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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源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2023-04-22 11:32分类: 上海历史 阅读:

  大家好我是特产笔记的小编,很高兴带大家了解各地的特产、旅游景点、人文和风土人情,各地数不胜数的美食以及不同的饮食文化也给我们带来很多有意思的体验,祖国大好河山值得我们去了解和感受,下面是今天带来的文章: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4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报告期,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6,555,769.78元,母公司期末未分配利润余额-19,812,195.66元,无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2022年度,公司不进行利润分配,资本公积不转增股本。

  煤炭业务主要产品有冶炼精煤、洗动力煤、混煤、筛混煤、洗末煤、块煤等(煤种主要包括主焦煤、1/3焦煤、无烟煤、贫瘦煤、烟煤等),主要销往江西省内外(约80%在江西省内)钢铁厂、火电厂、焦化厂;煤炭及物资流通业务主要为煤炭贸易(主要为动力煤、精煤、焦炭)、以及矿山物资贸易。

  公司根据各矿井的实际情况统筹下达各矿井的年度生产计划,生产计划主要包括原煤产量、开拓进尺、安全指标等。生产技术部门负责提出矿井生产布局、开拓方案及采区工作面接替计划,安全部门负责矿井安全监督检查。各矿负责组织实施生产,包括生产准备、掘进、采煤、机电、运输、通风、调度等环节的安全生产和技术管理工作。矿井生产管理严格执行相关规程、制度,全面执行矿井质量标准化管理,严格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的落实,确保公司正常安全生产。

  为加强煤炭产品销售管理,与煤炭用户建立长期的销售战略合作伙伴关系,稳定煤炭的销售市场,发挥煤炭销售信息平台作用,推进煤炭销售有序、可持续发展,公司煤炭主要产品实行统一销售管理,由江西煤业销运分公司负责煤炭产品对外销售,实行五统一,即统一对外销售、统一订货(合同)、统一运输、统一结算、统一处理商务纠纷。

  此外,为实现煤炭销售集约化经营,提高煤炭产品销售的规模效益,按照统筹规划、合理布局、规模经营的原则,公司投资建设的大型煤炭储备、配煤中心,负责煤炭采购、存储、加工、配送的煤炭销售业务。

  4.1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2022 年,受生产安全事故等因素影响,所属矿井累计停产时间长达314天,安全罚款801万元,加上个别矿井采掘接替紧张,生产不正常,原煤产量大幅减少,上半年全公司安全、生产、经济运行质量整体未达预期,经营效果不理想。下半年,按照董事会工作思路,公司管理层抢抓煤价高位运行市场机遇,全力化解停产风险,积极推动复工复产,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实现了稳定均衡生产,实现了经营状况向好的方向转变。主要表现在:

  一一安全环保承压奋进。顶住年初不利的开局形势,深刻吸取事故教训,铁心硬手抓“三违”、治隐患,全年消灭了顶板、煤与瓦斯突出、煤炭自然发火和“一通三防”轻伤以上人身事故,杜绝了透水事故和较大事故,未发生环境污染事件。深入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建设,扎实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在产煤矿二级安全生产标准化矿井率达 80%,安全和环保工作总体保持平稳。

  一一复工增产推动有力。面对产量下滑的严峻形势,公司管理层主动作为,积极协调复工复产,及时优化采掘方案,下半年生产原煤90.1万吨,比上半年增加36.6万吨;全年生产原煤143.6万吨,同比减产13.6万吨。

  一一煤炭售价稳步上涨。全年商品煤平均售价1,023.17元/吨,同比上升41.46元/吨,增幅4.22%,其中:洗精煤售价1,992.39元/吨,同比上涨363.30元/吨,涨幅22.3%;动力煤价格636.36元/吨,同比上涨47.43元/吨,涨幅8.1%。

  一一经营管理优化提升。严控各项非生产性开支,全公司可控管理费用2,899万元,同比下降208万元,降幅6.7%;可控销售费用774万元,同比下降232万元,降幅23.1%。刚性执行资金集中管理和资金预算管理,优化借贷资源,全年综合融资成本4.62%,比上年下降0.24个百分点,节约财务费用1,175万元。坚持挖潜增效,全年处置闲置资产收入2,219万元,回笼历史风险账款304万元。争取增值税留抵退税2,307万元。

  一一经营业绩逆中求进。面对上半年利润总额-2.3亿元的困难局面,公司管理层坚持以经济效益为中心,采取积极措施,下半年实现利润总额1.64亿元,比上半年减亏增盈3.97亿元;全年利润总额-6,589万元,同比减盈增亏1.5亿元;净利润-7,082万元,同比减盈增亏1.29亿元;归属母公司净利润-7,656万元,同比减盈增亏1.32亿元。

  一一转域转型趟出新路。坚持“以煤为主、稳煤保量、扩砂增量”的发展理念,全年完成码头转运量803万吨,同比增加163万吨,增幅25.5%,再创历史新高。做精做优物流贸易业务,全年完成煤炭及焦炭贸易量373万吨,实现单位毛利30.92元/吨,同比增加13.14元/吨,增幅73.9%。成功托管陕西铜川年核定生产能力180万吨的照金煤矿,转域转型发展迈出坚实步伐。

  受现有煤矿自然条件变差、安全环保要求提高,及企业自身管理不到位等因素影响,公司的产能利用率不足,成本刚性增长,经营状况不佳的局面仍未得到根本改变。主要表现在:

  一一煤炭产销量下降。全年自产原煤143.6万吨,产能利用率59.6%,同比减产13.6万吨;自产商品煤126.9万吨,同比减产14.7万吨。全年销售商品煤127.1万吨,同比减少14.9万吨,其中:洗精煤36.2万吨,同比减少17.4万吨;动力煤90.9万吨,同比增加2.5万吨。

  一一煤矿生产成本上升。全年原煤制造成本总额10.31亿元,同比增加0.75亿元,原煤单位制造成本717.76元/吨,同比上升109.24元/吨。商品煤制造成本10.73亿元,同比增加0.71亿元,商品煤单位制造成本845.85元/吨,同比上升138.09元/吨。

  一一财务状况仍未改善。期末资产总额88.88亿元,比上年末增加9.76亿元;负债总额84.16亿元,比上年末增加10.69亿元;净资产4.72亿元,上年末减少9,261万元;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5.81亿元,上年末减少9,834万元。期末资产负债率94.7%,比上年末上升1.8个百分点。

  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三管三必须”工作要求,保障安全专项资金投入,强责任、抓基础、治隐患、重监管,安全和环保工作总体保持平稳。一是突出抓好重大事故防范。立足除大隐患、防大事故,狠抓煤矿瓦斯、水患、火灾治理,刚性执行机电提升运输“九严禁”、顶板管理“五严禁”和爆破作业“六严禁”,坚持做到重大灾害预防到位、治理到位、可控在控,有效防范并杜绝了一般以上生产安全事故。二是突出抓好安全基础管理。常态化开展安全思想、事故警示教育和安全教育培训,严格落实矿区两级带班跟班、班组作业前安全确认、安全挂点督导、包保、驻矿蹲守等制度,强化生产作业现场管理和检查监督,加大“三违”查处力度,积极推行安全网格化管理。三是突出抓好安全监督检查。扎实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和“两节两会”“安全生产月”“喜迎二十大、忠诚保安全”“决战年末安全无事故”等系列活动,执行安全隐患排查旬检、月检制度,对检查出的问题隐患按照“五定”原则实行闭环管理。四是突出抓好应急救援能力建设。进一步修订完善了应急预案,在井下设立急救站,配备急救包、苏生器、担架等必要物资,有计划地组织开展了应急演练或桌面推演,增强了企业各层级的事故应急救援和处置能力。

  面对矿井生产不正常,产量下滑等形势,公司管理层积极作为,全力以赴化风险、抓生产,构筑起稳生产的坚实堤坝。一是主动对接协调,化解停产风险。从制度、技术、管理、质量等层面对所属煤矿进行全面梳理,查缺补漏,制定有效措施,认真做好隐患排查治理,积极主动对接地方政府及监管部门,反复沟通协调矿井的复工复产工作,全力化解长时停产风险。二是优化采掘方案,狠抓生产接替。结合生产实际及下一步采掘布局,不断优化完善采区系统,定期督查、动态跟踪、及时调整,通过采取提前开掘巷道、开展劳动竞赛、加快掘进速度和采用综掘等措施,保证采掘接替工程兑现,有效缓解生产接替紧张局面。三是推进“ 一优三减 ”,实现合理集中生产。通过优化生产布局,减少采掘头面和用工数量。曲江矿井东翼和尚庄矿西翼开采结束后完成封闭退出;安源矿301工作面封闭后减少水平1个,采煤队伍减为4个,采煤工作面减为3个。四是加快“四化”建设,提升科技融入。曲江矿井805西、尚庄矿507综合机械化采煤持续发力;坪湖、建新、安源煤矿中央水泵房实现自动化排水,曲江公司部分皮带、溜子实现远程集中控制;完成了煤矿“电子封条”建设,实现省内煤矿联网监测全覆盖;曲江智能化矿灯房投入使用,煤矿重大设备全面信息化管理项目正逐矿进行安装。

  坚持以效益为中心,以精细化管理为抓手,以成本管控为重点,以资金保障为基础,全面提升经营管理水平和运营质量。一是在强化成本管控上着力。精准制定扭亏脱困举措,完善材料消耗考核奖罚办法,规范工程定价计量结算,对生产用电实时监控,加大集中采购和招标采购力度,降低采购成本。严控各类非生产性支出,全公司可控管理费用同比下降208万元,可控销售费用同比下降232万元。全年争取增值税留抵退税2,307万元。二是在强化资金管理上聚力。刚性执行资金预算集中管理,严格按月度资金计划拨付资金,实现了全公司资金安全、高效运转。加大与金融机构沟通力度,稳定贷款规模,优化借贷资源,2022 年综合融资成本4.62%,比上年平均综合融资成本下降 0.24 个百分点,年节约财务费用 1,175 万元。三是在强化薪酬管理上发力。建立健全薪酬激励与约束机制,强化工资总额管理,全面修订工资管理办法、绩效考核办法,落实定期检查制度。四是在盘活闲置资产上用力。从“堵抠挤挖”上下功夫,有效盘活资产,拓宽增收渠道,全年拍卖回收闲置报废材料设备和供应公司镀镍钢板收入2,219万元。五是在处僵治亏清收和处理诉讼案件上努力。全面清理空壳公司、僵尸企业和扭亏无望企业,“一企一策”制定退出方案,完成了11家单位的清退注销;完善清收机制,压紧压实清收责任,强化风险账款清收工作,全年累计入账回笼304万元。

  聚焦关键领域、重点任务,全力推进改革转型发展。一是全力推进改革改制。全面深化三项制度改革,安源矿、曲江公司实施新“三定”方案,减少井下辅助、地面富余人员 822 人;完善市场化选人用人、劳动用工机制,出台了员工招聘管理办法,新进员工公开招聘率和全员绩效考核率达 100%。二是全力推进转域转型发展。全方位推进西北富煤地区煤矿整体托管和投资并购,成功托管陕西铜川年核定生产能力 180万吨的照金煤矿;积极开拓新市场新业务,码头转运量803万吨,再创历史新高。安源矿深挖红色资源,提速转型发展,被列入全国首批“大思政课”实践教学之一。三是全力推进项目建设。省政府重点项目江储中心改扩建项目已于 11 月 22 日开工建设,建成后静态储煤能力将提高到 100 万吨。

  紧紧围绕全面从严治党的总体要求,持之以恒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不断筑牢发展的“根”和“魂”。一是党建领航持续增强。毫不动摇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开展“两会”、十九届六中全会、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从严治党学习宣贯,认真落实“第一议题”制度,扎实推进模范总部建设,开展党建领航主题活动,通过不断拓展党建+,深度融入安全生产、经营管理、项目建设,使公司党建工作与重点工作同频共振。二是党风廉政建设高位推进。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扎实开展“廉洁安煤”建设,加大监督执纪力度,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构建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良好政治生态。三是民生改善与信访维稳务实有效。坚持做好扶贫帮困,落实“我为职工办实事”项目,实实在在帮助职工群众解难题、谋幸福。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安源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3年4月10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并于2023年4月20日上午9:3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会董事9人,实际参会董事9人。会议由董事长余子兵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认真讨论和审议了本次会议议程事项,对有关议案进行了书面记名投票表决,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其中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其中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并通过《关于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其中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并通过《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2年度履职报告的议案》,其中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并通过《关于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坏账的议案》,其中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公司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坏账事项,详情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和《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的《安源煤业关于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坏账的公告》。

  六、审议并通过《关于2022年度财务决算的议案》,其中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议案》,其中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经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母公司年初未分配利润余额为-15,960,321.55元,报告期实现净利润-3,851,874.11元,2022年度内未实施股利分配,期末未分配利润余额为-19,812,195.66元。母公司资本公积年初余额1,980,993,057.54元,年末余额不变。

  根据《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按照《公司章程》和股东回报规划规定,提出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如下:

  鉴于母公司期末未分配利润余额-19,812,195.66元,无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保障公司生产经营和长远发展,2022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资本公积不转增股本。

  八、逐项审议并通过《关于日常关联交易2022年执行情况和2023年预计情况的议案》。

  由于历史渊源和地域关系及生产经营需要, 公司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与控股股东江能集团及其附属企业、间接控股股东江投集团及其附属企业存在必不可少的日常购销或劳务等关联交易。

  董事会同意2022年度公司与控股股东江能集团及其附属企业、间接控股股东江投集团及其附属企业的日常关联交易发生额。关联董事余子兵先生、金江涛先生、刘珣先生、张海峰先生、张保泉先生、李春发先生回避本项表决;3名非关联董事参与了表决,其中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23年,公司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仍将与控股股东江能集团及其附属企业、间接控股股东江投集团及其附属企业存在必不可少的日常购销业务或劳务等关联交易。

  董事会同意公司预计的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574,483万元,同意公司与江能集团签订的日常关联交易协议。关联董事余子兵先生、金江涛先生、刘珣先生、张海峰先生、张保泉先生、李春发先生回避本项表决;3名非关联董事参与了表决,其中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审议并通过《关于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其中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审议并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其中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1.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董事会审议同意续聘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2.根据公司2022年实际支付年度审计费用的情况,结合2023年度的审计工作量等实际情况,董事会同意2023年度公司向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支付的财务审计费用为人民币9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人民币60万元。

  十一、审议并通过《关于核定公司2023年度借款规模的议案》,其中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公司2023年度流动资金借款规模总额529,909万元,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在上述流动资金借款规模内办理银行信贷业务。在该借款规模总额内可根据实际需要在权属单位之间调剂使用。公司在上述流动资金借款规模内具体办理每笔业务时,授权董事长签署相关协议,不再逐项提请股东大会或董事会审批。

  十二、审议并通过《关于2023年度为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其中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公司为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额度合计不超过247,001万元,其中:为江西煤业提供担保94,576万元(含公司与江能物贸联合为江西煤业担保的25,000万元);为江能物贸提供担保102,000万元;为曲江公司提供担保30,425万元;为江储中心提供担保20,000万元。

  同意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在上述担保额度内办理担保业务。担保具体构成在总额内可根据实际需要在上述单位之间调剂使用。公司在担保额度内具体办理每笔担保业务时,授权董事长签署相关协议,将不再逐项提请股东大会或董事会审批。该担保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以内签发有效。

  十三、审议并通过《关于2023年度江西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为江西煤炭储备中心有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其中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江西煤业2023年度为其全资子公司江储中心融资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65,375万元。

  同意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在上述担保额度内办理担保业务。公司在担保额度内具体办理每笔担保业务时,授权董事长签署相关协议,将不再逐项提请股东大会或董事会审批。该担保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以内签发有效。

  十四、审议并通过《关于2023年度江西江能物贸有限公司继续为江西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其中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江能物贸继续为江西煤业融资提供联合担保,担保额度不超过25,000万元。

  同意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在上述担保额度内办理担保业务。公司在担保额度内具体办理每笔担保业务时,授权董事长签署相关协议,将不再逐项提请股东大会或董事会审批。该担保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以内签发有效。

  十五、审议并通过《关于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其中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六、审议并通过《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其中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七、审议并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其中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2023年5月12日召开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具体事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和《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的《安源煤业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安源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3年4月10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并于2023年4月20日上午9:0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5人,实到监事5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龙根先生主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认真讨论和审议了本次会议议程事项,对有关议案进行了书面记名投票表决,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其中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坏账的议案》,其中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坏账符合谨慎性原则,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依据充分。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坏账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能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同意公司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坏账事项。

  三、审议并通过《关于2022年度财务决算的议案》,其中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议案》,其中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按照《公司章程》和股东回报规划的规定,同意公司下列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

  鉴于母公司期末未分配利润余额-19,812,195.66元,无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保障公司生产经营和长远发展,2022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资本公积不转增股本。

  五、审议并通过《关于日常关联交易2022年执行情况和2023年预计情况的议案》,其中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公司与控股股东江能集团及其附属企业、间接控股股东江投集团及其附属企业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2022年度发生额;同意公司与该等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2023年度预计金额;同意公司与该等关联方之间签订的关联交易协议。

  六、审议并通过《关于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其中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并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其中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续聘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八、审议并通过《关于核定公司2023年度借款规模的议案》,其中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公司2023年度流动资金借款规模总额529,909万元,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在上述流动资金借款规模内办理银行信贷业务。在该借款规模总额内可根据实际需要在权属单位之间调剂使用。公司在上述流动资金借款规模内具体办理每笔业务时,授权董事长签署相关协议,不再逐项提请股东大会或董事会审批。

  九、审议并通过《关于2023年度为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其中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公司为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额度合计不超过247,001万元,其中:为江西煤业提供担保94,576万元(含公司与江能物贸联合为江西煤业担保的25,000万元);为江能物贸提供担保102,000万元;为曲江公司提供担保30,425万元;为江储中心提供担保20,000万元。

  同意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在上述担保额度内办理担保业务。该担保具体构成在总额内可根据实际需要在上述单位之间调剂使用,公司在担保额度内具体办理每笔担保业务时,授权董事长签署相关协议,将不再逐项提请股东大会或董事会审批。该担保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以内签发有效。

  十、审议并通过《关于2023年度江西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为江西煤炭储备中心有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其中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江西煤业2023年度为其全资子公司江储中心融资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65,375万元。

  同意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在上述担保额度内办理担保业务。公司在担保额度内具体办理每笔担保业务时,授权董事长签署相关协议,将不再逐项提请股东大会或董事会审批。该担保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以内签发有效。

  十一、审议并通过《关于2023年度江西江能物贸有限公司继续为江西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其中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江能物贸继续为江西煤业融资提供联合担保,担保额度不超过25,000万元。

  同意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在上述担保额度内办理担保业务。公司在担保额度内具体办理每笔担保业务时,授权董事长签署相关协议,将不再逐项提请股东大会或董事会审批。该担保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以内签发有效。

  十二、审议并通过《关于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其中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1.公司2022年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开展经营管理活动;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的召开程序和决议程序合法有效;董事会成员在履行公司职务时,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无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发生;公司经营管理班子做到了勤勉尽职、忠于职守,在履职时无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2.公司财务报告真实、客观、准确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是客观公正的。

  3.报告期内公司与控股股东江能集团及其附属企业、间接控股股东江投集团及其附属企业日常关联交易均遵循了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关联交易决策程序均符合法律、《公司章程》和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规定,交易条件坚持公平、合理原则,执行的价格是公允的,没有损害公司的利益。

  4.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监事会工作报告》《总经理工作报告》《安源煤业2022年年度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一年来的工作情况。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安源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等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经测试,公司2022年度拟计提资产减值准备10,031,933.72元。具体情况如下: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一一资产减值》《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规定,公司对2022年12月31日的各项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分析、判断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根据测试结论和资产减值特征,公司对各项资产拟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总额为10,031,933.72元,其中:计提应收款项坏账准备-4,364,275.56元,存货跌价准备9,111,076.23元,固定资产减值准备5,285,133.05元。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总额-4,364,275.56元,其中本期按预期信用损失法计提坏账准备5,089,243.53元;本期收回前期应收款项转回坏账准备-9,453,519.09元。

  本年计提存货准备跌价9,111,076.23元,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原则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本年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5,285,133.05元,采用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孰低原则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1.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一一存货》规定,本年销售已计提跌价准备的存货而转销存货跌价准备3,833,572.94元。

  2.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一一固定资产》规定,本期销售已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的固定资产而转销固定资产减值准备7,102,455.75元。

  为真实反映公司财务状况,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一一金融资产转移》规定,2022年末对11笔应收款项进行了核销,核销原值41,090,468.41元,核销坏账准备41,088,168.41元。核销原因主要是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以前向部分客户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形成的货款,该等货款历史上经多次催收无果、已被注销营业执照或已破产终结,公司认为相关货款基本无法收回,故核销相关货款。公司对上述货款仍将保留继续追索的权利,按照账销案存管理。本次核销坏账未涉及关联方应收款项,具体情况如下:

  1.本年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共计10,031,933.72元,减少公司2022年度合并报表利润总额10,031,933.72元,减少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0,031,933.72元。

  2.本次核销的应收款项共计41,090,468.41元,前期已计提坏账准备41,088,168.41元,本次核销坏账减少公司2022年度合并报表利润总额2,300元,减少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300元。

  综上所列,本次计提资产准备及核销坏账,综合减少公司2022年度合并报表利润总额10,034,233.72元,减少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0,034,233.72元,占2022年度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13.11%。

  2023年4月20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分别审议并通过《关于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坏账的议案》,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独立董事意见,认为:公司报告期对应收款项、存货、固定资产等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坏账,是基于稳健的会计原则,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符合公司资产的实际情况和相关政策的规定。本次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况,同意公司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坏账事项。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由于历史渊源和地域关系及生产经营需要,公司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与控股股东江西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能集团”)及其附属企业、间接控股股江西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投集团”)及其附属企业存在必不可少的日常购销或劳务等关联交易。2023年4月20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分别逐项审议并通过《关于日常关联交易2022年执行情况和2023年预计情况的议案》,同意公司日常关联交易2022年度实际发生金额和2023年度预计金额,同意公司与江能集团签订的日常关联交易协议。关联董事余子兵先生、金江涛先生、刘珣先生、张海峰先生、张保泉先生、李春发先生回避本项表决;3名非关联董事参与了表决,其中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余新培先生、徐光华先生、刘振林先生对公司《关于日常关联交易2022年执行情况和2023年预计情况的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认为: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一交易与关联交易》的相关规定,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遵循了“平等互利、等价有偿”的原则,交易价格均参照市场价格确定,日常关联交易公平、公正、公开。公司与所述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是合理、必要的,有利于公司业务的正常开展。公司日常关联交易没有对上市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没有发现有侵害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和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同意公司与江能集团就日常关联交易签署的《日常关联交易协议》;同意《关于日常关联交易2022年执行情况和2023年预计情况的议案》,并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届时关联股东江能集团应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日常关联交易2021年执行情况和2022年预计情况的议案》,2022年度关联交易预计总额不超过537,333万元,2022年实际关联交易发生额为480,320万元,控制在预计总额范围内。

  2022年度实际发生金额比预计发生金额减少57,013万元,主要差异原因如下:

  1.销售煤炭减少5,621万元,一是向丰城新高焦化有限公司、江西赣能股份有限公司、赣浙国华(信丰)发电有限责任公司销售煤炭量增加及煤价上升导致分别增加13,948万元、3,426万元、3,986万元;二是减少向江西省萍乡市中鼎进出口有限公司销售煤炭26,981万元;

  2.采购电力减少998万元,主要为江西新洛煤电有限责任公司发电量减少所致。

  3.转供电减少94万元,主要为郑州煤机(江西)综机设备有限公司关闭退出,江西丰矿集团有限公司、萍乡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中鼎国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用电量减少所致。

  4.销售材料减少405万元,一是郑州煤机(江西)综机设备有限公司、印度尼西亚朋古鲁煤矿关闭退出,无生产需求,销售材料分别减少112万元、200万元;二是减少向萍乡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江西赣能股份有限公司、水城县小牛煤业有限责任公司销售材料417万元、60万元、30万元;三是增加向江西乐矿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中鼎国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江煤贵州矿业集团供销有限公司、贵州赣兴煤业有限公司、江西江能煤矿管理有限公司销售材料218万元、102万元、58万元、19万元、17万元。

  6.采购材料物资减少61万元,主要为向郑州煤机(江西)综机设备有限公司关闭退出所致。

  7.接受建筑、安装工程劳务减少4,102万元,一是中鼎国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和江西江能煤矿管理有限公司建筑安装工程减少1,142万元和3,013万元;二是增加萍乡矿业集团工程有限公司建筑安装工程53万元。

  8.接受服务减少589万元,一是郑州煤机(江西)综机设备有限公司关闭退出,导致减少474万元;二是江西丰矿集团有限公司、江西省中赣投勘察设计有限公司、萍乡矿业集团有限公司和南昌江鼎置业有限责任公司分别减少128万元、127万元、109万元和6万元;三是江西乐矿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江西省能源集团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分别增加198万元、57万元。

  9.提供服务减少677万元,一是江西煤炭储备中心有限公司为江西赣能股份有限公司、江西新余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和江西赣能股份有限公司提供物流转运、储煤等服务减少322万元、348万元和212万元;二是江西省能源集团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房屋租赁增加90万元;三是向江西丰矿集团有限公司和萍乡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提供劳务增加89万元和13万元;四是江西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矿山救护总队向中鼎国际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和江西省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提供服务增加26万元和23万元。

  2023年,公司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仍将与控股股东江能集团及其附属企业、间接控股股东江投集团及其附属企业存在必不可少的日常购销业务或劳务等关联交易,预计发生额不超过574,483万元。

  公司下属企业向公司控股股东江能集团和间接控股股东江投集团的附属用煤、用气单位丰城新高焦化有限公司、江西赣能股份有限公司、赣浙国华(信丰)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等销售煤炭。

  为确保公司所属煤矿的电力供应,保证煤矿安全生产,公司下属供电企业向控股股东江能集团附属发电企业江西新洛煤电有限责任公司等采购电力。

  公司下属供电企业向控股股东江能集团附属的用电单位江西丰矿集团有限公司、萍乡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等转供电力。

  根据大宗物资集中采购原则,公司下属企业向控股股东江能集团及其附属企业销售煤矿专用物资以及零部件、配件、耗材等生产所需部分材料。

  公司仍将继续接受控股股东江能集团及其附属企业中鼎国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江西江能煤矿管理有限公司、萍乡矿业集团工程有限公司等提供的建筑、安装等工程劳务及设计服务。

  公司及下属企业接受控股股东江能集团及其附属企业提供的包括技术服务、土地、房屋、建筑物和设备租赁、铁路专用线等运输服务、设备维修范围、通讯服务以及社区服务等综合服务。

  公司下属企业向江能集团及其附属企业、间接控投股东江投集团及其附属企业提供的包括日常生产经营托管,土地、房屋、设备租赁、电力线路改造、码头装卸、物流转运、煤炭存储等服务。

  2023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金额比2022年实际执行金额增加94,163万元,主要差异原因如下:

  1.预计增加销售煤炭57,311万元。主要是预计向丰城新高焦化有限公司、江西赣能股份有限公司、赣浙国华(信丰)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增加销售煤炭1,052万元、31,323万元、24,955万元;二是预计减少向江西省萍乡市中鼎进出口有限公司19万元。

  3.预计减少转供电30万元,主要为郑州煤机(江西)综机设备有限公司关闭退出无生产用电需求所致。

  4.预计增加销售材料1,384万元,一是预计向赣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江西煤贵州矿业集团供销公司、萍乡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贵州赣兴煤业有限公司增加销售材料1,000万元、482万元、392万元、31万元;二是预计向中鼎国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江西乐矿能源集团有限公司、郑州煤机(江西)综机设备有限公司等减少销售材料318万元、168万元、38万元。

  7.预计减少接受服务398万元,主要为郑州煤机(江西)综机设备有限公司关闭退出减少接受其设备维修等服务所致。

  8.预计增加提供服务3,654万元,一是预计江西煤炭储备中心有限公司向江西赣能股份有限公司、江西新余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等增加提供码头装卸、物流转运、煤炭存储等服务1,326万元、303万元;二是预计江西江煤电力有限公司向萍乡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增加提供电路改造服务2,000万元。

  注册资本:人民币600,000万元;法定代表人:曾昭和;注册地址:江西省南昌市丁公路117号;经营范围:煤炭开采、洗选、焦化和综合利用,电力生产、供应、输变电,电气设备维修服务,化工、建材、汽车、机械的制造、加工、维修服务,房地产开发,工业和民用建筑施工、安装、监理,建筑物装修,国内国际贸易,矿山事故救援及救护培训,物业服务,系统内产权交易经纪业务,科学研究,技术信息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系公司控股股东。

  注册资本:人民币21,850万元;法定代表人:邓福保;注册地址:江西省丰城市上塘镇;经营范围:煤炭,煤炭综合利用,火力发电,光伏发电,新能源开发及利用,人造水晶制品,工艺美术品,建筑材料,造纸包装,丝棉织品,冶炼,竹木,机械设备,化工原料和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品),通信,塑料制品,建筑设计,广告设计、制作、发布,国内贸易、物流,医疗卫生,花卉苗木、养生养老、餐饮,住宿,会务服务,安全技能培训,企业业务咨询与代理服务、房屋及不动产租赁、设备维修及租赁,煤层气开采(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系江能集团全资子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35,000万元;法定代表人:麦华刚;注册地址:江西丰城市上塘镇建设大道;经营范围:生产销售焦炭及其附属产品(以上项目国家有专项规定的除外)。系江能集团全资子公司江西丰矿集团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9422.27万元;法定代表人:韩丽敏;注册地址:江江西省丰城洛市镇;经营范围:建筑材料(制砖)、发电、矿山工贸、林木、水电安装(凭资质证书经营)、副食品、百货、日杂(除烟花爆竹)、住宿(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系江西丰矿集团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总资产19,225万元,净资产-1,872万元;2022年1-12月,实现营业收入1,218万元,净利润-607万元(未经审计)。

  注册资本:人民币191,763万元;法定代表人:吴培南;注册地址:江西省萍乡市安源区昭萍东路5号;经营范围:许可项目:特种设备制造,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国内各类采掘业、制造业、电力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交通运输、社会服务业、科学研究和综合技术服务业、文化艺术及广播电视业,国内商业批发、零售业,承装(修、试)电力设施,餐饮业、住宿业(仅限于下属机构经营),房地产开发(凭资质证经营)凭许可证经营的进出口业务,特种设备销售(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系江能集团全资子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47276.91845万元;法人代表:杨斌;注册地址:江西省新余市经济开发区高新大道。经营范围: 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供电业务,电气安装服务,非煤矿山矿产资源开采,房地产开发经营,建设工程施工(除核电站建设经营、民用机场建设),煤炭开采,成品油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在许可有效期内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和许可期限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风力发电技术服务,新兴能源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机动车充电销售,轻质建筑材料销售,新型建筑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工程管理服务,煤炭洗选,煤炭及制品销售,物业管理,业务培训(不含教育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等需取得许可的培训),住房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系江能集团全资子公司。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总资产204,466万元,净资产99,492万元;2022年1-12月,实现营业收入26,450万元,净利润620万元(未经审计)。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万元;法人代表:杨华明;注册地址:江西省南昌市西湖区九洲大街1022号朝阳梅园1#楼第七层;经营范围: 煤矿企业委托管理;煤炭开采、洗选(凭许可证经营);矿井安全生产技术咨询;工程技术咨询;矿山工程;土建工程;土石方工程;机械设备安装工程;矿山专用机械设备租赁(以上项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系江能集团全资子公司。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总资产3,695万元,净资产113万元;2022年1-12月,实现营业收入9,541万元,净利润0万元(未经审计)。

  注册资本:人民币200万元;法定代表人:曹敏辉;注册地址:江西省南昌市西湖区九洲大街1022号朝阳梅园1#楼3层;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食品经营(销售预包装食品),餐饮服务,住宿服务,住宅室内装饰装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物业管理,酒店管理,物业服务评估,家政服务,停车场服务,专业保洁、清洗、消毒服务,住房租赁,餐饮管理,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办公设备销售,办公用品销售,网络设备销售,软件开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花卉绿植租借与代管理,城市绿化管理,礼品花卉销售,园林绿化工程施工,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房地产经纪,集贸市场管理服务,装卸搬运,白蚁防治服务,建筑材料销售,工程管理服务,城市公园管理,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农副产品销售,日用品销售,日用百货销售,柜台、摊位出租,会议及展览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礼仪服务,健身休闲活动,棋牌室服务,洗车服务,餐饮器具集中消毒服务,五金产品批发,五金产品零售(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系江能集团全资子公司。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总资产2,408万元,净资产1,688万元;2022年1-12月,实现营业收入1,264万元,净利润-80万元(未经审计)。

  注册资本:人民币30,866.935739万元;法定代表人:曹敏辉;注册地址:江西省南昌市西湖区九洲大街1022号朝阳梅园1#楼;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销售;实业投资(金融、证券、期货、保险除外);物业管理(以上项目依法需经批准的项目,需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系江能集团全资子公司。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总资产38,459万元,净资产33,548万元;2022年1-12月,实现营业收入798万元,净利润792万元(未经审计)。

  注册资本:人民币70,220万元;法定代表人:蔡正华;注册地址:江西省景德镇市珠山区新厂东路289号;经营范围:许可项目:煤炭开采,建设工程施工,非煤矿山矿产资源开采,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电气安装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在许可有效期内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和许可期限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煤炭洗选,矿物洗选加工,煤炭及制品销售,中医养生保健服务(非医疗),物业管理,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国内集装箱货物运输代理,专用设备修理,电气设备修理,机械设备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住房租赁,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紧急救援服务,安全咨询服务,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服务,生产线管理服务,土石方工程施工,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装卸搬运,养老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系江能集团全资子公司。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总资产103,477万元,净资产84,922万元;2022年1-12月,实现营业收入15,803万元,净利润-223万元(未经审计)。

  注册资本:人民币10,493万元;法定代表人:汪小明;注册地址:江西省乐平市乐港镇鸣西煤矿;经营范围:矿山基本建设,设备材料供应,矿山机械制造,煤炭开采、洗选、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系江能集团全资子公司江西乐矿能源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总资产73,312万元,净资产10,152万元;2022年1-12月,实现营业收入4,759万元,净利润-254万元(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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