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蓟州区关于制止餐饮浪费发布典型案例(第七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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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据天津市蓟州区市场监管局网站5月19日消息,为防止食品浪费,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节约资源,保护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按照上级工作要求部署,蓟州区市场监管局积极开展专项执法工作,现第七次发布典型案例。
2023年4月12日,蓟州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在对天津市蓟州区鑫津喜点蛋糕店进行监督检查时,发现当事人未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张贴或者摆放反食品浪费标识。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天津市反食品浪费若干规定》第十四条第二款规定,蓟州区市场监管局依据《天津市反食品浪费若干规定》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
2023年4月13日,蓟州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在对天津市蓟州区张玉红小吃进行监督检查时,发现当事人未主动对消费者进行防止食品浪费提示提醒,未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张贴或者摆放反食品浪费标识。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七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蓟州区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
2023年4月21日,蓟州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在对天津市蓟州区溪山苑农家院进行监督检查时,发现当事人未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张贴或者摆放反食品浪费标识。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天津市反食品浪费若干规定》第十四条第二款规定,蓟州区市场监管局依据《天津市反食品浪费若干规定》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
2023年4月23日,蓟州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在对天津市蓟州区广有缘酒店进行监督检查时,发现当事人未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张贴或者摆放反食品浪费标识。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天津市反食品浪费若干规定》第十四条第二款规定,蓟州区市场监管局依据《天津市反食品浪费若干规定》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
2023年4月26日,蓟州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在对天津市蓟州区家合宴饭店进行监督检查时,发现当事人未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张贴或者摆放反食品浪费标识。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天津市反食品浪费若干规定》第十四条第二款规定,蓟州区市场监管局依据《天津市反食品浪费若干规定》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