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共有7市实施了黄河河道外生态补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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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由山东省委省直机关工委联合省发展改革委、省生态环境厅、省文化和旅游厅、山东黄河河务局、大众报业集团主办,齐鲁晚报•齐鲁壹点承办的“话黄河•走在前”大型系列对话专访第四期开播,主题是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践行习总书记关于深入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重要讲话精神,构建山东黄河供水安全体系和生态保护体系,推动黄河重大国家战略在山东落地。那么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方面,山东做了哪些工作?
节目中,山东黄河河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一级巡视员王银山表示,山东黄河河务局为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修复,聚力做好三方面工作。
一是强化顶层设计,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聚焦水利部“强化流域生态统一调度”要求,会同省级有关主管部门联合印发了《山东省黄河生态补水管理办法(试行)》,为山东黄河生态补水科学、规范、有序实施提供了坚实的政策支撑。此外,还与省生态环境厅签订了《联合推进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合作协议》,凝聚黄河生态保护合力,协同促进黄河流域生态环境质量持续向好。
二是会同有关主管部门,组织实施黄河河道外生态补水工作,强化生态补水全过程监督管理,最大限度发挥黄河水资源生态效益。近年来,山东省共有7市实施了黄河河道外生态补水工作,通过补水有效推动了沿黄生态保护修复和重要河湖湿地生态环境复苏。
三是紧抓黄河汛前调水调沙等大流量过程,全力向黄河三角洲自然保护区实施生态补水,2020年-2022年,连续三年年均向清水沟流路、刁口河流路补水超过2亿立方米,较前10年平均值增加了3倍多,完全满足了山东黄河三角洲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委员会提出的生态补水需求,为黄河三角洲湿地、近海生态系统良性修复提供了水资源保障。
黄河保护法将黄河流域生态保护与修复列入国家法律条文,明确了更高的标准和更严格的要求。节目中,山东黄河河务局水资源管理与调度处处长李高仑谈到了山东黄河河务局下一步加强黄河流域水生态保护修复的思路及任务。他表示黄河保护法对黄河流域生态保护与修复工作提出了全方位的具体要求,进一步提升了生态保护的系统性、整体性、规范性。下一步,将持续深入学习贯彻黄河保护法的内涵要义,切实履行法定职责,把法律制度规定转化为治理效能,为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做出更大贡献。
他还表示,接下来将重点做好三方面工作。一是严格执行黄河保护法“生态优先、绿色发展,量水而行、节水为重,因地制宜、分类施策、统筹谋划、协同推进”的基本原则,统筹生活、生产、生态用水,确保黄河不断流、无预警、重要断面生态流量全部达标。
二是强化与相关各方的沟通联系,密切掌握生态补水需求,及时通报大河水情,推进实施清水沟、刁口河流路生态补水,持续加强对黄河三角洲湿地保护修复力度。
三是按照《山东省黄河生态补水管理办法(试行)》规定,会同有关主管部门继续实施黄河河道外生态补水工作,协同监督下一级人民政府落实好生态补水工作,严格管控补水范围和补水总量,充分发挥黄河水资源生态效益。
节目中,黄河河口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裴明胜介绍,黄河三角洲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是国务院于1992年批复设立,由现行清水沟流路入海口两侧(黄河口、大汶流片区)和刁口河备用流路末端(一千二片区)两部分组成。由于成陆时间短,植被与土壤发育年轻,加之海水和含卤地下水返侵,土壤盐渍化程度高,黄河三角洲具有生态脆弱的特点。黄河水资源是维系该地区生态系统发展和稳定的决定性因素。
为有效促进黄河三角洲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黄委于1999年起实施黄河水量统一调度,确保了黄河连续23年不断流,为三角洲生态系统修复、维持提供了水源基础。2002年开始,黄委利用汛前调水调沙等大流量过程,向清水沟流路两侧湿地进行大规模生态补水。2008年,黄委正式把水资源调度与管理的重点转向实现黄河功能性不断流,开始结合调水调沙有计划地进行黄河下游生态调度实践,向黄河三角洲自然保护区湿地进行人工补水,2010年起实施刁口河生态调度及尾闾湿地生态补水。截至目前,累计向清水沟流路湿地补水6.53亿立方米,两岸共恢复退化湿地面积29.5万亩,增加水面面积7.5万亩;向刁口河流路及一千二自然保护区补水4.01亿立方米,补水湿地面积5.5万亩。
持续多年的黄河三角洲自然保护区湿地生态补水,减缓了土壤盐碱化及次生盐渍化进程,有效遏制了河口河道萎缩、湿地退化等现象,生物多样性得到了有效保护。据统计,三角洲自然保护区鸟类已由建区时的187种增至371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