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文化及相关责任人被证监会处罚他们就这样虚增净利191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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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税务部门公布郑爽案件查处相关情况后,作为郑爽拍摄电视剧《倩女幽魂》背后的出品方——北京京西文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ST北文,000802.SZ;以下简称“北京文化”)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行为,也受到相应处罚。
红星资本局注意到,8月27日下午,证监会官网发布消息,拟依法对北京文化17名当事人予以行政处罚,并对时任副董事长娄晓曦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同时,北京文化发布公告,对北京证监会调查的情况进行了详细披露。其中,证监会拟对北京文化给予警告和罚款60万元等处罚,并拟对时任副董事长娄晓曦3年证券市场禁入,同时对相关人员给予相应处罚。
对于此次处罚,北京文化在公告中称,目前公司经营情况正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经查,北京文化子公司北京世纪伙伴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在2018年虚假转让《倩女幽魂》和《大宋宫词》两部电视剧的项目投资份额收益权,虚增收入4.6亿元,虚增净利润1.91亿元,2018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证监会披露称,近日,证监会对北京文化下发行政处罚和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拟依法对公司及董事长宋歌、董事张云龙等17名当事人予以行政处罚,并对时任副董事长娄晓曦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红星资本局注意到,8月27日上午税务部门公布郑爽案件查处情况,郑爽通过拆分收入、假借增资等方式隐匿“天价片酬”,未依法申报个人收入1.91亿元,偷税4526.96万元,其他少缴税款2652.07万元,对郑爽追缴税款、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共计2.99亿元。
备受关注的是,郑爽于2019年主演电视剧《倩女幽魂》,与制片人约定片酬为1.6亿元,实际取得1.56亿元,分为两个部分收取。其中,第一部分4800万元,将个人片酬收入改变为企业收入进行虚假申报、偷逃税款;第二部分1.08亿元,制片人与郑爽实际控制公司签订虚假合同,以“增资”的形式支付,规避行业监管获取“天价片酬”,隐瞒收入进行虚假申报、偷逃税款。
在《倩女幽魂》项目中,根据郑爽违法事实认定为偷税4302.7万元,其他少缴税款1617.78万元。
那么,北京文化在《倩女幽魂》和《大宋宫词》中是如何虚增收入、虚增净利润,致使2018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的呢?
红星资本局注意到,北京文化8月27日下午发布的一份公告,进行了详细披露。
2018年7月,北京文化子公司北京世纪伙伴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世纪伙伴”)将影视剧《大宋宫词》15%的投资份额收益权作价10,800万元,转让给海宁博润影视文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宁博润”)。
2019年1月,海宁博润向世纪伙伴支付首笔转让费2,300万元。该项业务在北京文化2018年年度报告中确认收入10,188.68万元。
世纪伙伴与雅格特国际文化传媒(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雅格特)签订《项目转让协议》,世纪伙伴将影视剧《倩女幽魂》60%的投资份额收益权作价38,000万元转让给雅格特。协议显示的签署时间为2018年12月10日,实际上该协议并非在2018年签署。2019年3月,雅格特向世纪伙伴支付首笔转让费5,500万元。该项业务在北京文化2018年年度报告中确认收入35,849.06万元。
经过北京证监会调查发现,《大宋宫词》《倩女幽魂》投资份额收益权转让未真实发生,交易资金系由北京文化授权娄晓曦(时任北京文化副董事长、世纪伙伴董事长)全权负责的舟山嘉文喜乐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提供。随后,娄晓曦安排、组织、实施上述虚假转让投资份额收益权,虚构资金循环,流回世纪伙伴。
世纪伙伴虚假转让《大宋宫词》《倩女幽魂》投资份额收益权,导致北京文化在2018年年度报告中虚增收入合计46,037.74万元,占当期营业收入(追溯调整前)比例为38.20%,虚增净利润19,108.02万元,占当期净利润(追溯调整前)比例为58.94%。北京文化2018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北京证监会拟决定:第一、对北京文化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第二、对娄晓曦、宋歌、张云龙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30万元罚款;第三、对陈颖给予警告,并处以20万元罚款;第四、对贾园波给予警告,并处以10万元罚款;第五、对陶蓉、丁江勇、杜扬、陈晨、张雅萍、邓勇、邸晓峰、褚建国、李华宾、刘伟、张润波、金波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3万元罚款。
同时,北京证监会拟对娄晓曦采取3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在禁入期间内,除不得继续在原机构从事证券业务或者担任原上市公司、非上市公众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外,也不得在其他任何机构中从事证券业务或者担任其他上市公司、非上市公众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
对于此次调查和处罚,北京文化在公告中称,将严格遵守相关规定,进一步规范公司运作水平,提高信息披露质量,维护公司及广大股东利益,促进公司健康、稳定和持续发展。
同时,北京文化表示,目前公司经营情况正常,将根据上述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北京文化原名“京西旅游”,成立于1985年,2005年通过资产重组更名为“北京旅游”。2013年向影视娱乐方向转型,后更名为“北京文化”,在收购了摩天轮、世纪伙伴、星河文化后,逐步建立起电影、电视剧以及艺人经纪的业务布局。
虽然转型后出品了《战狼2》《我不是药神》以及《流浪地球》等众多爆款影视作品,不过公司仍然“麻烦”不断,接连经历了高管内斗、总裁辞职、财务造假、证监会调查等。
今年1月,北京文化发布公告称,逾期贷款本金5亿元,并称正在积极与债权银行沟通,将通过出售资产、电影项目融资等方式,筹措资金,缓解公司资金紧张局面。
2016-2018年,北京文化净利润分别为5.22亿元、3.10亿元、1.25亿。2019年,北京文化因商誉减值导致净亏损额高达23.06亿元。2020年,北京文化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67亿元,亏损幅度有所收窄。
今年8月24日晚间,北京文化发布半年度业绩报告,2021年上半年,公司营业收入约2157万元,同比增长281.79%;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亏损4506.26万元。不过,对于这份半年报,北京文化独立董事褚建国有“异议”,其表示无法保证2021年半年度报告真实、准确、完整。
北京文化股价则从最高峰的43.17元/股,一路跌至如今的4元左右,跌幅高达90.73%。今年1月,开年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北京文化还收到了证监会立案调查的通知书与两封来自北京证监局的警示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