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文物局朱紫坊历史文化街区保护修复工程——古建部分(朱紫坊34号芙蓉园抢险加固工程)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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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紫坊历史文化街区保护修复工程——古建部分(朱紫坊34号芙蓉园抢险加固工程)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西二环中路301号东南医药综合大楼4楼(福建华中招标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4月28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项目名称:朱紫坊历史文化街区保护修复工程——古建部分(朱紫坊34号芙蓉园抢险加固工程)项目
朱紫坊历史文化街区保护修复工程——古建部分(朱紫坊34号芙蓉园抢险加固工程)
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西二环中路301号东南医药综合大楼4楼(福建华中招标有限公司)
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西二环中路301号东南医药综合大楼4楼(福建华中招标有限公司)
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西二环中路301号东南医药综合大楼4楼(福建华中招标有限公司)
福州市文物局已根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经相应程序确定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组织朱紫坊历史文化街区保护修复工程——古建部分(朱紫坊34号芙蓉园抢险加固工程)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本项目由采购人委托福建华中招标有限公司开展竞争性磋商活动。
1.项目名称:朱紫坊历史文化街区保护修复工程——古建部分(朱紫坊34号芙蓉园抢险加固工程)项目
朱紫坊历史文化街区保护修复工程——古建部分(朱紫坊34号芙蓉园抢险加固工程)
按照下列规定执行:(1)供应商应在(磋商文件要求的截止时点)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以下简称:“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2)查询结果的审查:①由磋商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供应商信用记录(以下简称:“磋商小组的查询结果”)。②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与磋商小组的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磋商小组的查询结果为准。③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磋商小组无法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的(磋商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以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为准。④查询结果存在供应商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5.1法定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根据《福州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推进政府采购领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通知 》(榕财采[2021]52号)规定,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按照规定提供相关承诺函(详见附件)的,无需再提交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等证明材料。(注意事项: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非中小企业的将被拒绝,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1、供 应商提供的服务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第四条规定的情形,且应当提供《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第七章格式。 2、供 应商为监狱企业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可不提供以上第1材料,但应当提供由省 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供 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可不提供以上第1点材料,但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第五章格式。 4、本项目为服务类采购项目,标的名称为“朱紫坊历史文化街区保护修复工程——古建部分(朱紫坊34号芙蓉园抢险加固工程)”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本招标文件中若有与此处不一致的,以此处补充说明为准。
供应商需具备文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文物保护工程施工古建筑范围资质二级(含)以上资质和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许可证》,须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复印件和许可证复印件。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相关规定和资料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和磋商文件第五章。
6.1如果采购过程中有发出更正公告,采购人将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是否延长文件获取期限,则文件获取截止时间以更正公告中的约定为准。
凡有意参加磋商者,请于2023年4月17 日起至2023年 4月2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2:30时至5: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西二环中路301号东南医药综合大楼4楼(福建华中招标有限公司)购买磋商文件。未在规定时间内购买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将失去投标资格。或电汇转账。
8.采购文件售价:磋商文件纸质文本和磋商文件电子档售价为300元人民币,我司不对邮寄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延误、丢失或损坏负责,售后不退。
详见磋商公告或更正公告(若有),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若有)为准。供应商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首次响应文件送达本章第10条载明的地点,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自财政部和福建省财政厅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3个工作日。
名 称:福州市文物局地址:福州市仓山区南江滨西大道193号东部办公区3号楼1011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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