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文化主管部门:政策支持“低票价”文化惠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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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文化主管部门在深入贯彻落实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进一步深化认识,研究解决好文化“为谁服务”、“怎么服务”的问题,在如何制定相关措施,真正使文化成果惠及人民群众上下功夫,不断进行探索实践,在“如何创作更多精品力作及如何采取低票价措施让老百姓走进剧场”的关键环节上,出实招,想办法,制定和完善相关政策,为“低票价”文化惠民提供有力政策支持。
实施“低票价”惠民的举措,是我市文化主管部门和专业艺术院团长期坚持的一个原则,就是在演出过程中,通过实行低票价运营,让更多的百姓能走进剧场欣赏艺术,丰富精神文化生活。为此,市文化主管部门从重视艺术生产创作环节开始入手,在生产、演出等环节中及时制定和调整有关政策,通过降低成本、给予补贴等多种形式让利于民。
市文化主管部门在组织舞台艺术生产创作过程中,以“排得起、演得起、看得起”为原则,要求市文广局属专业艺术院团在艺术生产规划过程中必须全面贯彻“二为”方向、“双百”方针和“三贴近”原则,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围绕老百姓喜爱的“接地气”的舞台艺术作品进行生产。同时,在艺术生产经费上给予大力支持,及时足额拨付;反对“大制作”,尤其是反对为一味追求舞台效果而进行高成本的舞台道具制作,力求降低创作生产成本,从而为“低票价”惠民创造先决条件。
2005年,文化主管部门与市财政部门联合出台了《天津市表演艺术团体超场次演出补贴管理办法》,并于2012年重新进行了修订。这项政策的出台,在很大程度上调动了局属专业艺术院团的积极性,“多演出、演好戏”的演出热情空前高涨,专业艺术院团通过多演出,可以享受到一定数额的补贴,既补充了院团,也为实现“低票价”惠民提供了强大的保障。
与此同时,另一项鼓励专业院团惠民演出的政策《天津市文化局所属艺术表演团体下乡、进校园、进社区演出专项奖励资金使用办法》自2006年至今一直执行。在这项政策的推动下,各专业艺术院团根据本团实际情况及本类艺术品种的受众特点,分门别类、各有侧重地深入农村、校园、社区、基层进行公益演出,并形成常态化。今年上半年,我市专业艺术院团进农村、进校园、进社区、进基层演出共计295场,观众累计约17万人次。(记者高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