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都市计划|1949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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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因港设县、以商兴市。1843年上海开埠成为城市近现代化的起点。在此后170年的历程中,随着外部政治经济环境的变化,上海的城市职能也随之发生调整,逐渐形成今天的城市空间格局。在不同的历史时期,城市总体规划在完善城市功能、合理调整城市布局、优化城市土地和空间资源配置、协调各项建设、有效提供公共服务等方面都发挥了其应有的作用。在长期的发展过程中,历版的总体规划也逐渐形成长期坚守的“以人为本”的基本原则:坚持控制和疏解大城市规模的方针;坚持形成“多心开敞”的城市空间结构;坚持市区更新与新城建设并举的策略。本期主要介绍上海历史上具有重要地位的四版城市总体规划。
1945年抗战胜利后,为适应战后重建和复兴,巩固和发展上海在全国的作用,上海市政府设立上海市都市计划委员会,编制“大上海都市计划”。都市计划前后共编制三稿,其中,“1946年大上海都市计划”是上海结束100年租界历史之后,首次编制的完整的城市总体规划,也是中国大城市编制的第一部现代总体规划。
抗日战争胜利后,上海市政府明确由工务局负责都市计划工作,在1946-1949年期间完成三稿都市计划方案。民国35年(1946年)1月设立技术顾问委员会,同年3月,成立了都市计划小组。在编制都市计划中,发挥当时一些从欧美留学回来的建筑师、工程师的才智,采用了“有机疏散”、“快速干道”和“区域规划”等新的城市规划理论,拟成大上海都市计划初稿。8月,正式成立上海都市计划委员会。市政府明确市界以外地带不再考虑,经过研究修改,于民国37年2月编制了大上海都市计划二稿。解放初上海又刊印上海市都市计划三稿。现存的成果有《上海市都市计划委员会报告记录汇订本》(包括初稿、二稿和会议记录初集、二集),《上海市都市计划总图三稿初期草案说明》(即三稿)。1950年7月经时任上海市长陈毅批准,特予刊印三稿。
发展规模:民国35年(1946年)上海市域面积893平方公里,人口约400万人,预测至1996年50年间,人口将增至1500万人左右,而市域范围,只能容纳700万人左右,其他人口只得以卫星市镇方式向附近区域发展,计划人口密度每平方公里为0.5~1万人。
都市布局:从区域规划入手,以“有机疏散”为目标,使居住地点与工作、娱乐及生活上所需的其他功能,保持有机联系。当时市中区约80余平方公里(为全市面积的9.6%)内,集中居住300万人(为全市人口的四分之三)。此项畸形发展,必须通过发展新市区与逐步重建市中区同时并举的方针,向新市区“有机疏散”。这并非是在郊区散布无数小单位,而是以都市生活为标准,形成50~100万人的市区单位。市区以下,由16~18万人的市镇单位组成。每个市镇均有工业用地,而工业与住宅等用地,有500米绿地隔离,主要干道也设在隔离绿地内。市镇发展范围控制在30分钟的步行距离以内。市镇单位由10~12个“中级单位”组成。每个中级单位约1.2~1.6万人,设商业中心及市民游憩设备。中级单位由3~4个“小单位”组成。小单位以小学校为中心,约4000人左右(当时小学学龄儿童约占12%,一个学校约480名学生,故小单位为4000人左右)。
生态控制:计划绿地除布置园林、体育场所及其他游憩地带外,也可安排菜地和农田。在市中区以外(中山环路以外),设2~5公里宽的绿带。当时市中区的绿地,每人仅0.2平方米,计划利用环状绿带来弥补市中区绿地的奇缺。在环状绿带内,既可作公园、运动场,也可作农业生产用地。环状绿带向全区域作辐射形扩充,与林荫大道、人行道及自行车道的绿化,以及滨河绿带等形成绿化系统。同时,在市中区外,但又不超过15公里的范围内,发展家禽农场,使城市副食品就近供应。关于市中心内绿地,要保持32%是绿地和旷地,并将现有旷地加以联系,使之成为系统。
1947年上海都市计划委员会编制完成《上海市土地使用及干路系统总图二稿》、1948年2月完成《大上海都市计划总图草案报告书(二稿)》。计划范围修订为以市界为限,包括14个行政区,面积893平方公里。确定上海为港埠都市,也将为全国最大工商业中心之一,是中国与国际的金融中心。
上海市都市计划总图三稿提出,都市计划不是市政方面片面的改良所能奏效,整个社会和经济的组织,都非彻底革新不可。三稿的主要内容为区划及交通两部分。
区划:三稿拟定了区划的几项原则,即工商业发展趋势将由半封建状态逐步改变成为近代化企业;在工业化过程中生产事业人员、公共服务人员比重将增加,寄生剥削阶级和投机商人将淘汰;中区将限制扩展,港口及部分工业将从中区迁到新区,过剩人口也迁出中区;新计划区相互间及其与中区间用绿地隔离,并由交通紧密联系。
三稿计划设淞阳、蕰藻、殷江、真南、蒲虹、莘宝、曹塘、闵马、高陆、泾斯、周盛共11个相对独立的新计划区,各区彼此间用绿地隔离,区内居民一切日常生活需要均能在区内求得。
大上海都市计划系统地吸收了“有机疏散”、“快速干道”、“功能分区”和“区域规划”等欧美现代主义城市规划理念,因地制宜地运用于上海的规划实践中,开启中国现代城市规划的先河。规划通过发展新市区与逐步建市中区的方式,将人口向新市区疏散,将工业向郊区迁移。规划提出的“有机疏散、组团结构”理念以及确立的卫星城与环城绿带建设思路对新中国成立后上海的历次城市总体规划产生深远的影响。同济大学教授李德华先生曾说:“现代主义的理性思想和理念,贯穿着大上海都市计划的编制工作的始终。”
1945年10月,都市计划编制之初,由工务局召集专家召开技术座谈会,讨论都市计划工作;1946年3月,成立都市计划小组;当年8月,正式成立上海市都市计划委员会。计划委员会由市长吴国桢兼任“上海市都市计划委员会主任委员”,工务局局长赵祖康任“当然委员兼执行秘书”。工作小组由市工务局设计处处长姚世濂、中国建筑师学会理事长、著名建筑师陆谦受和圣约翰大学教授、都市计划专家鲍立克3人领衔。并确定了分组的人员与召集人。分组共有7个,分别是:土地组、交通组、区划组、房屋组、卫生组、公用组和财务组。
由于参与规划编制的人员多为“兼任”,整个工作是利用“规定办公时间之后”的加班完成。同济大学教授李德华先生当时是作为技士参加这项工作的,技士相当于现在的技术员,在工作中主要承担助手职责。据李德华先生回忆,“由于参加编制工作的专家都是兼职性质的,因此日常安排大致是每天下午,参加编制工作的专家会在下班后赶到位于汉口路的工务局,然后就前一天的工作成果和进一步的编制工作进行讨论并确定当天的内容,晚餐后继续工作。”
李德华先生回忆,当时他和另一位工作人员列席讨论会,其中部分的会议由他负责进行英文记录,另一位负责中文记录。第二天上午,记录员对前一天的讨论内容进行整理。下午,参加协助工作的来自圣约翰大学的高年级工读生会赶到工务局,大约有七八个人,由记录员带领他们,根据前一天专家讨论的要求,进行具体的绘图等工作,供当天的专家讨论使用。来自圣约翰大学的学生在工作完成后离开工务局,不参加下面的专家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