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旅游股份有限公司2022第三季度报告
大家好我是特产笔记的小编,很高兴带大家了解各地的特产、旅游景点、人文和风土人情,各地数不胜数的美食以及不同的饮食文化也给我们带来很多有意思的体验,祖国大好河山值得我们去了解和感受,下面是今天带来的文章: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线.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杨建国及常州中驰投资合伙企业就其与云南旅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在协议履行过程中因股权转让纠纷向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原告杨建国及中驰投资请求判令被告云南旅游股份有限公司收购原告所持江南园林有限公司股权、支付利息损失及违约金并承担律师费用。公司于2021年5月收到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的两份《民事判决书》,法院判令公司收购杨建国及常州中驰投资合伙企业所持江南园林有限公司股权、支付利息损失及违约金并承担律师费用。公司不服一审判决,向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于2022年4月收到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出具的两份《民事判决书》,判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针对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的判决,公司于2022年7月27日向最高人民法院提起案件再审申请,8月25日收到最高院通知书,最高院将案件再审申请转交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审查,目前案件正在受理中。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