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科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大家好我是特产笔记的小编,很高兴带大家了解各地的特产、旅游景点、人文和风土人情,各地数不胜数的美食以及不同的饮食文化也给我们带来很多有意思的体验,祖国大好河山值得我们去了解和感受,下面是今天带来的文章: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4、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以本次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可参与利润分配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5.50元人民币现金红利(含税),截至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发出日,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共有股份7,690,822股,以可参与利润分配的总股本585,909,178股为基数,预计共分配现金红利32,225.00万元,占2022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50.46%。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可参与利润分配的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2022年,我国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下称“软件业”)运行稳步向好,软件业务收入跃上十万亿元台阶,盈利能力保持稳定,软件业务出口保持增长。行业累计完成软件业务收入108,126亿元,同比增长11.2%,实现利润总额12,648亿元,同比增长5.7%。(数据来源:工信部《2022年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统计公报》)。
随着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区块链、5G等新一代信息及通信技术的发展,未来各行业对于信息化建设的需求将持续增长,信息化对各行业生产力的赋能将进一步深入。《数字中国建设整体布局规划》提出:“到2025年,基本形成横向打通、纵向贯通、协调有力的一体化推进格局,数字中国建设取得重要进展。数字基础设施高效联通,数据资源规模和质量加快提升,数据要素价值有效释放,数字经济发展质量效益大幅增强,政务数字化智能化水平明显提升,数字文化建设跃上新台阶,数字社会精准化普惠化便捷化取得显著成效,数字生态文明建设取得积极进展,数字技术创新实现重大突破,应用创新全球领先,数字安全保障能力全面提升,数字治理体系更加完善,数字领域国际合作打开新局面。”
未来数字经济在各行业的深入发展将为行业应用软件市场带来巨大的业务发展机会;同时伴随着中国企业国际化进程的加快,中国软件企业在全球范围内产品与服务竞争力也将继续提升,中国软件企业在未来将更加积极面向全球市场提供产品及服务,我国科技服务软实力出海迎来最好时机。行业应用软件市场主要发展趋势如下:
我国经济正处于迈向高质量发展的新时期,社会经济各行业未来高质量发展带来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提升,形成的对IT建设投入能力的提升,是支撑各行业信息化建设需求快速发展的基础。
保险行业作为公司最重要的业务领域,保费规模是保险行业信息化投入增长的重要基础。近年来随着经济发展、人民生活水平提高,中国保险市场规模快速增长,但与发达国家市场相比保险深度和保险密度还处于较低水平,未来随着居民健康保险意识、财产安全意识以及农业、工业及现代服务行业风险管理意识、生产安全意识的提升,以及保险行业产品创新、服务创新的不断发展。我国保险深度、保险密度水平仍将进一步提高,全社会保费规模仍有较大增长空间。
随着互联网保险、保险科技的不断发展,保险公司逐渐加大对软件及服务相关的IT投入,软件及服务在保险公司IT投入占比中快速增长,利用IT技术手段变革传统业务模式、服务模式已成为行业共识。随着保险行业深化改革的进一步推进,未来保险行业IT投资增速有望进一步提升。
我国政务信息化市场处于快速发展时期,“一网通办”、“跨省通办”、“证照分离”、“免审即享”等目标纷纷出现在各级政府工作报告当中,政务服务正在从网上掌上“可办”向“好办易办”进一步发展,由此将带动政务信息化市场,特别是软件及服务市场需求的快速增长。
在公共卫生及居民健康管理方面,公共卫生安全、疾病防治管理成为全社会的重点关切,利用科技投入保障居民生命健康安全、维护社会稳定发展成为共识。行业信息化建设将覆盖“发现与预警”、“控制与治疗”、“防治管理与医药研究”等公共卫生安全的各个环节;在医院信息化方面,作为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的重要手段与实现方式,各级医疗机构IT投入仍将持续增长。未来以相关法律法规为基础,将在医疗卫生及居民健康各领域进行横向协同、共同建设,医卫协同,联防联控,医保协同将进一步加强,在云计算、大数据、互联网等信息技术手段的促进下,相关领域的信息化建设有望迎来爆发期。
除涉及上述行业信息化应用领域外,公司还涉及非保险金融、教育、文化、能源、电力、通信等基础性行业的信息化领域,得益于国民经济中高速增长、新科技革命不断深入,这些行业领域信息化市场发展同样具备较好的发展前景。
新一代信息技术正在逐步融入到社会经济、生活发展的方方面面,数字经济已经纳入国家战略层面,近年来各领域信息化鼓励政策的密集出台,为各行业信息化快速发展奠定政策基础。近期公司主要行业应用领域鼓励信息化发展的重要政策包括:
相较于传统信息化建设,数字化转型下,服务对象、服务内容和依托的技术手段都在发生显著变化。传统信息化主要侧重利用信息化手段提升组织在运行、管理中的效率,在服务内容上主要涉及数据存储电子化、管理流程电子化、对外交流电子化等,体现在IT建设上就是诸如财务系统、合同系统、ERP、电子邮件等产品及系统的需求;而数字化的目的是为了激活组织中的“人”和“事”,赋能组织的生产力水平的变革,在数字化阶段具有明显的分布式、跨领域融合和互操作的特征,所以在服务内容上数字化时代旨在通过数据智能应用突破思维局限、通过线上化应用打破空间限制,通过商业创新创造新的产品及服务。数字化阶段IT建设的重点在上层应用端便体现为融合大数据、人工智能、开源云计算、区块链、AR/VR等技术的新一代管理系统和业务系统。在数字化阶段各行业对IT能力建设的重视程度将显著提升。
2022年12月国务院发布“数据二十条”以鼓励发展数据要素市场,通过促进建立数据产权制度、流通交易制度、收益分配制度、安全治理制度,来促进数据合规高效流通使用,赋能实体经济。数字化,特别是数据要素的广泛应用将进一步促进商业创新,使各行业领域之间能够更紧密的融合,融合过程中,行业应用软件作为技术赋能载体扮演的角色将更加重要,不同行业应用系统之间互操作的需求大量增加。
以保险行业为例,保险服务正在逐步嵌入各行各业、各类风险点上,利用保险的定价、风控等功能充分发挥保障作用,提高商业活动和社会生活的运行效率,创造更为丰富的产品和服务,保险与其他行业的融合、连接愈发紧密,保险、再保险、互保、保险中介等保险机构与医疗、汽车、能源、电力、养老等行业公司、互联网厂商、新兴科技公司之间大量的业务协同对于软件及IT服务能力的需求将被进一步激发。
报告期内,公司继续坚持以应用软件开发为核心,以自主开发的行业通用软件产品、网络信息安全软件产品、大型网络应用软件组合平台、中间件软件产品及应用工具为基础,为客户提供大型行业应用解决方案。报告期内,公司注重自身专业技术服务能力的提升,以自身研发的行业应用软件参考模型形成独特竞争力,不断丰富产品及服务矩阵,积累优质客户,增强客户粘性和客户活跃度,巩固优势领域市场地位,不断进入并拓展新的行业领域。报告期内,公司客户涵盖保险、银行、证券、医疗、政务、教育、交通、农业、能源、电力、旅游、气象、邮政、航空、通信、新闻媒体、工业制造、科技创新等各领域,在保险、公共卫生等行业细分应用领域继续保持领先优势;在政务、教育、医疗、交通、能源、电力等领域作为重要的市场参与者、竞争者。
公司主要产品及服务包括软件产品销售、软件开发及服务、系统集成及其服务,公司主要通过产品化软件销售、定制化项目开发以及云服务三种模式向客户提供产品或服务。
报告期内,在保险IT领域,公司一方面继续完善 “核心业务管理”、“销售渠道与客户服务”、“财务管理和风险管理”、“审计及监管报送”、“数据管理与应用支持”等保险IT解决方案产品矩阵建设,坚持“相似复用”开发理念,结合不同保险客户自身需求特点,为各类保险、再保险、互保公司提供IT咨询、系统升级换代、日常需求开发、分布式及云应用改造、运行维护等专业产品及技术服务,客户粘性不断增强。另一方面,通过挖掘客户在业务管理、营销管理、客户管理、合规管理、财务管理、风险管理等各方面的潜在需求,关注保险公司原有系统替换的机会,积极加大新客户、新业务的拓展,不断提升核心产品的市场占有率。
在技术层面,线上化、数字化、智能化以及安全可控,成为行业IT建设投入的重要驱动力。保险公司核心、渠道、管理类等重要系统在技术架构、运行逻辑、作业流程等方面都需要更好应对业务模式的变化,从而衍生了保险公司对云原生、微服务、分布式以及人工智能、大数据、区块链等新一代软件技术及架构的应用需求。针对市场需求变化,公司在已完成对主要系统产品线全面技术升级的基础上,积极抓住客户核心系统升级换代的机会,在多家保险公司成功完成了诸如业务中台建设、分布式核心部署、基于微服务技术平台系统开发等项目。在新技术应用方面,报告期内,公司应用区块链技术赋能客户渠道建设、账务结算、再保交易等环节;应用大数据、人工智能技术帮助客户建设智能客服、智能交互、智能理赔、智能风控等系统。
在业务层面,数字化转型下,保险客户IT需求正在从传统业务管理向外延伸,利用IT手段促进保费增长,降低客户维护、出单、核保、理赔等环节成本支出,提升服务质量,已成为保险公司IT需求的重要增长点,为此公司对原有产品线进行持续改造,推出诸如互联网保险运营平台、健康管理运营平台、全域数字化营销平台等新一代产品,助力保险客户数字化转型。
除传统保险客户外,公司抓住保险公司分支机构、保险中介、保险科技公司、其他行业客户保险IT相关需求快速增长的业务机会,以“保险+”战略为核心,拓展新业务、推广新产品。
公司在国内保险行业IT解决方案市场份额和IT服务商相关竞争力评估中连续多年均排名第一(数据来源:IDC/CCID)。
在银行IT领域,报告期内,公司继续与监管机构、国家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地方商业银行等机构进行广泛、深入的合作,抓住客户数字化建设和国产化替代过程中的业务机会,为客户提供协同办公管理、行政及事务管理、业务管理与运营分析、风险及合规性管理、渠道服务及保障管理、平台支撑与基础工具、数据治理和数据分析、年金受托管理等数个领域的银行应用软件产品和解决方案。此外,抓住银行作为保险重要的代销渠道的优势,积极推进银保通等系统在银行客户的建设、部署。
在证券IT领域,公司抓住证券行业对厂商个性化技术服务需求增长的机会,加大客户拓展,依靠自身技术、组织优势,为证券、基金、信托等机构提供证券解决方案、产品和技术服务,涉及经纪业务、固定收益、PB业务、数据仓库、数据集市、商业智能、智能营销、财务管理、风险管理等多个领域。
在汽车金融及消费金融领域,公司产品线涵盖客户产品营销、授信审批、风险控制、财务核算、贷后管理等各个业务环节,公司已与超过15家车企下属子公司建立业务合作,并逐渐由汽车金融产品线向ERP、数据分析等产品线方向拓展。
在政务信息化领域,公司先后参与多个国家重点电子政务工程的建设,通过承接全国范围的大型政务信息化项目,积累了丰富的项目实施经验,报告期内,公司政府信息化业务涵盖网络安全、行政办公、纪检监察、司法公安、环境保护、交通管理、财政决策、智慧城市、外事外交、应急管理等诸多领域;客户涵盖中央及地方党政机关下属的宣传、纪检、司法、公安、外交、财政、工信、交通、发改等各类管理部门。
报告期内,在医疗卫生信息化领域,公司继续推进在公共卫生、医疗服务、区域卫生、基层卫生、中医信息化、应急救护等六大主要产品线的客户拓展,致力于为各级卫生管理单位、疾控中心、医疗机构、基层卫生服务机构、药品监管单位等相关部门提供全面的信息化支撑服务。报告期内,公司在传染病防控、医保信息化、中医信息化、疫苗接种信息化、互联网医疗、居民健康管理等领域项目建设工作取得较多进展。
在教科文、通信、能源、电力、交通、气象、通讯媒体等方面,公司积极把握各领域客户信息化建设的机会,依靠自身大型项目工程能力以及大数据、云计算等领域专业技术服务能力,在为客户提供全面的综合信息化技术服务的同时,积极进行“保险+”战略的业务布局及机会挖掘。
4.1 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10名股东情况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6,704,707,920.01元,同比增长6.74%;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38,591,746.41元,同比增长10.58%。报告期内公司日常经营未发生重大变化。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中科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3年4月13日以现场和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4月2日以电子邮件、专人送达等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公司全体监事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由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左春先生主持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计提2022年度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7)。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8)。
以本次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可参与利润分配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5.50元人民币现金红利(含税)。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共持有公司股份7,690,822股(不参与利润分配),以可参与利润分配的总股本585,909,178股为基数,预计共分配现金红利32,225.00万元(含税),占2022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50.46%。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可参与利润分配的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9)。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议案十二、《关于公司与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2022年度实施及2023年度预计情况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公司与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2022年度实施及2023年度预计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0)。
本议案已获得全体独立董事事前审核并认可,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1)。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2)。
本议案已获得全体独立董事事前审核并认可,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向全资子公司深圳中科软(信息系统)增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3)。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24)。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中科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3年4月13日以现场和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4月2日以电子邮件、专人送达等方式送达各位监事。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由第八届监事会召集,监事会主席张正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计提2022年度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7)。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1、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其中包含的信息能够真实的反映公司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
3、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存在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8)。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统一的会计制度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公司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9)。
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在充分考虑公司后续发展及资金需求等因素情况下制定的,符合公司经营现状和发展战略,有利于公司可持续发展,有利于维护股东的长远利益。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议案十、《关于公司与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2022年度实施及2023年度预计情况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公司与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2022年度实施及2023年度预计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0)。
监事会通过对《关于公司与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2022年度实施及2023年度预计情况的议案》的审核,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公司与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要所发生的,关联交易根据市场价格定价,定价公允,遵循了平等自愿、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2)。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向全资子公司深圳中科软(信息系统)增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3)。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中科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13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2022年度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同意公司依据实际情况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为客观反映公司2022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有关资产进行预期信用损失评估,同时对可能出现减值迹象的相关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经评估测试,2022年度公司因上述事项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计7,274.38万元。
2022年度公司计提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票据和合同资产减值准备金额7,539.55万元。具体计提减值准备依据如下: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相关项目进行减值会计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
2022年度公司冲回存货跌价准备金额265.17万元。具体计提减值准备依据如下: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资产负债表日,存货应当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
2022年度,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金额合计7,274.38万元,计入2022年度损益,减少2022年度合并报表利润总额7,274.38万元。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相关数据已包含本次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依据充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公司财务报表能够更加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实际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审计委员会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2022年度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能够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董事会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公司财务报表能够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中科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2021年12月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财会〔2021〕35号)及2022年11月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的要求变更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要求进行的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会计变更未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财政部于2021年12月31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财会〔2021〕35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5号”),其中“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和“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的内容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财政部于2022年11月30日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6号”),其中“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和“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的内容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2023年4月13日,公司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财政部解释第15号和解释第16号的要求,对公司会计政策予以相应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要求进行的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解释第15号和解释第16号的要求执行。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解释第15号规定,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以下统称试运行销售)的,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等规定分别进行会计处理。该规定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企业应当对于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至2022年1月1日之间发生的试运行销售进行追溯调整。
解释第15号规定,在判断亏损合同时,企业履行该合同的成本包括履行合同的增量成本和与履行合同直接相关的其他成本的分摊金额。其中,履行合同的增量成本包括直接人工、直接材料等;与履行合同直接相关的其他成本的分摊金额包括用于履行合同的固定资产的折旧费用分摊金额等。该规定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企业应当对在2022年1月1日尚未履行完所有义务的合同执行该规定,累积影响数调整施行日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的财务报表项目,不调整前期比较财务报表数据。
解释第16号规定,对于分类为权益工具的永续债等金融工具,企业应当在确认应付股利时,确认与股利相关的所得税影响。对于所分配的利润来源于以前产生损益的交易或事项,该股利的所得税影响应当计入当期损益;对于所分配的利润来源于以前确认在所有者权益中的交易或事项,该股利的所得税影响应当计入所有者权益项目。上述规定自2022年11月30日起实施。企业应当对发生在2022年1月1日之前且相关金融工具在2022年1月1日尚未终止确认的,涉及所得税影响进行追溯调整。
解释第16号规定,企业修改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协议中的条款和条件,使其成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在修改日,企业应当按照所授予权益工具当日的公允价值计量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将已取得的服务计入资本公积,同时终止确认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修改日已确认的负债,两者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如果由于修改延长或缩短了等待期,企业应当按照修改后的等待期进行上述会计处理。上述规定自2022年11月30日起实施。企业应当对发生在2022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该类交易调整2022年1月1日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财务报表项目,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统一的会计制度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国家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未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统一的会计制度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国家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未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统一的会计制度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公司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可参与利润分配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可参与利润分配的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2年度公司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63,859.17万元,母公司实现归属于股东的净利润为54,242.29万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期末可供分配的利润为126,202.44万元。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
以本次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可参与利润分配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5.50元人民币现金红利(含税)。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共持有公司股份7,690,822股(不参与利润分配),以可参与利润分配的总股本585,909,178股为基数,预计共分配现金红利32,225.00万元(含税),占2022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50.46%。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有关规定,公司回购专用账户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可参与利润分配的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13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能够实现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性发展。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决策机制、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同意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于2023年4月13日召开的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在充分考虑公司后续发展及资金需求等因素情况下制定的,符合公司经营现状和发展战略,有利于公司可持续发展,有利于维护股东的长远利益。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一)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制定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性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关于公司与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2022年度实施及2023年度预计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经营活动所需。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的情形,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上述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公司于2023年4月13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2022年度实施及2023年度预计情况的议案》,公司全体董事出席了本次会议,关联董事武延军先生、张瑢女士回避了表决。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将在股东大会上对相关议案回避表决。
公司2023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2022年度实施及2023年度预计情况的议案》。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与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要所发生的,关联交易根据市场价格定价,定价公允,遵循了平等自愿、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不会因该关联交易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关于公司与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2022年度实施及2023年度预计情况的议案》得到了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认为: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实施以及2023年度的预计事项是公司经营活动所需,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构成重大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关联交易依据公平、合理的定价政策,参照市场价格确定关联交易价格,体现了公平、公允、合理的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在董事会表决过程中,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独立董事对公司与关联方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实施情况没有异议,同意公司与关联方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
公司于2023年4月13日召开的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2022年度实施及2023年度预计情况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与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要所发生的,关联交易根据市场价格定价,定价公允,遵循了平等自愿、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北京科软创源软件技术有限公司(控股股东之全资子公司)持股28.85%。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北京科软创源软件技术有限公司(控股股东之全资子公司)持股18.90%。
公司与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包括采购商品、提供劳务,销售商品、接受劳务等。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关联交易的定价原则是以市场价格作为定价基础,遵循市场公允原则经交易双方友好协商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关于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获得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批准后,公司(含子公司)将根据经营中的具体情况与相关关联方签署具体的日常关联交易合同。
公司日常关联交易2022年度的实施、2023年度的预计以及对关联方的选择,均为基于公司实际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所需而进行。交易的定价遵循市场公允原则,结算的时间与方式合理,不影响公司经营成果的真实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关联交易在公司同类交易中占比较小,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亦不会因上述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中科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13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2023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100,000万元人民币。
因公司业务拓展和规划发展需要,公司拟向下列银行申请免担保综合授信,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四、向招商银行北京清华园科技金融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壹亿伍仟万元整,期限一年;
五、向中国工商银行海淀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壹亿伍仟万元整,期限一年;
上述授信银行、授信额度及期限、具体授信品种及用途将以银行最终实际审批为准,综合授信额度在期限内可循环使用。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中科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13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以及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议案》,同意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所”)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历史沿革:致同所前身是成立于1981年的北京会计师事务所,2011年经北京市财政局批准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2012年更名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截至2022年末,致同所从业人员超过五千人,其中合伙人205名,注册会计师1,270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400人。
致同所2021年度业务收入25.33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19.08亿元,证券业务收入4.13亿元。2021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30家,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农、林、牧、渔业,收费总额2.88亿元;2021年年审挂牌公司审计收费3,375.62万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9家。
致同所已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9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2021年末职业风险基金1,037.68万元。
致同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8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1次。20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8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1次。
项目合伙人:闫磊,2004年成为注册会计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7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1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至今为十多家上市公司、新三板公司提供过IPO申报审计、年报审计等证券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6份、签署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3份。
签字注册会计师:钱华丽,2007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5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19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3份、签署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4份。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杨凯凯,2014年成为注册会计师,系独立复核。201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年开始在本所执业;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0份、签署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2份。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致同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根据公司的所处行业、业务规模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综合考虑参与审计工作的项目组成员的级别、投入时间和工作质量确定。
2022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费用为165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35万元,审计费用总额为200万元(不包含审计期间交通费、食宿费等),与上年审计收费相同。
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及内部控制审计费用将按照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确定。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议案》。审计委员会从独立性、专业性及审计工作完成情况等方面对致同所进行了审查,认为致同所具备应有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良好的诚信状况,同意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事前审核了《关于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议案》,并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如下:致同所经核查具备相应的执业资格、专业胜任能力,以及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良好职业素养。在与公司的合作过程中勤勉、尽职,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为公司提供了优质的审计服务。该议案的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续聘致同所作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2023年4月13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议案》,同意续聘致同所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为进一步促进全资子公司深圳中科软科技信息系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中科软(信息系统)”)的经营发展,并结合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向深圳中科软(信息系统)增加注册资本1,400万元。本次增资完成后,深圳中科软(信息系统)的注册资本将增至2,000万元,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该事项已经公司2023年4月13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章制度规定,该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6、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南湖街道嘉南社区东门南路2007号广发大厦第十三层B
7、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计算机软件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销售软件产品;计算机系统集成;计算机及外部设备、电子产品的销售。(企业经营涉及前置性行政许可的,须取得前置性行政许可文件后方可经营),许可经营项目是: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中的国内呼叫中心业务、电信业务。
8、增资方式及股权结构: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向深圳中科软(信息系统)增资1,400万元,增资完成后,深圳中科软(信息系统)注册资本由600万元增加至2,000万元,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根据公司2022年度经审计财务报告,截至2022年12月31日,深圳中科软(信息系统)总资产3,883.63万元,净资产1,126.45万元,2022年度实现营业收入21,132.73万元,净利润195.45万元。
截至2023年3月31日,深圳中科软(信息系统)未经审计总资产6,708.84万元,净资产676.27万元。2023年1-3月实现营业收入2,484.72万元,净利润-450.17万元。
本次增资有利于进一步提高深圳中科软(信息系统)的业务竞争能力,促进深圳中科软(信息系统)的经营发展,符合公司战略发展规划。本次增资后,不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增资系对所属全资子公司增资,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重大影响。公司将加强对深圳中科软(信息系统)的经营活动的管理,完善其内部控制和监督机制,做好风险的管理和控制。敬请广大投资者审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除审议上述议案外,公司独立董事将向股东大会作2022年年度述职报告。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公司《独立董事2022年度述职报告》。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23年4月13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以及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2023年4月14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公告。本次股东大会的会议材料将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自然人股东授权代理人: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持股凭证、股东账户卡和代理人本人身份证;
3、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
4、法人股东授权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法人印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书面委托书、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
4、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新科祥园甲6号楼415室(邮编100190)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5月9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备注: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