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的烟花和先人的坟不应一禁了之
大家好我是特产笔记的小编,很高兴带大家了解各地的特产、旅游景点、人文和风土人情,各地数不胜数的美食以及不同的饮食文化也给我们带来很多有意思的体验,祖国大好河山值得我们去了解和感受,下面是今天带来的文章:
关于烟花爆竹,鄙人的看法是:大城市禁,郊区限而不禁,乡下顺其自然,或者根据火药烈性程度,予以分级限购,就可以了!
农村本来已很落寞,不同于城市里的五光十色,也没有城市里那么多的火险,没必要以环保和安全为由,一刀切地予以禁止!
没放过烟花的人,或者淡漠的人,可能不懂那种放烟花的感受,但对绝大多数的农村人而言,简直难以想象:如果没有逢年过节的烟花爆竹,没有那些点缀乡野的坟,将是一个怎样的童年和人间!
只可惜,百姓的声音,似乎有人听不见,也不重视,声音如果大了,甚至会予以打压!
一定程度上,政府管的越宽,民间的自理空间也就越小。农村燃放乃风俗民情使然,而至于是否危险,老百姓有自我临场评判能力,并且经过了千年历史检验。当今,如果简单粗暴地一禁了之,可能既是懒政,也是滥权,不仅大幅提高了管理成本,也破坏了社会正常生态。
在这里,我谨批评一下河南的某些干部!这个地方的个别衙吏,历来喜欢走极端:先是粗野平坟,再是全面禁放,以及强令农村人去世后全部火化!
别再打着节约用地的口号了!毁坏耕地、强占乡土的真正祸首是什么?只要大家去农村看一看,就能立即得出结论,但,绝不是那承载孝道人情、赓续天理人伦,葬先人于土的坟!
最奇葩的是河南省信阳市,农村人去世后可以土葬,但土葬之前必须先火化,只能让骨灰盒入土!更有甚者,还曾发生过:强令将已土葬的逝者从土里挖出来送去火化!这难道不涉嫌侮辱尸体罪吗?
其实,真没必要这样伤风败俗,真不应该这样祸及华夏传统!如果刑法有“数典忘祖罪”,河南人民可能会扭送一大批罪人。
在中原大地上,有些人疑似正在挑战着千年以来甚至有史以来,不管是盛世还是乱世,都未曾被官方挑战过的公序良俗和人类基本文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