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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新时期上海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一些思考

2023-04-21 05:02分类: 上海文化 阅读:

  大家好我是特产笔记的小编,很高兴带大家了解各地的特产、旅游景点、人文和风土人情,各地数不胜数的美食以及不同的饮食文化也给我们带来很多有意思的体验,祖国大好河山值得我们去了解和感受,下面是今天带来的文章:

  “人”。传承人作为非遗的传承主体,其重要作用和价值已经被广泛认知;传承人之外的普通民众对非遗传承与保护所发挥的作用,也得到了一定的认知。 “民众”虽然是一个比较抽象的词汇,但不同年龄段和身份的民众在非遗传承与保护中发挥的作用并不完全一样,重要程度也有较大差别。缺乏对这一问题的清晰认知,就会导致非遗保护工作中出现效率底下,成果不显著等问题。

  从2003年算起,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以下简称“非遗”)的传承与保护已经走过了15个年头。在15年中,这场运动自上而下、逐级铺开,取得了不少成就。经过十多年的发展,中国非遗保护工作已经完成了早期阶段的主要任务:对非遗资源进行了较为全面的普查与挖掘,在此基础上构建了国家、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区(县)四级保护体系,在民众中进行了非遗启蒙,并顺利进入了新时期。作为中国非遗保护运动的一部分,上海非遗传承与保护也在完成早期阶段的任务以后进入了一个新的历史发展时期。

  新时期的上海非遗传承与保护有一个不容忽视的大背景,那就是:国际文化大都市的建设。

  上海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运动始于本世纪初,处于上海建设文化大都市的概念逐渐清晰的过程中。而上海非遗保护运动向新时期的转变,则处于向国际文化大都市迈进的过程中。2010年的上海世博会是上海文化大都市建设过程中的一个重要契机和里程碑,它使上海迈开了走向国际文化大都市的步伐。上海世博会以“城市,让生活更美好”为主题,集中展示了文化与科技的和谐,给世界各城市提供了一个交流城市建设经验的平台,也使上海自身文化建设的目标更明晰。很快,上海提出了“建设社会主义国际文化大都市”的目标。2011年11月通过的《中共上海市委关于贯彻 〈中共中央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实施意见》指出:“到2020年,市民综合素质和城市文明程度显著提升,城市文化软实力和国际影响力显著增强,建成文化要素集聚、文化生态良好、文化事业繁荣、文化产业发达、文化创新活跃、文化英才荟萃、文化交流频繁、文化生活多彩的国际文化大都市。”这标志着上海要向国际文化要素的集聚和辐射中心迈进,城市文化发展目标瞄准了世界城市体系中的最高层。

  2011年以后,上海加快了社会主义国际大都市的建设步伐,并在此基础上,形成了更具创新性,更重视文化在城市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并表现出可持续发展理念的建设“人文之城”的目标。2017年底,《上海市城市总体规划(2017-2035)》获得国务院批复。根据规划,到2035年,上海将建设成为“创新之城、人文之城、生态之城”。如果说2011年国际文化大都市建设目标的提出,仅仅是从高度上为城市文化建设提供了一个目标,那么“人文之城”的提出,则从内容和质量上保证了这个目标的实现。“人文之城”的魅力在于城市文脉的延续和与时俱进的更新。富有地域特色的城市文脉,是上海区别于其他城市的最为显著的标识之一。从某种程度上看,这种标识比经济标识更具辨识度。因为经济的标识更多在于发达与落后的区别,而城市文化则千变万化,其特点千差万别。从原始社会到当代,上海文化经历了不同历史时期的积淀,形成了具有鲜明地域特点的文化特色,其斑斓的形态与深厚的内涵共同铸造了国际大都市的魅力与风采,并直接推动了上海城市的发展。属于上海文化重要组成部分的上海非遗正是城市文化的表征之一。它不仅以各种非遗产品带给市民和游客“获得感”,也有效提升了上海文化的对外影响力。

  从“国际文化大都市”建设目标的提出到“人文之城”建设的提出,文化作为构成城市竞争力关键因素的作用越来越明显。可以说,上海已经到了不得不提升文化软实力的关键时期。这一大背景可以成为新时期上海非遗保护运动的东风,也为新时期上海非遗保护树立了一个远大的目标:与国际文化大都市和人文之城建设相适应的非遗传承与保护。

  这是一个与非遗保护的早期阶段完全不同的新时期,面对着全然不同的情况,因此产生了一些新变化,其中有两个变化相当明显。

  第一,由于非遗启蒙任务的基本完成,民众对非遗从完全陌生变得比较熟悉。非遗启蒙是非遗保护早期阶段的重要任务。为了普及非物质文化遗产概念及相关知识,上海各界做了诸多努力。比如《文汇报》在非遗保护运动起步不久的2005年7月31日就刊登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什么?为什么保护?谁来保护?》的文章,使上海民众对非物质文化遗产开始有了初步的认识。同年底,上海市启动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试点普查工作,并一直持续到2008年。普查工作其实也是普及工作,在调研的过程中,使更多的民众近距离了解非遗。此后,又有“非遗进学校”“非遗进社区”等以宣传、普及为宗旨的各种活动,非遗概念、非遗名录等知识得到了迅速的普及与传播。非遗启蒙的结果是显而易见的,比如很多原来对非遗一窍不通的文化工作者在非遗资源普查、项目申报和保护的过程中成为半个专家,甚至是某项非遗的专家;又如一些社区民众在参与社区非遗活动的过程中,不自觉地成为剪纸、面塑等群众基础比较好,材料要求比较简单的非遗项目的爱好者和保护者;还如在中小学开展的各种非遗项目的教育活动,让非遗知识成为教育的内容,让学生成为非遗教育的对象,不仅为未来非遗项目与资源的保护储备了力量,也逐渐培育了未来非遗保护的社会基础和社会氛围。

  第二,非遗工作的重点从申报转向了保护、开发、利用和管理。不少学者曾提出在前期非遗工作中“重申报,轻保护”倾向比较明显的问题,上海也存在这样的问题,具体表现为:前期非遗保护工作中过度追求“短、平、快”的效果,而具有长远效应的抢救性保存、传承、开发支持等工作得不到应有重视;从事非遗保护工作的市、区两级非遗中心人员储备不足,素质良莠不齐,专业人才缺乏,不利于非遗的管理;非遗保护中心大多与文化馆合署办公,机构设置上属于“一套班子、两块牌子”,不免导致非遗保护的“群众文化化”。“重申报,轻保护”的问题在进入新时期之后客观上得到了纠正。非遗资源毕竟是有限的,无法被持续挖掘和申报。从2007年6月第一批上海市非遗名录公布至2015年7月,每隔一年都有一批市级非遗名录被公布。但自2015年7月至今的近三年中,尚未有新的市级非遗名录被公布。而即使在2015年之前,市级非遗名录也大体表现出正名录占比逐渐减少,而补充名录占比逐渐增多的趋势。这说明非遗项目申报与公布的高潮已经过去。经过十多年的发展,上海各区县重要非遗资源大都已进入市区两级名录体系,而那些尚未进入各级名录体系的非遗资源的数量已经比较少,重要程度也比较低。如此,很难如同前期那样保持高频率的申报和评选了。

  新时期上海非遗保护需要解决前一阶段出现并且累积下来的很多问题,最重要的恐怕就是要“还遗于民”。

  2011年我国颁布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第二条规定:“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指各族人民世代相传并被视为其文化遗产组成部分的各种传统文化表现形式,以及与传统文化表现形式相关的实物与场所。”从这个权威定义来看,非遗属于全体民众,在民众中世代相传,离开了民众,它就失去了合法性。也就是说,非遗的传承主体与保护主体都应该是民众,民众是非遗保护最重要的依靠力量。

  但实际情况却不同,中国的非遗保护运动从一开始就是由政府主导的。2003年,文化部与财政部联合国家民委、中国文联启动的“中国民族民间文化保护工程”可以看作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事业开启的标志。2004年,经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中国正式加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国际公约》。2005年,国务院办公厅就发布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并组织在全国开展非遗普查工作。当年6月,我国就开始进行了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申报与评审工作,并于次年5月公布了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这一切不过发生在短短的3年间。此后的非遗保护运动便如火如荼地开展起来。政府主导、推动、执行的非遗保护,实际上将非遗保护的主体落实为中央政府与各级政府及其文化部门,并从一开始就忽略了非遗的性质以及非遗保护的真正主体和依靠力量。

  政府担当保护主体的行为在短期内确实起到了重要作用,掀起了非遗保护的热潮,使非遗观念迅速得到普及。但这种行为也埋下了重大隐患,在非遗传承人与普通民众中都造成了非遗保护是政府的责任的误解。这种误解实际上为非遗保护工作制造了很多障碍:一方面,非遗传承人的主观能动性不足,自我抢救和发展的意愿不强,等、靠、要的行为明显;另一方面,虽然经过了前一阶段的启蒙,但非遗保护观念远没有深入人心,大多数人还将非遗视为可有可无之物。“事不关己,高高挂起”是大多数民众对非遗的态度。普通民众中非遗保护的“自觉氛围”还仅仅是空谈。政府本身也因为前期管得过多,导致相关工作机构和人员出现了疲惫不堪,效率低下等问题。

  因此,必须改变非遗保护前期政府大包大揽的行为,将政府从主导、推动、执行等全能角色中解放出来,鼓励各类企业、非政府机构、民间社团等分担这些任务,推动非遗保护观念深入人心,形成全民保护的社会氛围。当然,实现这个目标需要做出很多努力。但最重要的恐怕是政府自己首先要意识到民众是非遗保护最重要的依靠力量,然后培育多元的保护主体,并主动放权,“还遗于民”。

  在非遗的传承与保护中,最核心的要素是“人”。传承人作为非遗的传承主体,其重要作用和价值已经被广泛认知,比如近几年各地开展的非遗传承人培训活动就是对非遗传承主体的重视。传承人之外的普通民众对非遗传承与保护所发挥的作用,也得到了一定的认知,因此有了各种“非遗进社区”“非遗进学校”等活动。 “民众”虽然是一个比较抽象的词汇,但不同年龄段和身份的民众在非遗传承与保护中发挥的作用并不完全一样,重要程度也有较大差别。缺乏对这一问题的清晰认知,就会导致非遗保护工作中出现效率底下,成果不显著等问题。

  我们从“非遗进社区”说起。包括上海在内的中国很多省市的政府文化部门都比较热衷于举办“非遗进社区”活动。而各种“非遗进社区”活动在表面上也表现得丰富多彩,热热闹闹。但参与其中的绝大多数是已经退休的中老年群体。从丰富中老年人群的退休生活,满足他们的精神与文化需求等诸多角度来看,“非遗进社区”取得了不小的成绩,培养了不少热爱传统文化,喜爱非遗项目,甚至具有一定动手能力的中老年民众。但如果从非遗保护的长远效果来看,过多地投入到“非遗进社区”的活动中,收效并不理想。

  一方面,目前中国社会的中老年人大都比较节俭,不舍得为自己的兴趣爱好花钱。各级政府组织的“非遗进社区”大多属于赔钱赚吆喝的买卖。一旦政府停止了对这些活动的投入,需要社区民众自己负担学习和参与的费用,可以想见,“非遗进社区”将热闹不在。中老年是所有社会群体中消费能力最低的,对于各类非遗产品,他们的购买力也将是最弱的。另一方面,已退休的中老年人的社会影响也较在职的中青年人小,他们的意愿与行为影响他人的能力较差,引领社会风潮的能力更弱。因此,我们常常看到这样的现象:在那些热爱传统文化和非遗的中老年人中形成了一个个较为封闭的圈子,他们之间进行比较频繁的交流,举行某些集体活动,但主办者与参与者往往还是在该群体内,对社会其他群体的影响力几乎为零。综合上述这两种原因,我们不得不说,至少在目前的中国,那些活跃的社区民众,也就是中老年人,无法成为非遗保护的最重要的依靠力量。

  相比较而言,“非遗进学校”的活动则更有利于非遗保护的长期和长远发展。未来毕竟是属于孩子们的。培育未来热爱非遗,保护非遗的社会氛围,培养非遗未来的传承人和非遗保护的工作者,都是从现在的“非遗进学校”开始的。“非遗进学校”可能还不准确,很多非遗项目在学校的教育和传承活动,都可以称为“非遗在学校”。比如浦东三林中学就将国家级非遗项目—三林舞龙列入了体育选修课,并成立了学生社团“舞龙社”。同时该学校也将三林刺绣项目引入学校教育,成立了“刺绣社”。这些课程的设置与社团的建立,使非遗扎根校园,而不是如同一阵风一般风过了无痕。我们说“非遗进学校”活动有利于非遗的长期保护与长远保护。其实这个“长远”也并不远,如果从一个学生从高一开始接触、了解进而热爱非遗算起,到他大学毕业,走入社会,也就只有7年时间。用7年时间培育一批热爱非遗的年轻人,这是相当有成效的。更不用说,这个时间可能更短。与中老年人相比,年轻人的消费观念更先进,他们更愿意为除了吃穿住用行等基本要素之外的文化与精神的满足而花钱,更愿意投入时间和精力。这是很多非遗项目能自我生存并发展壮大的良性社会氛围—一个愿意为非遗及其产品投入的社会。

  当然,比起学生群体来说,在职的中青年人的消费能力更强,直接的社会影响力也更大。他们从文化、消费、娱乐等诸多方面引导甚至决定社会发展的方向。但发动他们,让他们热爱非遗,成为非遗保护的重要依靠力量其实比较困难。尤其是在上海这样的国际化大都市,生活节奏快,生存压力大,在职者不得不投入更多的时间与精力在工作中。那么,这个群体是不是不可以发动?也不是。如果要吸引这一群体的注意,必须要在继承传统非遗优势的基础上,结合现代审美需求与生活理想,设计出充满美感,符合当前潮流,又兼具实用价值的非遗产品,使在职人群在使用非遗产品的同时,了解非遗的价值,进而热爱非遗。当然,引导和培育在职市民保护非遗的观念可能需要在非遗项目的品质化方面做出诸多尝试。

  通过比较,我们发现:从长远来看,学生对非遗传承与发展发挥更重要的作用。因此,非遗如何更深刻地与教育相结合,是新时期上海非遗传承与保护的重中之重。对非遗学校教育的重视,将有助于形成非遗传承与保护的良性社会氛围,推动新时期上海非遗事业的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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