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墓地乱象调查:自选墓穴售价超过三百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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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是一年清明时,多年来饱受诟病的殡葬行业再次引起人们的关注。3月底,记者在天津市调查发现,该市部分经营性墓地存在墓穴面积超标、出售“活人墓”等问题,一些应为本乡镇村民服务的公益性墓地擅自对外销售墓穴,有的甚至违规提供土葬服务。
按照国务院1997年7月颁布实施的《殡葬管理条例》,墓地分为公益性墓地和经营性墓地。公益性墓地是指,经过县级民政部门批准,在农村地区建立的,为本乡、镇村民服务的墓地,不得对村民以外的其他人员提供墓穴用地。经营性墓地则是指,经过市级民政部门批准,可以对外销售墓穴的墓地。按照2004年7月1日施行的《天津市殡葬管理条例实施办法》,公益性墓地每座墓穴占地面积不得超过1平方米。
3月24日,记者以市民身份来到位于天津市武清区梅厂镇南任庄村的鹤祥园公墓暗访,这是一座经过武清区民政局批准的公益性墓地。
该公墓一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该公墓占地面积共有300多亩。记者在鹤祥园公墓发放的宣传单中看到,墓穴单价从5800元到16.8万元不等。“0.7平方米的墓穴每座7800元,0.9平方米的墓穴每座1.08万元,但这种规格的墓穴已经不多了。”该工作人员说。
记者表示想看一看更大一点的墓穴,该工作人员介绍说,“两三平方米、三四平方米的都有。还有自由区,选多大的都可以,每平方米3.5万元”。该工作人员领着记者看了一个已经建成的墓穴时称,该墓穴长宽分别是4米、3.8米,面积是15.2平方米。
3月25日,记者联系了一位代理销售公益性墓地的中介人员,对方带记者来到了位于武清区汊沽港镇冷家堡村的极乐园公墓。记者在其网站看到这样的介绍,“极乐园是一家以佛教文化为主题的大型公益性公墓,规划面积千余亩”。
记者从极乐园公墓提供的宣传单上了解到,其墓穴面积从2.8平方米到15平方米不等,单价从4800元到15万元不等。除此之外,该墓地同样有自由区,墓穴面积大小任选。记者在这里还看到,一些墓碑上用标签贴着“售出”两个字,但是墓碑上没有刻字。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这些墓穴已经有人预订了,是“寿穴”,即老人还健在,提前占地儿。据记者了解,按照《天津市殡葬管理条例》,墓地经营者出售墓穴或者骨灰存放格位应当查验购买者提供的火化证明或者其他合法证明,不允许出售“活人墓”。
随后,记者又来到位于武清区王庆坨镇的王庆坨公墓。记者从武清区民政局了解到,该公墓占地面积300亩,是经过区民政局批准的公益性墓地。
该公墓也在对外销售墓穴。一位工作人员向记者重点推介了一座5平方米左右的墓穴,价格是6.8万元。“这下面放骨灰盒也行,‘下材’也行,像这块墓穴就是去年下的。”工作人员指着旁边一个水泥砌成的墓穴说。“什么是‘下材’?”记者问。“就是放棺材。”对方解释道。记者惊讶地问:“不用火化?”对方称:“是。”
“天津市不是禁止土葬吗?”记者又问。该工作人员向记者道出了其中的秘密:“有的人去世后,殡葬车不把遗体拉到殡仪馆,而是直接拉到这里,然后,通过熟人开个火化证,就可以‘下材’了。”
记者就调查到的上述情况采访了天津市武清区民政局副局长马玉霞。她表示,武清区只批准了鹤祥园、王庆坨两座公益性墓地。
按照民政部1992年8月颁布的《公墓管理暂行办法》,“建立公墓应当选用荒山瘠地,不得占用耕地”。记者采访中发现,鹤祥园、极乐园、王庆坨3座墓地周围都是农田。
除了公益性墓地,记者还在天津市调查了部分经营性墓地。据天津市民政局公布的数字,该市目前共批准兴建经营性墓地14座。记者调查发现,经营性墓地的产权大多归民政部门所有,墓地经营手续比较齐全,但是存在墓穴面积超标、出售“活人墓”等问题。
根据《天津市殡葬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的规定,提供有偿服务的公墓每座墓穴占地面积不得超过1平方米。记者在天津北辰区的憩园公墓的宣传单中看到,其墓穴从占地0.72平方米到4.48平方米的都有,而且还有自由区,墓穴面积大小由客户自由选择。“数量比较多的墓穴是面积在1.73平方米的。”憩园公墓一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