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帮扶政策出台如何认定?怎么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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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河北省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帮扶工作规程(试行)》(冀巩固拓展发〔2023〕1号,以下简称《工作规程》)公开发布,现将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答:防止返贫动态监测以家庭为单位,面向全体农村人口,以及易地扶贫搬迁转为城镇户籍的家庭、城市规划区居住但未享受城镇相关保障政策的“农转非”家庭等。将其中存在返贫致贫风险、符合监测对象认定条件的农户,及时认定为防止返贫监测对象(以下简称“监测对象”),落实针对性帮扶措施。
1.脱贫不稳定户。年人均纯收入低于防止返贫监测收入标准,且受各种原因影响存在返贫风险,被纳入监测帮扶的脱贫户。
2.边缘易致贫户。年人均纯收入低于防止返贫监测收入标准,且受各种原因影响存在致贫风险,被纳入监测帮扶的一般农户。
3.突发严重困难户。年人均纯收入高于防止返贫监测收入标准,但受突发事件等各类因素影响导致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并存在返贫致贫风险,被纳入监测帮扶的农户。这类群体既可以是脱贫户,也可以是一般农户。
答:家中存在大病重病、重度残疾、上学困难、住房不安全、饮水不达标等方面困难,或因灾、因意外事故、因产业项目失败、因务工就业不稳等导致收入骤降、支出骤增,出现返贫致贫风险,即可申报。
1.大病重病个人难以负担户,即家庭成员中有30种大病或4种主要慢病患者,且医疗自付支出超过当年度医保预警标准,导致生活困难的农户。
2.重度残疾人低收入户,即家庭成员中有一级、二级重度残疾人或三级智力残疾、精神残疾人员,且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年度防止返贫监测收入标准的农户。
3.突发意外情况户,即因疫因灾因意外事故等,造成收入骤降或支出骤增影响基本生活的农户。一般以收入降至当年度防止返贫监测收入标准以下或支出超过上年度全省农民人均消费支出为参考,具体标准由市级乡村振兴部门结合当地实际确定。
4.“三保障”动态新增问题户,即出现义务教育、基本医疗、住房安全和饮水安全动态新增问题,且靠自身无力解决,需要政策帮扶的农户。
1.现场申报。在村级党群服务中心现场填写《防返贫监测对象申报书》;也可委托乡村干部、驻村干部、防贫网格员等代为申报。
2.扫码申报。全省开通统一的“防返贫申报”二维码。微信扫描二维码,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即可自主申报。
3.“裕农通”平台申报。下载“裕农通”APP,登录点击首页顶部滚动栏“河北省防返贫监测和帮扶工作信息系统”或点击“我要办政务”-“防返贫申报”,填写相关信息即可申报。或在村级“裕农通”终端委托工作人员代为申报。
4.热线热线电话,根据人工坐席提示,明确表明“自主申报防止返贫监测对象”,按提示登记个人基本信息。
5.其他平台申报。脱贫户可扫描二维码,通过浏览器下载“防返贫监测”APP,一键申报。
1.入户核查核实。农户自主申报、乡村收到预警信息2天内,由防贫网格员(或村干部、驻村干部等)入户核实。
2.村级评议公示。入户核查核实后,3天内采取村民代表会议或村“两委”扩大会议等形式开展民主评议;通过评议拟认定为监测对象的初选名单,在本村公示5天,同时报乡镇审核,县乡不再组织公示。
3.乡镇核查初审。乡镇核查初审与村级公示同步开展。根据各村上报的监测对象初选名单,乡镇及时组织初审。
4.同步信息比对。依据农户授权,县级乡村振兴部门同步组织信息比对,村级评议公示和乡镇核查初审结束前完成。
5.县级综合审定。村级评议公示、乡镇核查初审、部门信息比对全部结束后5天内完成。由县级乡村振兴部门牵头,综合各方面核查比对结果,按需组织抽样核查,综合审定监测对象。
答:准确认定监测对象返贫致贫风险,根据家庭成员劳动能力和发展需求,因人因户制定切实可行的帮扶计划,实施精准帮扶。对义务教育、住房安全、饮水安全等方面存在问题,风险单一的,及时实施针对性帮扶措施,尽快解决问题,消除风险;对风险复杂多样的,分层分类实施综合性帮扶措施,做到管用够用。更加注重激发群众内生动力,提升持续发展能力,坚持开发式帮扶方针,对有劳动能力、有意愿的监测户,落实产业就业等开发式帮扶措施,引导勤劳致富;对符合条件的无劳动能力监测户,做好兜底保障;对弱劳力半劳力,创造条件落实开发式帮扶措施。
答:收入要稳定超过当年监测范围、“三保障”和饮水安全持续巩固,经综合分析研判,监测对象识别时的返贫致贫风险已经稳定消除或自然消除,且不存在新增返贫致贫风险的,按程序标注风险消除。风险消除后,如家庭出现新的返贫致贫风险,可再次申报。(河北日报记者 郝东伟通讯员 韩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