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晨鸣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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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晨鸣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23年4月10日以书面、邮件方式送达各位董事,会议于2023年4月1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董事11人,实际参加董事11人。本次董事会的召开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为盘活公司存量优质资产,拓宽融资渠道,调整长中短期负债结构,公司子公司上海鸿泰房地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鸿泰”)拟与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开展经营性物业抵押贷款或银团贷款的融资业务,融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含25亿元),期限不超过15年(含15年),上海鸿泰以其名下持有的上海市东大名路1100、1118、1158号房产提供抵押担保,并提供该房产所有应收租金收入、广告费收入等应收账款质押担保。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晨鸣实业有限公司以其持有的上海鸿泰100%股权为本次贷款提供质押担保,同时公司为本次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为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含25亿元),期限不超过15年(含15年)。
详细内容请参阅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站()及香港联交所网站()的相关公告。
公司董事会同意于2023年5月8日14:30在公司研发中心会议室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详细内容请参阅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站()及香港联交所网站()的相关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山东晨鸣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司定于2023年5月8日(星期一)召开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会议情况通知如下:
1、股东大会届次:山东晨鸣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6、股权登记日:A股股权登记日为2023年4月25日,B股股权登记日为2023年4月28日(B股最后交易日为2023年4月25日)。B股股东应在2023年4月25日(即B股股东能参会的最后交易日)或更早买入公司股票方可参会。
截止2023年4月25日(B股最后交易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A股、B股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被授权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在香港中央证券登记有限公司股东名册登记的公司H股股东(根据香港有关要求发送通知、公告),不适用本通知。
上述议案1已经公司于2023年4月19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详细内容请见刊登在 2023年4月20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香港商报》和巨潮资讯网()以及2023年4月19日载于香港联交所网站()上的相关公告。
(1)法人股股东代表人持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出席人身份证和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回执进行登记。
(2)自然人股东本人出席会议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和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回执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表人必须持有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或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和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回执办理登记手续。
(3)根据《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管理办法》以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融资融券登记结算业务实施细则》等规定,投资者参与融资融券业务所涉本公司股票,由证券公司受托持有,并以证券公司为名义持有人,登记于本公司的股东名册。有关股票的投票权由受托证券公司在事先征求投资者意见的条件下,以证券公司名义为投资者的利益行使。有关参与融资融券业务的投资者如需参加本次股东大会,需要提供本人身份证、受托证券公司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受托证券公司的有关股东账户卡复印件和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回执办理登记手续。
前述股东大会适用的授权委托书和其他授权文件须在股东大会举行前24小时送达公司证券投资部,方为有效。
2、登记时间:拟出席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东,须于股东大会召开前24小时办理登记手续。
本次股东大会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参加投票,网络投票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三。
本人(本公司)作为山东晨鸣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股东,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于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下列指示就下列提案投票,如没有做出指示,代理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表决。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或者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参加投票。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488”,投票简称为“晨鸣投票”。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5月8日9:15一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