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历史上的人口变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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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公布:北京常住人口2189.3万人。有着3000多年建城史、800多年建都史的北京,历代人口数量是如何变化的?历史上开展过人口普查吗?
早在周朝时,燕诸侯国就定都北京,称之为“蓟”。秦始皇统一中国后,便成为历朝历代把守的重镇。此后,辽、金、元、明、清均在此建都,历经3000年,北京由最初的小镇,发展成为大都市。
据《北京城市历史地理》载:战国时期的燕国都城(位于今北京市区西南部),“地方二千余里,带甲数十万,车七百乘,骑六千匹,粟支十年”,由此可见,当时的燕国都城人口大约在10万人以上。
据汉唐间地理志记载:东汉永和五年(公元140年),蓟城所隶广阳郡共领5县,有44550户,280600人,平均每县8910户,56120人。
唐建中二年(781年),幽州蓟城划分为26坊,分属蓟与幽都二县,幽州蓟城坊方圆约4里,每坊约400户,有居民约10000余户,60000余人。
辽会同元年(938年),太宗耶律德光将幽州升为幽都府,统和三十年(1012年)改号“析津府”,为辽国陪都,称“燕京”,是为北京建都之始。辽天庆三年(1113年),南京附郭之析津(金代改为大兴县)与宛平二县。据《辽史·地理史》等史料记载:当时南京地区有105000户,583000人,其中南京城市区有25000户,158000人。
金天德三年(1151年),海陵王下令“增广燕京,造宫室”,贞元元年(1153年)正式迁都,改“燕京”为“中都”,析津府为大兴府。从此,“地处雄要,北倚山险,南压区夏,若坐堂隍,俯视庭宇”的燕京,成为中国北部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至章宗末期,中都城市人口达到极盛。当时每坊居民约1000户,62坊共计62000户,以极盛时期的户量6.5人计之,泰和七年(1207年),中都城市总人口约400000人,仅次于南宋都城临安(今杭州市)。
元中统元年(1260年),忽必烈登基之后,以元上都(今内蒙古正蓝旗上都镇)为都城。中统五年(1264年)下诏改燕京(今北京市)为中都,随后迁都至此。至元四年(1267年)在金中都东北三里处营建新的都城,仍称中都。至元八年(1271年)改名为元大都。至元二十二年(1285年)大都城落成,遂令居民迁入新都。此后数十年间,大都城市人口不断增加。据《元史·本纪》等史料记载:到至正九年(1349年),大都城已有208500户,834000人,成为全国第一大城市。故《马可·波罗行纪》中有“应知汗八里城(即元大都)内外人户繁多,有若干城门即有若干附郭。此十二大郭之中,人户较之城内更众”的记载。
据《北京志·综合志·人口志》记载:明初屡遭战乱之后,大都地区居民大量流失。洪武八年(1375年),北平城市民间户口约为18000户,71000人,加以城市驻军26880人及其眷属共约72000户,总计143000人。永乐十九年(1421年),朱棣自南京迁都北京后,北京城市人口迅速增长,到明末的崇祯二年(1629年),北京城市人口约700000户。
明末清初,北京人口变化较大。清顺治四年(1647年),北京城市人口为515000人,其中内城395000人,外城120000人。明宣统二年(1910年),北京城市人口为158674户,812336人,其中内城84482户,468970人,外城74192户,343366人。
1911年10月,辛亥革命爆发,推翻清王朝统治。由于社会动荡,引发市民恐慌,尤其是许多皇室宗亲纷纷到外地“避难”,致使京师人口有所减少。1912年北京内外城有72.5万人,与上一年的78.3万人相比,减少了5.8万。1925年起,北京城外四郊地面划归京师警察厅管辖,北京面积扩充,人口总数增加到1266148人。
1949年北平解放的时候,全市有2030986人。此后经过多次行政区划调整,1953年第一次人口普查时,北京常住人口为2768149人。
中国最早的户籍制度起源于古代赋税制度和兵役制度。据甲骨文记载,商王朝已开始实行人口登记制度,称“登人”或“登众”,即临时征集兵员的记载。春秋战国时期,为了敛收田赋和征集兵员,各诸侯国采用“编户”和“定籍”等办法进行人口控制。最早有详尽文字记载的人口普查,始于西汉。
西汉初年(公元前206年),高祖刘邦与相国萧何颁布了一项立国兴邦之策 ——“齐民编户”,即民户一律按照户籍所固定,不得任意搬迁,对固定下来的民户进行统一户口管理。实质上就是西汉的户口管理制度和人口普查工作。而确切记载人口统计数据,是在西汉末期。《汉书·地理志》记载,西汉平帝元始二年(公元2年),全国有1223万余户,5959万余人。
大约成书于战国时代至秦汉时期的《管子·乘马篇》对人口普查有“分春曰书比,立夏曰月程,秋曰大稽。与民数得亡”的记载。即每年春季登记、夏季核实、秋季检查,以摸清人口情况。《管子·立政篇》还提出了具体的人口统计办法:“三月一复,六月一计,十二月一著。”意思是说每3个月一上报,每6个月一汇总,每12个月进行一次重新登记。
不同的朝代,人口普查的方式也不尽相同。据《古代北京城市管理》《中国古代人口管理》等史料记载:古代多采取以统计、赋税、治安为动因的户口管理。一是健全地方基层组织。隋开皇三年(583年)颁布“保正之法”,责令担任里正、党长的乡官负责清查户籍,清查不实者,要流配远方。二是清查人口。隋开皇五年(585年)和隋大业五年(609年)先后两次大规模举办人口清查,为防止脱漏户口和隐瞒年龄、逃避赋役现象,命令州县查验到居民的面貌。
唐代设有“户部”,颁有“户籍法”和“手实法”,并规定:“四家为邻,五邻为保,五保为里(城居者为坊),五里为乡”,每乡大约500户。乡是基层政权组织,主要职责是通过户口管理催督粮税,维持社会秩序。同时对人口的出生、死亡、迁入、迁出以及家庭财产,进行登记造册。
宋、元、明各代沿袭了隋唐形成的户籍管理制度,基本上是三五年进行一次户口大检查,“检括隐漏人口”,以户口增减作为考核各级官吏政绩的重要标准。
为了摸清大都新城的人口底数,元世祖时便实行人口普查,验人户、收成多寡,分上、中、下三等户,每等再分为三级,如上上、上中、上下等,称为“三等九甲”,都登记在册,凡征派赋税、差役,据以为准。
明洪武三年(1370年)十一月,朱元璋派军队协助地方进行了一次人口清查,给每户发了一本“户帖”。首页印着“钦奉圣旨”,下面依次填写户主姓名、籍贯以及全家人口数,再下面就是全家其他成员的“花名册”,包括姓名、性别、年龄、与户主关系等。户帖登好后,集中“存转”,封存于户部。各地每年都有要上报一次人员的增减,以便得出全国准确的人口数字。
明永乐 十九 年(1421年)朱棣迁都北京后,依南京之例将北京城市划分为东、西、南、北、中五城,各城置兵马指挥司,户籍人口管理属其之职。
明嘉靖六年(1527年),世宗针对北京的户籍管理曾发布了一个明确的诏令:“巡城御史严督各该兵马司官查审京师附住各处军民人等,除浮居客商外,其居住年久,置立产业、房屋、铺面者,责令附籍宛、大二县,一律当差,仍暂免三年,以示存恤。若有冒假卫所籍贯者,行勘发遣。”坊铺是明代北京城市的基层行政单位,负有管理户籍、统计户口的职责,他们是当时北京人口普查的执行者。
清顺治初,为征收丁银,行户籍人丁编审制度:将户籍分为军、民、灶、匠四类,以户为单位核登丁口,三年(后改五年)一造丁册,其他人口不备载。
清光绪三十一年(1905年)实行官制改革,中央设立巡警部,京师地方设立巡警厅,其中设有专门的户籍股,主要职能之一是编查人口。第二年,内城区域已经出现人口统计。至光绪三十四年(1908年),京师初步建立了常规化的户口统计与日常登记管理制度。
1912年,北京政府内务部进行了一次人口清查。当时的人口统计工作人员主要是警察,但不是挨家挨户地上门调查,而是要求各地方人口自行到指定地点进行登记。1946年北平公安机关成立公所,1948年改称公安分驻所,1950年改称派出所,设户籍警,专门负责户籍与人口管理。