司共生产焦炭205.33万吨,完成年度目标计划。公司2022年实现营业收入75.41亿元,同比上年的61.01亿元,增加14.40亿元;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81亿元。原因分析如下:
2022年受宏观经济下行影响,冶金装备制造行业持续低迷,装备制造板块业务量缩减,起重机等冶金机械设备业务大幅减少,加之钢材(16Mn、Q245g、Q345R等用于制造冶金备件的低合金钢板,铬镍不锈钢钢板等)、铜、镍有色金属等原材料价格剧增,特别是受芯片货源短缺,制造起重机需求的变频器价格剧增,导致公司装备制造板块业务毛利大幅下滑,亏损较大。在国内外能源紧张背景下,国内炼焦煤市场资源供给整体偏紧,同时受下游钢企需求不足,上游原料煤价格总体上涨的影响,公司焦炭生产成本较高,焦化业务毛利减少。
为发挥公司在煤化工行业的技术优势,进一步巩固公司在行业的市场竞争力,加快推进公司产业结构升级,提高公司的持续发展能力和综合竞争能力,实现公司产业集聚、企业集约、区域互补、资源综合利用、工业化和城市化协同发展等多重效应,公司计划投资356,198.02万元,建设年产200万吨/年焦化环保搬迁转型升级项目,该事项已经公司于2020年11月12日、2020年12月1日分别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暨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2020年第七次会议、第八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2020年第二次会议、2020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告:2020-057)。
报告期内,该项目2号、1号焦炉先后投入生产,根据安宁市人民政府环保搬迁转型升级政策要求和200万吨焦化项目完成进度,公司于2022年12月对安宁分公司3号焦炉、4号焦炉及配套生产设施、环保设施逐步实施停产(具体内容详见公告“2020-057、100、108” )。目前,该200万吨焦化项目处于试生产运行阶段。
2021年2月1日,云南省人民政府与中国宝武签署合作协议,根据合作协议,双方将以云南方持有昆钢控股10%的股权,中国宝武持有昆钢控股90%的股权为目标开展深化合作。本次合作可能导致未来条件具备后公司的实际控制人由云南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云南省国资委”)变更为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为保障本次合作的顺利进行,保证昆钢控股平稳过渡,2021年2月1日,云南省国资委、中国宝武和昆钢控股签署委托管理协议,根据协议,自委托管理协议生效之日起,云南省国资委委托中国宝武代为管理昆钢控股,委托管理期至昆钢控股工商登记变更为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告:2021-004、005)。
截止目前,云南省人民政府与中国宝武尚未签订股权划转协议,公司控股股东为昆钢控股,实际控制人为云南省国资委。
目前,公司共有三个煤矿。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曲靖市煤炭工业局相关批复文件的要求,公司所属金山煤矿已于2017年关闭退出;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整治煤炭行业加强煤矿安全生产的通知》(云政发[2020]9号)、《云南省煤矿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推进全省煤炭行业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云煤整治办〔2020〕11号)等相关文件要求,公司所属五一煤矿、大舍煤矿、瓦鲁煤矿须按照“先整合重组,后改造升级”的原则进行整治,公司分别于2020年8月、2020年9月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同意三个煤矿以五一煤矿为主体进行吸收合并,具体内容详见公告“2020-044、045、047”;于2021年2月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同意公司实施新项目“五一煤矿资源整合技改项目”。
2022年9月1日,云南省自然资源厅与五一煤矿签署《云南省采矿权出让合同》(合同编号:云南省2022出采35号),约定云南省自然资源厅按照规定出让采矿权(扩大矿区范围),该采矿权名称为:五一煤矿,开采矿种为煤矿,根据矿产资源储量管理处《采矿权出让收益市场基准价计算结果表》(YNJ2021-026号),五一煤矿本次参与计算采矿权出让收益的资源储量为4118.21万吨。出让期限为10年,自采矿许可证有效期起始时间起算。
2022年10月,云南省自然资源厅组织相关煤矿企业召开了《整合重组煤矿采矿权出让登记专题会》并要求五一煤矿签订了《关于云南省自然资源厅智能审批系统待办煤矿采矿权告知承诺书》,明确同意继续按协议方式出让夹缝资源,但不再享受“容缺办理”的政策,给予煤矿两年的时间补齐“经评审备案的储量核实报告、开发利用方案评审意见、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及评审意见备案表、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及批复”四大要件后再予办理五一煤矿扩大矿区范围采矿许可证。
报告期内,鉴于五一煤矿扩大矿区范围采矿许可证的登记手续未能办理完成,加之“五一煤矿资源整合技改项目”实施周期较长,公司综合考虑云南省煤矿产业政策及未来发展战略布局,结合五一煤矿的经营现状及其募投项目实际建设情况,为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优化资源配置,降低公司财务成本,本着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临时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四十次临时会议、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终止“五一煤矿资源整合技改项目”并将项目剩余募集资金及利息净额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截至目前,五一煤矿扩大矿区范围《储量核实报告》(初稿)已由第三方专业机构编制完成,并报送至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开展评审备案相关工作,现处于预审阶段,公司正在积极办理五一煤矿扩大矿区范围采矿许可证。
报告期内,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临时会议、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告:2022-028、043)。
鉴于2023年2月17日全面注册制的实施,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名称变更为“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同时,项目由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审核变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注册,公司于2023年2月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告:2023-008)。
2023年3月1日,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受理云南煤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沪市主板上市公司发行证券申请的通知》(上证上审(再融资)〔2023〕19号),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已被上交所受理,目前,正处于上交所审核阶段,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尚需通过上交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做出同意注册的决定后方可实施,最终能否通过上交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决定及其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该事项的进展情况。
3.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 元。
(三)2023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云南煤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3年4月15日前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通知,于2023年4月25日下午在云南省安宁市工业园区云南煤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315会议室召开。公司应有董事9人,实际到会参加表决的董事8人,董事邹荣先生委托董事张海涛先生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年审注册会计师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李树雄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如下议案:
一、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报告》的预案。
二、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三、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生产经营计划》的议案。
会议同意公司制订的《公司2023年度生产经营计划》,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告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中的相关内容。
四、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及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预案。
该预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告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云南煤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六、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2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81,038,272.23元,截止报告期期末,公司未分配利润-239,633,220.45 元;2022年,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6,025,329.73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276,676,948.04元。根据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公司2022年度拟不进行现金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此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公司未来三年(2022年-2024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相关规定。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告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云南煤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该预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预案。
《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告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告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中的公司2022年年度财务报告部分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该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以4票赞成,5票回避表决,0票反对,0票弃权,其中关联董事李树雄先生、张国庆先生、张海涛先生、邹荣先生、施晓晖先生回避表决,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预案。
会议同意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告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云南煤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5)。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告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云南煤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云南煤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该预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会议同意公司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3,721.04万元。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是基于谨慎性原则而做出的,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2022年度的资产和财务状况,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告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云南煤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7)。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告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云南煤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十、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相关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的预案。
会议同意公司2023年度向相关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55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同意授权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决策公司在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内的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生的融资业务,并授权公司董事长及财务总监为公司的授权代理人,在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内按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共同以公司名义办理和签署相关融资业务文件。授权期限自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十一、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2年度履职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告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云南煤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2年度履职报告》。
十二、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告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云南煤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云南煤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也于同日公告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告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云南煤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十三、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告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云南煤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3-026)。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云南煤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和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关于云南煤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也于同日公告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十四、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的预案。
会议同意公司继续聘请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审计服务费为9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告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云南煤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8)。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告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云南煤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云南煤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该预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会议同意公司董事会召开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待会议时间确定后,公司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及时披露股东大会通知。
十六、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会议同意公司会计估计变更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告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云南煤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0)。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云南煤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会计估计变更事项专项说明的专项审核报告》也于同日公告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告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云南煤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十七、以4票赞成,5票回避表决,0票反对,0票弃权,其中关联董事李树雄先生、张国庆先生、张海涛先生、邹荣先生、施晓晖先生回避表决,审议通过关于《对云南昆钢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议案。
云南昆钢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昆钢财务公司)风险管理体系制度健全,在资金管理方面,较好地控制资金流转风险;在信贷业务方面,建立了相应的信贷业务风险控制程序,有较为丰富的风险管理经验,整体风险控制在较低的水平。本公司未发现昆钢财务公司的财务报表相关资金、信贷、投资、审计、信息管理等风险控制体系存在重大缺陷,经评估,昆钢财务公司经营正常,内控健全,资本充足率较高,公司与其开展存贷款等金融服务业务的风险可控。会议同意公司对昆钢财务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事项。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云南煤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在云南昆钢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存贷款业务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也于同日公告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告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云南煤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十八、以4票赞成,5票回避表决,0票反对,0票弃权,其中关联董事李树雄先生、张国庆先生、张海涛先生、邹荣先生、施晓晖先生回避表决,审议通过关于《与云南昆钢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开展金融业务的风险处置预案》的议案。
公司制定的《与云南昆钢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开展金融业务的风险处置预案》有利于保障公司及所属分子公司的资金安全,能够有效防范、及时控制和化解与昆钢财务公司开展金融业务的风险,保障资金安全,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会议同意本次与昆钢财务公司开展金融业务的风险处置预案事项。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云南煤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在云南昆钢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存贷款业务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也于同日公告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告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云南煤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十九、以4票赞成,5票回避表决,0票反对,0票弃权,其中关联董事李树雄先生、张国庆先生、张海涛先生、邹荣先生、施晓晖先生回避表决,审议通过关于《资产租赁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会议同意本次资产租赁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告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云南煤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资产租赁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1)。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告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云南煤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十、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告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云南煤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行业信息披露第十三号一化工》有关规定和披露要求,云南煤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主要经营数据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