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第一中学学生发展指导中心文化环境建设项目(项目编号:ZYGP20230424)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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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第一中学学生发展指导中心文化环境建设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天津市河西区台儿庄路118号海景广场写字楼220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5月05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针对天津市第一中学南一层楼梯间及前厅、中心一层大走廊、北一层楼梯间、中心二层百米长廊、舞蹈社团教室、音乐(乐器、歌艺)教室、团队和思政综合教室、家校社协同育人中心进行文化环境建设,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内完工并经采购人验收合。(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1.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的要求及采购人的需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
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注:中小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4.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当日、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前“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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