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伙将未成年女友介绍给多名同伴发生关系多人因强奸罪获刑有家属称被害女孩年龄存疑提出申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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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强奸案,同一个村子多名青年涉案,多人被判刑。家长们在痛心年轻人对性的草率、对法律的无知之余,也对家庭教育、社会教育进行了深刻反思。
大民(化名)是甘肃某县人,近日,提起儿子和同村几名青少年因强奸罪被判刑的事情,大明的情绪异常低落。
“案发时我儿子24岁。”大民介绍,儿子小华(化名)小学毕业后就辍学了。近几年,小华一直在家乡附近打零工。
大民称,村子与小华同时代的年轻人很多,“都在一个村子,家也离得不远,平时联系较多。”
对于小华和同村同龄人的交往,大民并没有过多干涉。直到2022年7月6日,小华被当地警方刑事拘留,大民和家人才知道,小华涉嫌的罪名是强奸。
大民事后获悉:2022年5月初的一个晚上,同村的小刚(化名)让小华和另一位同伴驾车拉其去邻县找对象(女网友),并承诺可以让小华和另一位同伴与女友发生关系。3人于次日1时许驾车到达邻县。
在邻县一个公园里,小刚先是与女友发生了关系。担心人多被发现,三人又驾车将女友拉到一无人处。此后,在车上,另一玩伴、小华先后与小刚的女友发生了关系。
大民介绍,在此前后,小刚还带领同村其他青年与女友见面并发生关系。因女孩未满14周岁,女孩妈妈发现后报警,小刚等人先后归案。
案发后,办案机关从户籍信息获悉,和小刚等人发生关系的女孩出生于2009年8月。也就是说,案发时,女孩不足13周岁。
当地检察院认为,小刚等人伙同他人先后与同一幼女发生性交,侵犯了幼女性的不可侵犯的权利及身心健康,其行为触犯了刑法,应当以强奸罪追究刑事责任,故提起公诉。
当地法院审理查明:2022年5月3日21时许,被告人小华等与小刚在镇上闲聊时,小刚提出让另一名同伴驾车拉载其和小华到邻县找他的女友,并承诺让另一名同伴和小华与女友发生关系。在车上,小刚告诉小华和另一人,女友13岁。
三人于次日1时许到达邻县后,小刚联系上女友,几人乘车来到当地一公园。在公园,小刚先与女友发生关系。后因公园人多害怕被发现,三人又驾车将女孩拉到路边一空地处。在车上,小刚的另一同伴和小华先后与女孩发生性关系。
在另一起案件中,法院审理查明:2022年4月14日,被告人小刚让同伴小明(化名)开车拉他去邻县找女友,小明不愿意。小刚说可以让小明和其女友发生关系。之后,小刚通过聊天工具告知女方,说要去找她,但自己没有驾照,一个有驾照的朋友开车和他一起去。还问女孩他和他的朋友能不能一起和女孩发生关系,女孩表示同意。
小刚就把他和女友的聊天记录截图发给小明,并说女友13岁,小明遂同意开车去邻县找小刚的女友。
2022年4月14日21时许,小明驾车拉着小刚到达邻县。当晚22时许,二人将小刚的女友从家中拉至一空地停车后,小刚、小明先后在车内与女孩发生关系。
2022年5月10日,被告人小张得知小刚与交往的女友发生关系后,便通过小刚介绍添加对方为好友。双方在聊天期间,相互询问了年龄,女方自报13岁,并约定在女孩居住的地方见面。
2022年5月11日17时许,小张与小明等3人来到邻县。当日21时许,小张与小刚的女友联系后,按对方发送的位置来到女孩家。经女孩同意,小张翻窗进入女孩家中,在卧室与女孩发生关系。
当日22时许,同行的另一人知道小张与女孩发生关系后,向小张要了女孩的联系方式并取得联系。经女孩同意,其与小明乘出租车来到女孩家门外,翻窗进入女孩家中,先后与女孩发生关系。
大民提供的判决书称,案发后,小明在得知小刚已被公安机关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后,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小华和另一同伴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和罪名均没有提出辩解意见,自愿签订了认罪认罚具结书。
庭审期间,小明的辩护人辩称,被害人是否是幼女存疑,需要进行骨龄鉴定;如果被害人不是幼女,小明的行为就不构成。另一名被告人的辩护人也称,被害人自愿与被告人发生关系,属于情节显著轻微,不认为是犯罪;被害人从身高看似成年人,应当对被害人进行骨龄鉴定......
小华的辩护人辩称,被害人是否为幼女存疑,应当对被害人进行骨龄鉴定;被告人自愿认罪认罚,可以依法从宽处理。
2022年12月底,一审法院判决:小华、小明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与小华同案的另一被告人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被告人小张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二个月。
大民称,另案处理的小刚因案发时不满18周岁,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九年六个月。
大民称,涉案的几名年轻人都在20岁上下,非常令人痛心。案发后,村民们在痛心年轻人对性的草率、对法律的无知之余,也对家庭教育、社会教育进行了深刻反思。
“也不知道一审宣判后,儿子是否及时拿到了判决书,是否表示上诉,目前我们只知道一审判决已经生效。”大民称,由于几名被告人家属没有及时看到一审判决书,等他们知道一审结果时,已过了上诉期。
他说,针对一审判决出现的“同案不同判”“量刑畸重”等问题,近日,他和其他几位被告人家属已向当地检察院、法院提出申诉,“相关部门已经受理,让我们等候通知。”
在申诉状中,大民等被告人的家属再次就被害人的年龄问题提出疑问,并申请骨龄鉴定。“据我了解,被害人身高有170厘米左右,怎么看都不像13岁。”
“为了查明案件事实,确实做到铁案铁办,避免冤假错案,我们请求相关部门对该案侦查、起诉、审判全过程予以严格审查,确保程序合法,确保该案判决能经得起历史的考验。”大民最后说道。
我国法律对强奸未成年人有哪些规定?认罪认罚对量刑有无影响?被告人认罪认罚后,本人或家人又提起上诉或申诉,是否违反法律法规?对最终量刑有无影响?该案对大家有哪些启发和思考?
就上述问题,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采访了北京市中闻(西安)律师事务所谭敏涛律师。
谭敏涛介绍,我国刑法规定: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奸淫幼女的;(四)二人以上的;(五)奸淫不满十周岁的幼女或者造成幼女伤害的;(六)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强奸罪中的奸淫幼女,未考虑是否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也就是说,对于奸淫幼女,哪怕幼女同意,也涉嫌强奸罪。”
谭敏涛指出,认罪认罚案件,会影响对被告人的量刑,在法定刑幅度内,可以减轻被告人的刑罚。“认罪认罚后,不影响当事人上诉或者申诉,也不违反法律规定。本身,上诉和申诉是当事人的权利。上诉或者申诉,是在一审判决作出后,一般也不会影响对被告人的量刑。”
对于被告人家属指出的,他们没有及时拿到一审判决书的说法,谭敏涛称,我国法律规定,一审判决书应当送达给被告人签收,上诉期也是从签收之日起计算。对于是否应当送达给被告人的近亲属,法律规定是,可以送达被告人的近亲属,但不是必须送达给被告人的近亲属。“但判决书必须送达给当事人、法定代理人、辩护人和诉讼代理人。对于当事人要求上诉的情况,当事人可以向家属反馈或者向代理律师反馈是否上诉。”
谭敏涛称,本案令人痛心:本案中,涉嫌犯罪的当事人都是涉世未深的年轻人,对于性没有明确的认识,而且,缺乏对性知识的了解,并且,对于和幼女之间发生性关系缺乏法律认知,误以为只要对方同意,就不是违法犯罪。其实,法律对于幼女的保护,不是基于嫌疑人是否采取暴力、威胁等手段,而是当被告人知晓对方为幼女,而且还发生性关系,依然构成犯罪。
“这也提醒广大青少年不要以身试法,走上犯罪道路。当对某一知识点出现盲区时,一定要找专业人士予以解答,万不可因一时冲动,误了后半生幸福。”
谭敏涛最后提醒被告人家属:家属提出申诉,关键是申诉的理由是否成立。具体到本案,家属需要收集被告人不知被害人为幼女的证据。另外就是对于被害人年龄的质疑,如果有证据能够表明被害人的年龄确实为13周岁,那么,很可能法院不会允许对被害人的年龄做骨龄鉴定。
“鉴于本案被害人是否为幼女,直接影响到几位被告人的定罪量刑,所以,为了稳妥起见,对被害人的真实年龄做一个骨龄鉴定,还是很有必要。”谭敏涛最后说,这个还有待于法院是否受理申诉以及如何处理申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